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限行问题
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后,分别对应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Ⅲ级应急限行措施:四环路以内区域及平房、呼兰、阿城、双城区的建成区内禁止重型、中型货车通行,禁止使用未登记编码和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Ⅱ级应急限行措施:四环路以内区域及平房、呼兰、阿城、双城和各县(市)建成区内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Ⅰ级应急措施:四环路以内区域及平房、呼兰、阿城、双城和各县(市)建成区内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2015年哈尔滨市区内限行规定
【限行时间】
每天6:30-9:00、16:00-18:30
【限行路段】
东大直街、西大直街、和兴路(含高架桥)、三大动力路(含高架桥)、康安路(含高架桥)、河鼓高架桥(不含桥下道路)、征仪路(保健路至和兴路)、文昌高架桥(不含桥下道路)、宣化高架桥(不含桥下道路)、内环西路(安国街至文昌街,含安发桥和教化桥)、友谊路。
【交警提示】
外省、市及哈市非黑A号牌的长途客运车辆 ,来哈尔滨市不受“非黑A禁入二环”限制。号牌非“黑A”的,只要符合尾气排放国III标准,就可在号牌登记注册地交警部门办理转出手续,再到哈市交警部门办理转入手续,重新为机动车注册登记、申领“黑A”号牌。
实行单双号通行的时段及区域为:每日7时至9时30分、16时至18时30分,霁虹桥和经纬街(尚志大街至霁虹桥)由道里区往南岗区方向、一曼街、邮政街,除公交车、出租车、19座以上(含19座)大型客车、专业送子车辆和特种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实施单双号通行管理规定,即车牌尾号为单数1、3、5、7、9的机动车只允许单日通行;车牌尾号为双数0、2、4、6、8的机动车只允许双日通行。
由道里区方向经霁虹桥去往南岗区方向、牌号与管理规定不符的车辆,请从尚志大街、海城桥、文明街等路段绕行。
哈尔滨那条路限号怎么限
普通天气,哈尔滨普通车辆不限行,只有货车限行。
哈尔滨货车限行措施:
(一)每日早晚高峰时段(6时至9时、16时至19时),下列道路禁止货车通行:
1、主城区:三环路围合区域内的道路(含三环路)。
2、平房区:新疆大街、友协大街、建文街。
3、松北新区:由滨水大道、科技二街、中源大道、祥安南大街围合区域内的道路(含上述路段),以及松浦大道(中源大道至江北中环路)、松北大道(中源大道至万宝大道)、祥安北大街(中源大道至万宝大道)、利民大道、学院路。
4、呼兰区:萧红大道、兰河大街、临站街鹤哈高速呼兰收费站引道围合区域内的道路(含上述路段)。
(二)每日6时至21时,下列道路禁止重型载货汽车、低速货车、轮式自行机械车、轮式装载车、特殊结构汽车通行:
1、主城区:绕城高速(四环路)围合区域内的道路,不含绕城高速、先锋路(禧龙大街至哈同高速)、禧龙大街、龙凤路(东化工路至先锋路)、东化工路(龙凤路至天恒大街)、天恒大街(东化工路至绕城高速)、长江路(化工路至绕城高速)、化工路(先锋路至长江路地面道路)、公滨路(香福路至绕城高速)、哈成路(香福路至绕城高速)、香福路(长江路至秀明街)、和粮路、秀明街、三环路(进乡街立交桥至秀明街)、进乡街(三环路至哈牡高速)、江北中环路、征仪南路(学府东路至绕城高速)、学府东路、学府路(学府东路至哈达市场),以及哈双北路、阳明滩大道、机场路、绕城高速围合区域内的道路(不含阳明滩大道)。
2、平房区:保国大街、联盟大街、双拥路、新银街、谷丰东街。
3、松北新区:利民大道、呼兰大道、绕城高速围合区域内的道路(不含呼兰大道、绕城高速),以及利民西三大街(荣昌街至宜春路)、群英街(荣昌路至学院路)、丰江路(呼兰大道至滨水大道)、学院路。
4、呼兰区:南大街(萧红大道至顺记胡同)、南二道街(萧红大道至东府路)。
(三)每日21时至次日6时,下列道路禁止中型载货汽车、重型载货汽车、低速货车、轮式自行机械车、轮式装载车、特殊结构汽车通行:
1、道里区:友谊路、友谊西路(河鼓街至阳明滩大道)、群力第一大道(上江街至阳明滩大道)、丽江路(友谊西路至群力大道)、兴江路(友谊西路至群力大道)、防汛路(江畔路至松花江公路大桥)。
2、道外区:江畔路(道外十八道街至北七道街、北头道街至防汛路)、钱塘街(北七道街至北头道街)。3、南岗区:中山路(西大直街至珠江路,含红军街地道桥)、花园街(海关街至大成街)、长江路(中宣街至红旗大街)、中宣街。4、香坊区:和平路、赣水路(鸿翔路至中山路)。5、松北新区:世纪大道(天元街至天翔街)、滨水大道(科技四街至滨北公铁两用桥)。
重污染天气限行措施:
应急响应:
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后,分别对应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限行措施:
(1)Ⅲ级应急限行措施
四环路以内区域及平房、呼兰、阿城、双城区的建成区内禁止重型、中型货车通行,禁止使用未登记编码和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2)Ⅱ级应急限行措施
四环路以内区域及平房、呼兰、阿城、双城和各县(市)建成区内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3)Ⅰ级应急措施
四环路以内区域及平房、呼兰、阿城、双城和各县(市)建成区内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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