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 Ⅰ级响应将单双号限行
易车讯 日前,《广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下称《预案》)正式印发实施。该预案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对应的应急响应分为Ⅲ级、Ⅱ级、Ⅰ级等3个等级。其中,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将实行机动车限行,对国二及以下汽油车和国三柴油车限行,对其他机动车(含临时号牌,纯电动汽车除外)实行单双号限行。
由轻到重分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级预警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全国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当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1天(24小时)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应急响应分为Ⅲ级、Ⅱ级、Ⅰ级等3个等级,对应黄色、橙色、红色预警。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或特殊季节空气质量管控期间,根据空气质量保障的需要,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可提高应急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内容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Ⅰ级应急时将对机动车限行
根据《预案》,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了机动车限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除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的机动车外,对国二及以下汽油车和国三柴油车限行,对其他机动车(含临时号牌,纯电动汽车除外)实行单双号限行。对大型企业、港口和物流园区的柴油货车进行运营调控,保留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进行必要的货物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城市用车大户燃油燃气运输车辆停止运营。运输散装物料燃油燃气车辆全面禁行。加强对重点路段、城市主干道、主要交通节点货运车辆的抽检和查处力度。
此外,Ⅰ级应急响应的倡议性措施包括倡导公交出行、错峰上下班。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公众自觉减少白天车辆加油;适当增加公共交通的班次和服务时长;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等弹性工作制。
细化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预案》还要求,各区应逐个排查本行政区域内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各类污染源,摸清污染排放实际情况,明确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可根据实际执行情况,于每年8月底前调整应急减排清单,并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细化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重点企业减排操作方案要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并载明不同级别预警等级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的停产生产线及工艺环节,并制定“公示牌”,安装在厂区入口等显要位置。对于简易工序或重污染预警期间实施全厂、整条生产线停产和轮流停产的工业企业,可只制“公示牌”。纳入重污染天气期间停产限产名单且持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要求,及时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完善特殊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实施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的减排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分别不低于10%、20%和30%;可根据本地污染物排放构成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低于总体要求。针对不同首要污染物,实施重污染天气分类分级应急管控措施:当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时,重点控制二氧化硫(SO2)、颗粒物(PM)、氮氧化物(NOx)排放,其次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当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时,重点控制VOCs和NOx排放。
[img]成都限号的范围是哪些?
成都限行时间和范围
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07:30-09:30、17:00-19:00
法定节假日,星期六、星期日因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不实施“尾号限行”。
限行对象
所有车辆( “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均包含在内)
限行范围
绕城高速(G4202)以内所有道路。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T1和T2航站楼出发层,对机场航站楼前道路采取禁止未载客机动车驶入。
成都车牌限号规则
星期一:尾号1和6禁止通行
星期二:尾号2和7禁止通行
星期三:尾号3和8禁止通行
星期四:尾号4和9禁止通行
星期五:尾号5和0禁止通行
如果车牌最后一位为字母,则以最后字母前的数字为准。
不受限行的车辆
(一)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二)持C5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
(三)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
(四)公共汽车、长途客运、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运、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依法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三绿工程证》的拉运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
(六)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外籍车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特殊情况(天气污染)——启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的情形下,规则有所变化
(一)启动黄色预警(三级响应)及橙色预警(二级响应)
限行的区域没有变化,只是时间从7∶30—20∶00延长到6∶00—22:00
(二)启动红色预警(一级响应)
1、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
2、橙色、红色预警(二级和一级响应)新增“过境重型载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绕城高速公路G4201(含)环线内区域。”
3、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单号通行——即1号,3号,5号,7号等逢单的日子,可以通行车牌尾号为1、3、5、7、9
双日通行——即2号,4号,12号,16号等逢双的日子,可以通行尾号为2、4、6、8、0
保定车辆限行
保定:1月1日、2日不限行,3日禁行双号
1月1日、1月2日不限行。1月3日禁行双号。
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实行单双号限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自2017年1月3日起,主城区每日7时至20时实行非营运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单号单日行,双号双日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限行区域为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单双号限行期间城市公交车免费乘坐(含2017年1月1日、2日两天法定假日),如遇天气转好,将随时解除Ⅰ级应急响应,同时解除单双号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