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龙华区大富路和桂月路限行吗
2018年6月22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关于对我市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通告》。
2019年1月18日,深圳交警再次发布通告,延长政策有效期。
深圳交警决定采取措施限制电动自行车在深圳市部分道路行驶,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行驶的时间和道路范围
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限制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行驶:
(一)城市快速干道
盐龙大道,宝荷大道,丹平快速路,沿河路(含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布心路,泥岗东路,泥岗西路,北环大道,春风路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月亮湾大道,龙岗大道。
(二)城市主干道
深汕路,留仙大道,布龙路,笋岗路(含笋岗东路、笋岗西路),深南路(含深南东路、深南中路、深南大道)。
龙华区
深圳北站周边道路(含留仙大道致远中路口至民塘路口段、玉龙路民塘路口至致远中路口段、民塘路、致远中路玉龙路口至留仙大道路口段),白石龙路,观光路,民治大道,民旺路,民宝路,工业路,龙华公园路(工业路口至人民路口),梅龙大道,民康路,民丰路,民乐路,民兴路,民治民福北路,华霆路,华丰路,华昌路,华发路,华荣路,华兴路,华繁路,华宁路,华盛路,浪荣路,浪花路,浪静路,东环一路,东环二路,龙华人民路,中环路,腾龙路,三联路,龙华和平路,新区大道,清湖路,龙观大道,龙胜路,观澜大道,人民路,大和路,观平路,高尔夫大道,观天路,环观中路,环观南路,福前路,大浪南路,建辉路,景龙建设路,清泉路,清华路,雪岗北路,民清路,油松路,桂月路,章企路,泗黎路,华旺路,华达路,华悦路。
2019年12月31日深圳限行吗?
限行的。
2014年12月29日,深圳市交警局发布了《关于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须按规定路线和区域行驶的通告》。
该通告规定,2月1日起,工作日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30~19:30)期间,在深圳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4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上,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须按规定路线和区域行驶。
大中型客车不受限制,货车进入深圳市道路行驶的应按照规定办理通行证。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车辆驾驶人处300元,一次记3分的处罚。
扩展资料:
深圳交警将采取的人性化执法措施
一是在认定“行驶记录”次数时,一台车一个工作日限行时段内无论行驶在几条限行道路被记录的,只认定为一次行驶记录;需要处罚时,一个工作日仅处罚一次。
二是对外省、市常驻深圳机构、来深建设单位所有的非深圳号牌车辆以及来深参加大型展会的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用车单位可凭有效证件提前向交警部门申领,审核通过后发放《非深圳号牌载客汽车通行证》,凭证通行。通行证办理要求、指南近日可在深圳市交警局网站查询。
三是深圳交警近日将在门户网站增加“非深号牌载客汽车进入深圳申报”入口,绑定手机号码,通过提前申报准许非深圳号牌车辆每月1次在深圳限行时段、路段行驶。
四是对运送危重病人、救助危难的外地号牌车辆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于24小时内申报,经核实的不予处罚;考虑已充分筛选了车辆的行驶记录情况,为最大限度便利当事人,原《通告》规定的“可以申请一次免除罚款”的内容不再执行。
参考资料:
中新网——深圳今起对外地车实施限行 违者罚300元记3分
百度百科——深圳限外令
[img]2019年深圳五一假期是星期一,会限行吗
深圳五一假期虽说是星期一,但是按照规定节假日不限行的,如果是外地车牌的话,可以正常在深圳行驶。
根据深圳交警最新通告,五一期间大鹏新区部分区域实行限行,自驾前往需要提前预约通行。
特别是大家准备前往大鹏所城、较场尾、东西涌、杨梅坑、金沙湾、桔钓沙等地,一定要先进行预约。
处罚标准:
未按规定按预约通行的,处300元罚款扣3分
假日公交车专用道启用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的每天9时至21时,艺海路、环梅路、惠深沿海高速公路(S30)东行(罗沙路至北山立交桥段)、大梅沙收费站西广场出大梅沙匝道、艺海路上惠深沿海高速公路(S30)西行匝道公交专用车道启用。
在此期间,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
五一期间,自驾车主往大小梅沙、东部华侨城不要走这些公交车道。
处罚标准:
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行驶的,处3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