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外地车限行时间
限行时间为工作日每天7时至20时,具体限行机动车尾号为:周一限行1和6,周二限行2和7,周三限行3和8,周四限行4和9,周五限行5和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限行区域为三环路古城路(含)以内道路。
另外对于外埠号牌车辆,叠加一条限行政策,即工作日早晚高峰7点-9点,17点-19点禁止外埠车辆驶入石家庄市区二环及以内,在此时间段外已经进入二环以内的,在早晚高峰期间不要驾驶车辆出行。
石家庄气候条件:
石家庄地处中低纬度亚欧大陆东缘,临近太平洋所属渤海海域,属于温带季风气候。太阳辐射的季节性变化显著,地面的高低气压活动频繁,四季分明,寒暑分明,雨量集中于夏秋季节。干湿期明显,夏冬季长,春秋季短。
春季长约55天,夏季长约105天,秋季长约60天,冬季长约145天。空气年平均湿度65%。春季降水量偏少,常有4级偏北风或偏南风,3、4月份气温回升快;
夏季,受海洋温湿气流影响,6、7、8、9月降水占全年降水量的63%-70%,天气比较潮湿,7月和8月份三伏天期间空气湿度高达100%;
秋季,受蒙古高压影响,晴朗少雨,温度适中,气候宜人,空气湿度平均为78%。深秋多东北风,有寒潮天气发生;
冬季,受西伯利亚冷高压的影响,盛行西北风,气候较冷,天气晴朗少云,常出现降雪。
以上内容参考 石家庄人民政府网-我市主城区将实施机动车常态化限行
石家庄人民政府网-想问下目前石家庄市市区外地车牌机动车限号的
石家庄地区限行尾号是多少
石家庄地区从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石家庄限行区域:三环路(含)、古城路(含)以内道路。
石家庄限行措施:对非营运客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均含外埠号牌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每天限行2个车牌尾号、轮换限行的方式,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需要注意的是,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不限行。
处罚标准: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的,按闯限行处罚,罚款100元,不记分。
扩展资料
《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二条 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确需通行的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在同方向划设两条以上机动车道且未设定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行驶的最高时速,在城市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路为九十公里。
《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六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根据应急需要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露天烧烤、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结束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参考资料来源: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石家庄限行尾号今天开始轮换
参考资料来源: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限行尾号今起轮换
[img]石家庄限号三环能走吗
石家庄限号不同车型,三环能否通行也不同,具体如下:
一、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
限行区域: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已办理通行证车辆除外)。
外埠车辆(非冀A号牌)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应当绕行京港澳高速、石黄高速、石太高速、青银高速、绕城高速或三环路以外国省道路。
二、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
限行区域:二环路(含二环主路、辅路及高架桥)以内所有道路。
市区主干道限行措施:每日7:00-11:00、15:00-19:00时段,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通行中山路(西二环至东二环)、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中华大街(南二环至北二环)、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维明街(槐安路至宁安路)、青园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友谊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体育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
槐安路限行措施:每日7:00至19:00时,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三、外埠号牌载客汽车
1、外埠号牌载客汽车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外埠号牌载客汽车禁止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出租车、公交车、通勤班车、以及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抢险车、救护车、外地来石旅游的专用客车等车辆除外。
2、禁止中型、大型载客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扩展资料
《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二条 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确需通行的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
第七十九条 下列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三项,明知机动车驾驶人饮酒乘坐机动车的,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项,安装、使用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等装置的,处以二百元罚款,并可以强制拆除、收缴其装置。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擅自设置或者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闽南网-2019石家庄限行尾号查询+时间区域 石家庄限号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