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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解除国五限行(河北解除国五限行了吗)

最新消息!河北3市限行有变

邢台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降级为橙色预警!

有关限行政策按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通知要求落实:

市主城区对机动车实行2个车牌尾号一组(机动车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规则与北京保持一致。限行区域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围合区域(含上述道路)。限行时间为7︰00至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外地牌照车辆与本地车辆同样受限行限制。

2020年1月1日(周三)当天

邢台机动车不限行

1月2日是周四

尾号限行1和6

1月3日是周五

尾号限行2和7

2020年1月6日(周一)将按照新一轮限行政策执行:

限行日历

↓↓↓

限行时间、区域

限行时间

07:00-20:00

限行区域

滨江路、邢州大道、东华路、祥和大街(含上述四条道路)的围合区域。

辛集

2019年12月31日晚8点

单双号限行措施正式解除

2020年1月1日--1月5日

辛集不限行

2020年1月6日起,辛集执行新的限行措施

一、限行区域

国道230通武线(原工业路)以西、妍园路以东、兴业大街以南、省道衡井线以北(不含上述四条道路)。

二、限行车辆及措施

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每天限行2个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时段为早7时至晚8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不限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三、这些车辆24小时禁行

限行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2吨(含)以上的黄色号牌载货汽车,排放标准为国Ⅰ、国Ⅱ车辆,专项工程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低速汽车(原农用四轮车),三轮汽车(原农用三轮车),轮式专用机械车(铲车、挖掘机、叉车、吊车等)、拖拉机通行。禁止逾期未检车辆、拼装车、报废车上路行驶。(此次限行期间,原有的禁行规定仍然执行)

四、这些车辆不限行

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班车、公交车、出租车、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原蓝色号牌未更换的,请到交警大队秩序科登记备案,以防误拍。)不执行限行措施。五、请大家自觉遵守对违反限(禁)行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理。

邯郸

1月1日起,

取消市主城区单双号限行和公交免费乘坐措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市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知》和《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知》要求,1月1日起取消市主城区单双号限行和公交免费乘坐措施。

2020年1月1日-1月5日限行情况:1月1日(元旦)不限行、1月2日限尾号1和6、1月3日限尾号2和7、1月4日—5日为周六日不限行。

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与北京市同步轮换限行,周一至周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时间为7:00-20: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限行。外地牌照车辆同样实行尾号轮换。

来源 :河北交警微发布 邢台生态环境发布、河北日报

编辑:车冀录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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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国五汽车最新政策

石家庄国五车辆在遵守当地限行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进市。

根据石家庄交管局发布的最新政策,国五(含)以上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含专项作业车)在23:00-次日5:00时段,允许通行二环路(不含)以外道路。

根据石家庄公安交管局发布的最新公告,国五(含)以上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含专项作业车),允许24小时通行三环路(含主路、辅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古城西路以北)、学府路、107国道(古城东路以北)、古城东路。

石家庄什么时候解除限制

进出石家庄最新消息

离开石家庄

(一)高风险(包括按照高风险管理)地区或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外出。

(二)中风险地区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原则上不外出,如确需出行,须经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三)藁城区以外的其它低风险县(市、区)人员省际、市际出行,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四)符合规定出行条件的离石人员,应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返回石家庄

(一)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原则上不来石返石。已来石返石的,第一时间落实集中隔离观察措施并至少进行2次核酸检测。

(二)中风险地区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非必要不来石返石,确需来石返石的,应持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手续,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人员,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四)低风险地区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来石返石。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来石返石,应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五)符合规定出行条件的入石人员持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到达目的地后不需要隔离。其中,群众到达城市地区后,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跨省返乡人员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监测和症状监测,在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详情请点击石家庄出台若干措施保障群众方便有序出行

此前消息

滞留在石外地人员安全有序离石返乡

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因疫情滞留在石外地人员安全有序离石返乡工作,现将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1.本《通告》适用于我市低风险区域内且返程目的地不属于中高风险区域或敏感地区的滞留在石外地人员。

2.离石返乡人员可自行在石家庄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滞留在石外地人员离石返乡信息登记表》,并如实填写。

3.离石返乡人员需持《登记表》并携带本人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和返回地所在村(居)委会或本人工作单位接收证明(可提供电子版),直接到滞留地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离石手续,24小时内为其开具出市证明。

4.乘私家车离石返乡人员持出市证明离石返乡;交通工具有困难的,由滞留地所在县(市、区)政府统一组织车辆,保障其尽快安全有序离石返乡。

5.离石返乡人员到达目的地后,需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村(居)委会、单位报备。

