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对苏州牌照限行吗
南京对苏州牌照限行
限行一
限行时间: 2019年06月29日起 解除时间不定,每天07:00-19:00
限行区域: 苏州市:齐门路及临顿路以东、北园路以南、大唐家巷及北仓街以西、白塔东路以北区域内。
限行规则: 2019年6月29日起,禁止非苏州号牌机动车以及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苏州号牌机动车通行(其中齐门路、临顿路、白塔东路、北仓街和园林路可以通行,大唐家巷和北园路禁止通行):(1)在上述区域内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苏州号牌机动车辆;(2)在上述区域内实际居住和工作市民的苏州号牌机动车辆;(3)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进入上述区域内的苏州号牌机动车辆。(4)上述符合条件的苏州号牌机动车辆需办理通行证,方可在该区域内通行。
限行二
限行时间: 2018年01月22日起,全天
限行区域: 苏州市:望虞河防汛道路
限行规则: 禁止本地、外地所有车辆通行,如需通行,请办理通行证
限行三
限行时间: 2021年01月01日起,每天07:30-08:30(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 苏州市昆山市:中环北线青阳路西向东上匝道
限行规则: 禁止机动车通行
限行四
限行时间: 2021年08月09日09时00分起,每天06:00-22:00
限行区域: 苏州市吴江区:云梨路、三兴路、庞东路(江兴路至云梨路)
限行规则: 禁止货运车辆通行。如需通行,请办理通行证。(含皮卡)
限行五
限行时间: 2021年08月09日09时00分起,每天06:00-22:00
限行区域: 苏州市吴江区:太湖大堤以东(含)、江陵西路(不含)以北,兴吴路(不含,属吴中管辖)以南,中山北路(不含)以西,兴中路(环字型路以西路段)
限行规则: 禁止货车通行。如需通行,请办理通行证。(含皮卡)
限行六
限行时间: 2021年08月09日09时00分起,每天06:00-22:00
限行区域: 苏州市吴江区:G524(不含)平东路路口至晨莺路路口路段以东;莺脰湖路(含)以北;平东新路(含)以西合围成的区域。G524(不含)中联路路口至汽车站路口路段以西;平运路(原318国道镇区段)以北;新运河东路以东;中联路以南合围成的区域
限行规则: 禁止货车通行(含皮卡),如需通行请办理通行证
限行七
限行时间: 2021年08月09日09时00分起,每天06:00-22:00
限行区域: 苏州市吴江区:G524(不含)以西、云龙西路(不含)以北、S230主线(不含)以东、江陵西路以南区域,其中,龙桥路以东、芦荡路以南、G524以西、云龙西路以北区域除外
限行规则: 禁止货车(含皮卡)通行,如需通行请办理通行证
限行八
限行时间: 2021年08月09日09时00分起,每天06:00-22:00
限行区域: 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震泽大道(震新南路不含)以西、318国道(不含)以南、新民桥西堍以东、镇南一路(含)以北。
限行规则: 禁止货车通行,确需进入,则须办理通行证。(含皮卡)
限行九
限行时间: 2021年08月09日09时00分起,每天06:00-22:00
限行区域: 苏州市吴江区:同津大道(不含)以西、东太湖大道(不含)以北、云津路以东、云梨路以南区域。
限行规则: 禁止货车通行(含皮卡),确需通行,须办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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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异地国四车能在南京行驶吗?
当然可以了,但异地车一定要注意有些限行区域,还有要谨慎驾驶,千万不能有违章记录,要不然处理太麻烦。
南京限制外地牌照吗
截至2019年7月,南京地区仅南京长江大桥限制外地牌照。
根据《南京长江大桥恢复通车后交通保障工作情况》:
一、长江大桥管理政策
长江大桥封闭维修改造前,仅允许本市号牌小型客车、公交车通行;恢复通车后,为保障两岸日常通勤及民生物资运输,综合大桥承载能力提升、两岸路网交通条件、桥北路快速化改造等因素,经市政府批准,管理政策调整为:
1、外地车辆:
全天24小时禁止非本市籍外地号牌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外地号牌机动车可根据相关通行政策由长江二桥、扬子江隧道、长江隧道等其他过江通道绕行;外地号牌非机动车可通过轮渡通行。
2、货运车辆:
除夜间23:00至次日晨6:00,允许本市籍中型及以下封闭、厢式货车通行外,禁止货车通行。为保障涉及民生的确需通行大桥的货物运输,允许本地中型及以下货车办理通行证后(避开早晚高峰)通行。(专项作业车、挂车参照货车管理)
3、客运车辆:
全天禁止大型客车通行(公交车、本地持通行证通勤班车除外)。
4、其他车辆:
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本市主城号牌摩托车全天禁止通行。
二、扬子江隧道管理政策
前期,为保障长江大桥维修改造期间交通有序、畅通,扬子江隧道仅允许本地公交车、19座(含)以下客车通行。长江大桥恢复通车后,外地号牌19座(含)以下客车也可由扬子江隧道通行。
扩展资料
《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同方向设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自行机械车,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
(二)牵引故障机动车的,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
(三)通过设有方向指示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同方向直行车辆放行时,有左转延长待转区的,左转弯的车辆应当进入待转区等待;
(四)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五)遇交通信号停车等候时,第一辆车与停止线间距不得超过一米,后车与前车间距不得超过二米;
(六) 夜间在照明条件良好的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七)载客汽车车厢内放置物品,不得超过椅背高度并遮挡车窗,不得从车窗、车门以及后备箱处突出到车身以外;
(八)不得有穿拖鞋、穿跟高四厘米以上高跟鞋或者赤脚、吸烟和手持电话进行通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污染物排放超标的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通报南京长江大桥公路桥复通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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