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雾霾限号通知
2015天津限行最新消息(公告+限行时间),天津市自2015年12月23日0时起至24日6时止,启动重度污染天气Ⅰ级(红色)响应,在天津全市行政区内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
12月23日星期三 0:00-24:00 单号通行(1、3、5、7、9)
12月24日星期四 0:00-6:00双号通行(2、4、5、8、0)7:00开始恢复实行尾号限行,限行尾号2、7
天津车牌尾号是一星期几限行
天津车牌尾号是每星期一次限行:
由于天津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自2月16日20点开始单双号限行:
此次限行到12月21日24点结束。
[img]天津市限行时间
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6〕89号)的规定,经市政府决定,我市自2016年12月16日20时起至2016年12月21日24时止,启动重度污染天气Ⅰ级响应,在外环线(含)以内道路实行中型、重型柴油货运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市及外埠牌照中型、重型柴油货运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全天禁止在外环线(含)以内道路行驶。
二、本市及外埠牌照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按照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照双号实施)行驶,即:12月16日20时到24时,双号通行;12月17日0时到24时,单号通行;12月18日0时到24时,双号通行;12月19日0时到24时,单号通行;12月20日0时到24时,双号通行;12月21日0时到24时,单号通行。
三、以下车辆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大中型客车(含公共汽车、班车、长途汽车等)、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使”字号牌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新能源汽车。
四、违反限行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上述限行措施实施期间,本市暂停实施机动车尾号轮换限行措施,现行的其他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继续实施,12月22日0时起恢复实施尾号轮换限行措施(限行尾号为3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