天津市限行范围
天津市限行范围说明如下:
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自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1月10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天津市及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通告》还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自2014年3月1日起,每日7时至19时,禁止货运机动车在外环线上通行。
据了解,按车牌尾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区域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5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分别为:
(一)自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4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二)自2014年4月13日至2014年7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2014年7月13日至2014年10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自2014年10月12日至2015年1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以上机动车车牌限行尾号与北京一致,如有变化另行通告。
《通告》规定了不受限行限制的机动车,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公共汽车、班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班车证)、长途汽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长途车证)、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使”字号牌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为方便群众出行,公安交管部门还将为拥有同组和相同限制尾号的单位和个人、家庭机动车变更号牌,并对持有自动挡准驾车型且左下肢残疾的驾驶人发放专用通行证。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个人名下有2辆(含)以上机动车,且车牌尾号均为同组或相同限制尾号的;属夫妻双方名下各有1辆或多辆机动车,且车牌尾号均为同组或相同限制尾号的;属同一家庭(一个户口簿内的家庭成员)拥有2辆(含)以上机动车,且车牌尾号均为同组或相同限制尾号的;单位名下拥有2辆(含)以上机动车,且车牌尾号均为同组或相同限制尾号的。
2019年天津限号规定以及处罚标准
一、违反天津限号规定怎么处罚
1、对于“闯限行”违法,将处以200元罚款;
2、对于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处罚;
3、对于涉牌违法,根据具体情节分别处以200元至5000元罚款记12分处罚,其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号牌违法的,还将处15日以下拘留处罚。
4、临时号牌车辆注意事项,持临时号牌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按临时号牌的尾号进行限行,即如果临时号牌尾号为8,那么在限行尾号为“3和8”的当天就不能上路行驶;如果临时号牌或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则按0号管理,即当日限行尾号为“5和0”的机动车在限行时间段内不能上路行驶。
二、天津尾号限行轮换周期
按车牌尾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区域限行的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尾号分为4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分别为:
(一)自2018年1月7日至2018年4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二)自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7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三)自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10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自2018年10月10日至2019年1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天津地铁四通八达,你的车被限行的话,出门首选地铁。地铁离家太远可以坐公交。天津空气质量最近还行,骑自行车也是不错的选择,省钱还能锻炼身体。当然,不差钱的话,还是打的最方便。
[img]天津限号区域有哪些
限行区域:天津市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
限行时间: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
限行车辆:本市号牌机动车、外埠号牌机动车
不受机动车限行限制的车辆: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4类特种车辆;2.大中型客车(含公共汽车、班车、长途汽车等)、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3.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使”字号牌车辆);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作业车辆;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6.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和本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