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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中型货车的限行区域(太原市中型货车的限行区域图)

太原限行路段和时间是?

每日7时至21时,禁止轻微型载货车通行。滨河东路(胜利桥东的南匝道至祥云桥东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滨河西路(胜利桥西的南匝道至祥云桥西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府东街、府西街、漪汾桥、漪汾街(文兴路至建设路段),迎泽大街、迎泽桥(文兴路至建设路段),南内环街、南内环桥、南内环西街(晋祠路至建设路段),滨河东路(柴村桥至迎宾桥段),管控措施由除本市(晋A号牌)封闭货车外,其它货车全天禁止通行。调整为:全天禁止中重型载货车通行。

需要注意事项

1、对违反本《通告》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2、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

3、非晋A号牌机动车初次违反本通告流量调控规定的,给予警告处罚一次。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及季节变化,相应调整调控路段、时段及调控方式等调控措施。

太原关于货车通行

为维护交通秩序,优化通行结构,缓解交通压力,交警部门根据实地调研情况及我市的路网结构,制定了新的货车限行措施。新的限行措施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将从本月15日起实施。调整后的限制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货车在城区内通行的限制,滨河西路(柴村桥至迎宾路路口段)、滨河东路(柴村桥至小店高速口段)等路段在7时至21时将不再允许除轻型、微型封闭式货车外的任何货车通行。违反限行规定的,将受到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为将限行措施制定得更合理,最大限度地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同时兼顾各方利益,交警部门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本报公开征求了群众的意见,最终制定了新的限行措施。 一.载货机动车全天禁止在迎泽大街、迎泽桥(晋祠路路口至建设路路口段),府东街、府西街、漪汾桥、漪汾街(西渠路路口至建设路路口段)通行。 二.轻型、微型载货机动车,除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在南中环街、南中环桥、南中环西街(含)以北,新晋祠路、西渠路(不含)以东,北大街(不含)以南,建设路(不含)以西范围内,及中环路、迎泽西大街(西矿街环岛路口至晋祠路口段)、长风西街(长风西高速口至新晋祠路口段),每日7时至21时分单双号通行(号牌尾数为字母的按排序分单双号)。 三.轻型、微型载货机动车,每日7时至21时,重型、中型载货机动车全天,禁止在滨河西路(柴村桥至迎宾路路口段),滨河东路(柴村桥至小店高速口段),南内环街、南内环桥(晋祠路口至建设路口段),长风街、长风桥、长风西街(新晋祠路口至建设路口段)通行。 轻型、微型自卸货车,外埠(非本市籍)轻型、微型载货车,限行区域、时间与中型载货车限行内容一致;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车不受轻型、微型载货车限行区域及时间限制(车辆行驶证“车辆类型”注明为“封闭货车”)。 四.中型载货机动车,全天禁止驶入轻型、微型载货机动车限制范围,且每日7时至21时,在下列范围内禁止通行:龙城大街、祥云桥、新晋祠路、南屯安居街、义井街以北,和平南路、小井峪街、前进路、西矿街、普国路、兴华西街、和平北路以东,金桥西街、柴村大桥、金桥东街、大同路、新城南大街以南,恒山路、涧河路、胜利东街、敦化南(北)路、双塔南(北)路、许坦东街、太榆路以西(不含上述道路)范围。 五.重型载货机动车,全天禁止驶入中型载货机动车限制范围,且每日7时至21时,在下列范围内禁止通行:南过境高速公路以北,西外环高速路以东,柴化路、柴西公路、金桥西街、柴村大桥、金桥东街、大同路、新城南大街、恒山路、新店街、卧虎山公路、丈子头高速引道以南,东山过境高速以西(不含上述道路)范围。 六.重型、中型载货机动车,全天禁止在中环路、滨河东路(柴村桥至新兰路口段)、迎泽西大街(西矿街环岛路口至晋祠路口段)、长风西街(长风西高速口至新晋祠路口段)通行。 七、运送生活生产必须物资车辆需进入限行范围的,可办理通行证,按通行证指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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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轻型货车和4米2货车是否同一交通管理

近期,公安部下发《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号),对货车进城政策进行了进一步优化调整。目前,已有多地试点中型货车赋予与轻型货车同等通行权。

(图片源自网络)

目前,已有淮南、阜阳、黄山、六安、临泉、颍上、界首、蚌埠、淄博、池州、聊城、太和、天长、定远、五和、铜陵等市县出台通告,表示:简化轻型及以下货车通行管理政策,不细分限行吨位。逐步放宽中型厢式、封闭式货车通行限制,试点对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赋予与轻型货车同等通行权(个别桥梁、高架道路因承载能力不足除外)。

除此之外,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知,要求:太原市区域通行的中型厢式载货车,等同于3月20日开始执行的《关于调整载货机动车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中有关“轻微型载货车”的通行管控政策。

9月29日,在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新闻通报会上,要求: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原则上不再限行,确需限行的,每天允许通行时间不少于16小时。

与此同时,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发布通告,要求:放宽城市货车通行吨位限制。对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中午高峰期段(11:30~12:30),不再限制通行。提高新能源货车便利程度。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不再限行;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参照新能源轻型货车管理。(来源:卡车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