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4号涞水机动车限行吗?
2020年8月14号涞水机动车限行1和6。具体限行规则为:
主城区限行原则:2020年1月6日至4月5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主城区限行区域:主城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主城区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20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扩展资料:
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大、中型省际、市际长途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参考资料来源:涞水文明网-1月6日起,保定实行新一轮机动车尾号限行
今天燕郊限行尾号多少?
今天是2020年3月20日,星期五,机动车的限行尾号是1和6。
2020年1月6日起,廊坊限行尾号将迎来大轮换,从1月6日开始北京、天津、河北将实施新一轮的尾号轮换限行措施。自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提醒注意: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按“0”管理。
限行时间:廊坊市区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周六日和节假日不限行。
扩展资料:
限行区域:廊坊市区北环道(云鹏道、桐万路)、东环路(创业路、原郊区快速路东段)、南环道(原郊区快速路南段)、西昌路(南延)、光明西道(廊涿高速引线)、西环路(原郊区快速路西段)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以内道路。
公交车、城市运行保障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等车辆除外。此外,黄标车、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禁止在市区内通行。
参考资料来源:河北新闻网-1月6日起,廊坊限行尾号将迎来大轮换
[img]河北1市最新限行通知来了
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31日,邯郸市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详情点击:重要通知!河北1市明起开始单双号限行!)。2019年12月28日,邯郸市最新限行通知来啦,邯郸限行政策有变,2020年将这样限行↓↓↓
邯气领办〔2019〕321号
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不断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决定在邯郸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常态化实行机动车按尾号轮流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根据邯郸市交通道路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限行范围
(一)市主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限行区域: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限行;东环路(人民路至邯临路,含本路)以东,人民路(东环路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北,邯临路(东环路至京港澳高速桥,不含本路)以南,联纺路(京港澳高速桥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南,秦皇大街(人民路至联纺路,含本路)以西,京港澳高速公路(联纺路至邯临路,不含本路)以西区域范围内限行。
(二)各县(市、区)城区限行区域,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自行确定。
二、限行时间
(一)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每日限行时间为:7:00—20:00。
(三)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限行。
三、限行措施
(一)限行期间,常态化执行机动车号牌号码尾号每天限行两个数字的交通管理措施(含临时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按照“京津冀一体化”的原则,机动车尾号限行数字与北京同步进行轮换(当前常态化限行按照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待尾号限行数字轮换时,将提前10天予以公布。各县(市、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数字与市主城区保持一致,外地牌照车辆与本地车辆同样受尾号限行限制。
(二)限行期间,军队、警务、消防、急救、应急抢险(抢修)、环境执法(监测)、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园林、环卫作业车辆,市政设施维护用车,公交车、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通勤班车、校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行政执法车、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车(残疾人驾驶)、民生保障(瓜果蔬菜、米面粮油、农副产品、汽、柴油、天然气运输车辆,生活垃圾、污水厂淤泥外排车辆;其他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必需的物品运输车辆,经市大气办审批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不予限行)等车辆除外。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喷涂车辆标识的,应当在车辆前后明显位置喷涂统一标识,并由相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持有效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三)限行期间,当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时,执行相应的限号措施。
(四)限行期间,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依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通过电子抓拍或现场处罚的方式,处以一百元罚款。
(五)限行期间,邯郸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分别为不同限行区域,当日同一限行区域处罚间隔为3小时,限行车辆驶入不同限行区域或3小时后仍在同一限行区域内行驶的,当日将会被连续处罚。
特此通知。
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8日
来源: 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