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限号规定
郑州限号规定如下:
限行一
限行时间:2016年10月20日起,全天。
限行区域:郑州市:郑州东站高架桥出发层。
限行规则:2016年10月20日起禁止接站车辆及空载车辆驶入高架桥出发层。
限行二
限行时间:2016年11月25日起,全天。
限行区域:郑州市:新郑国际机场T2航站楼出发层。
限行规则:从2016年11月25日起对机场航站楼前道路采取禁止未载客机动车驶入。
限行三
限行时间:2021年08月05日起,全天。
限行区域:郑州市:新郑市域内新旧G107国道连接线以北、S103省道连接李诫路连接翠竹路连接Y062乡道连接S103省道以东、绕城高速以南、中华路以西区域内道路,不含S103省道。
限行规则:因疫情防控,实行“只进不出、足不出院、严禁聚集”管理措施。
限行四
限行时间:2021年08月03日起,全天。
限行区域:郑州市:嵩山路以东、紫荆山路以西、陇海路以南、环翠路以北区域(不含边界道路)。
限行规则:疫情防控管制,实行“只进不出、严禁聚集”管理措施。
限行五
限行时间:2021年08月09日起,工作日08:00-20:00(节假日除外、双休日补班)。
限行区域:郑州市巩义市:城区孝义路以东(含孝义路)、光明路以南(含光明路)、货场路以南(含货场路)、河洛路以南(不含河洛路)、S235(原S237)以西(不含S235)、苏秦路以北(含苏秦路)、杜甫路以北(含杜甫路)的市区所有道路。
限行规则: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客车,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星期一: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1和6;星期二: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2和7;星期三: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3和8;星期四: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4和9;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5和0(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第四十一条,有关道路通行的其他具体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十五条,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img]郑州限行时间新规2020年12月
郑州决定自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市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自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市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时间为每天7时至21时。
限行区域为:郑州市东四环、南四环、西四环、北四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以内区域的所有道路。
扩展资料
郑州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420万辆在全国排名第六机动车密度全国第一。机动车排放污染物主要是氮氧化物从源清单数据来看2019年郑州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中移动源排放占73.9%。氮氧化物不但是二氧化氮的直接来源在高湿空气中生成硝酸盐也是PM2.5的重要来源。
长期从事PM2.5防治工作的环保专家李志敏告诉记者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将有利于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减轻重污染天气的发生频次、污染程度。
李志敏表示:“机动车排放的一些污染物比如它的氮氧化物、颗粒物、一氧化碳每天机动车量的减少这些污染物也会减少。在重污染期间它让PM2.5峰值得到缓解让整个污染时长变短。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周刊网-12月4日起郑州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
郑州现在限号是怎么限的
四环以内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出行,双日双号出行。
郑州限号为每周工作日的7时至21时。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号。限行区域为东三环(107辅道)、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均不含本路)以内区域的所有道路。
即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和6的机动车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周六、周日,按对应调休的工作日限行)。
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校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