6.离石返乡人员遇有困难,可拨打热线电话12345。

点击查看2021石家庄外地人员返乡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按照分区分级原则,经专家评估论证,自2021年1月23日起,对石家庄市和各县(市、区)分区分级管控。

点击查看2021石家庄分区分级管控措施

为准确把握、全面落实2021年1月28日《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在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提出如下具体措施。

一、石家庄市实行区域管控,控制车辆和人员跨市域流动,有效防止疫情扩散

二、藁城区、新乐市为高风险区域,执行现行管控措施

三、正定县、裕华区、高新区、长安区、无极县、新华区、平山县、赵县

(一)过去14天内有新增本土确诊病例的社区、村庄等,按照高风险区管理,继续严格执行居家防控,原有管控政策不变。

(二)其他无病例社区、村庄等,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1.各小区居民、村庄村民凭由所在居委会、村委会统一制发的通行证,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经扫码、测温出入,不扎堆、不聚集,除主城区(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外,原则上在本行政区内活动,严防交叉感染;必要时,维修、施工等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获准后进入。

2.居民出行鼓励优先选择私家车;在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辖区内交通运输、公共交通,根据实际需要逐步投入运力,并落实乘客实载率不超过50%等要求;逐步恢复出租车、网约车运营,严格落实一单一通风消毒要求。

3.超市、便利店、社区小店、果蔬店、农村商店、宾馆、酒店、菜市场、药店、理发店、干洗店、家电维修店等在落实防控措施的情况下有序恢复营业,通过合理设置人流动线、错时开门、错峰购物、延长营业时间等措施,控制客流。

4.餐饮企业实行线上订餐、线下配送,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

5.在落实办公场所和公共部位消毒消杀措施、做好人员健康防护的基础上,政务服务、银行、水电暖气讯营业网点等窗口(除邻近高风险区域网点),有序恢复营业。

6.各类生产企业在严格落实“五有”要求(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符合安全生产规范、合理安排用工,且能够实行封闭管理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四、晋州市、灵寿县、井陉县、元氏县、赞皇县、高邑县、深泽县、井陉矿区、循环化工园区、行唐县、鹿泉区、桥西区、栾城区低风险区,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落实好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疫情监测,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2.各小区居民、村庄村民凭由所在居委会、村委会统一制发的通行证,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经扫码、测温出入,不扎堆、不聚集,严防交叉感染;维修、施工等人员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获准后进入。

3.居民出行鼓励优先选择私家车;有序恢复辖区内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低风险区之间公共交通通行由相关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可逐步放开,落实乘客实载率不超过50%等要求;恢复出租车、网约车运营,严格落实一单一通风消毒要求。

4.超市、便利店、社区小店、果蔬店、农村商店、宾馆、酒店、菜市场、药店、理发店、干洗店、家电维修店等在落实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全面恢复营业,通过合理设置人流动线、错时开门、错峰购物、延长营业时间等措施,控制客流。

5.餐饮企业实行线上订餐、线下配送,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

6.在落实办公场所和公共部位消毒消杀措施、做好人员健康防护的基础上,政务服务、银行、水电暖气讯营业网点等窗口(除邻近高风险区域的网点)有序恢复营业。

7.各类生产企业在严格落实“五有”要求(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符合安全生产规范的基础上全面复工复产。

五、全市域影剧院、游戏厅、网吧、歌舞厅、棋牌室、健身房、洗浴(足浴)、培训机构以及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体育馆等密闭式场所暂不恢复营业;餐饮企业暂不开设堂食;地铁暂不恢复运营;公交、客运车辆途经高风险区域不上下乘客。

居家期间注意事项:

1.居家防控期间不得外出,不得会客。

2.在相对独立的房间居住,尽量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不要共用水杯、毛巾等物品,每天开窗通风3次,每次30分钟以上。如感到空气不新鲜,应立即开窗通风。

3.每天早晚各监测体温1次,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告体温和健康状况。

4.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要及时报告,由120转运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石家庄发布新冠疫情居家期间就医告知书

一、各类急危重症(心梗、脑梗、突发昏迷、中风、骨折等)患者可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转运至医疗机构就医。

二、非急诊就医患者可先拨打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电话进行健康咨询,确需转诊至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或治疗的,由所在社区组织专人专车全程接送。

三,特殊患者如血液透析、肿瘤、产检等可直接于既往救诊医院通过预约方式预约后,向所在社区报备,由所在社区组织专人专车全程接送。

四、倡导居民通过线上问诊、在线结算、药品配送等形式进行网络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