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2018武汉市货车限行(武汉本地货车限行规定2020)

外地车进武汉市有限制吗

法律分析:限行的,武汉外地车限行车辆包括三种,详情如下:

第一种包括:

一、中型(含)以下载客汽车:武汉长江大桥、江汉桥不限外地车,但要分单双号限行。每日7时至22时,按车牌尾号分单双日通行。出租车不受单双日限制通行。

(1)长江大桥、江汉桥全日禁止载货汽车、大型载客汽车(城市公交车除外)、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挂车、摩托车、非机动车通行,但准许自行车在长江大桥人行道内推行,非机动车可通行江汉桥辅桥。

(2)长江大桥、江汉桥每日7时至22时,中型(含)以下载客汽车按车牌尾号分单双日通行。出租车不受单双日限制通行。

(3)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的通行管理措施通行。

第二种外地货车限行:

一、三环线主线及区域内道路全天禁止外埠载货汽车通行。

二、三环外限货区域、道路。

第三种外地客车限行:

1、三环线区域内(不含三环线)所有高架桥、隧道禁止大型客车通行(允许通行的高架桥、隧道除外)。

2、长江大桥、江汉桥禁止大型客车通行(公交车、新能源大型客车除外)。

法律依据:《关于加强我市载货汽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一、三环线主线及区域内道路全天禁止外埠载货汽车通行。

二、载货汽车通行三环线区域内(不含三环线)所有桥隧时,需遵循以下规定:

(一)武汉长江大桥、武汉长江二桥、江汉桥及隧道内全天禁止载货汽车(含新能源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挂车通行。

(二)高架桥及除武汉长江大桥、武汉长江二桥、江汉桥外的跨江、河、湖桥梁全天禁止载货汽车(不含小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挂车通行(部分允许通行的高架桥除外)。

(三)部分因施工禁止货车通行的路段,以施工期通告为准。

三、下列区域(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全日禁止本埠载货汽车(含新能源载货汽车)通行。

(一)三阳路(沿江大道至京汉大道)——京汉大道(三阳路至_口路)——_口路(京汉大道至沿河大道)——沿河大道(_口路至大兴一路)——沿江大道(大兴一路至三阳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二)八一路(洪山广场环路至卓刀泉北路)——卓刀泉北路(八一路至东湖南路)——东湖南路(卓刀泉北路至东湖东路)——东湖东路——沿湖大道(落雁路至梨园广场北路)——梨园广场北路——东湖路(梨园广场北路至杏林西路)——楚汉路(杏林西路至中北路)——中北路(楚汉路至洪山广场环路)——洪山广场环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但八路、中北路、洪山广场环路允许小型新能源载货汽车通行)。

(三)澳门路(解放大道至建设大道)——建设大道(澳门路至黄浦大街)——黄浦大街(建设大道至解放大道)——解放大道(黄浦大街至澳门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四、下列道路全日禁止本埠载货汽车(不含小型新能源载货汽车)通行。

常青路、青年路(常青路至解放大道)、武胜路、鹦鹉大道(江汉桥至龟山南路)、龟山南路、武珞路、珞喻路、沿江大道(黄浦大街至三阳路)、黄浦大街(竹叶山环岛至长江二桥)、徐东大街(长江二桥至梨园环岛)、龟山北路(晴川大道至鹦鹉大道)、中南路(洪山广场环路至长江大道)、书城路(南湖大道—雄楚大道)、民族大道(南湖大道至雄楚大道)、南湖大道(珞狮南路至关山大道)、临江大道(罗家港路至建设十一路)。

武汉牌照的蓝牌小货车在市区跑有那些规定

货车分时分区限制通行,具体如下:

本埠货车分时分区限行:

1、每天7:00—22:00,3个区域禁止货车通行:由沿江大道至黄浦大街、发展大道、汉西路、建一路、知音桥、龙阳大道、墨水湖北路、动物园路、马沧湖北路、马鹦路、鹦鹉大道、拦江路、滨江大道合围区域;由临江大道、张之洞路、解放路、巡司河路、白沙洲大道、津水路、雄楚大街;

珞狮路、三环线珞狮路至光谷大道段、光谷大道、喻家湖路、团山路、鲁磨路、东湖东路、沿湖路、徐东大街、和平大道、秦园路、临江大道合围区域(不含巡司河路、白沙洲大道和已列入全天禁货的东湖区域);由武汉火车站西侧的杨春湖路至团结大道、黄鹤路、和谐路合围区域。

2、每天7:00—22:00,5条道路禁止货车通行:姑嫂树路(唐家墩路—三环线)、唐家墩路(姑嫂树路—发展大道)、金桥大道、和平大道(徐东大街—建八路)、友谊大道(中山路—杨春湖路)。

扩展资料

《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安交管部门根据道路状况、交通流量或者其他紧急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在特定的区域、时段和路段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等措施。

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前款措施时,应当充分考虑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公共交通、市政作业、生活必需品运输等车辆的通行需要,并为其提供通行保障。

第四十九条 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或者其他拥有专业运输车辆的单位除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本单位专业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登记,对驾驶人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建立档案;

(二)所属专业运输车辆的驾驶人具备相应资质,并与之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三)掌握本单位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信息,对有违法行为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专项教育;

(四)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安装行驶记录仪,并定期对行驶记录设备记载的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和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四十二条 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作出,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四)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五)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

交通警察应当在二日内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3月1日起武汉市三环线内货车限行 外埠车禁入

武汉市蓝牌小货车限不限行

限行。武汉牌照的蓝牌小货车在市区分时分区限制通行,具体如:每天7:00到22:00,3个区域禁止货车通行。

[i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