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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小学门口街道限行信息(河北小学位置)

2021河北限号表

 截至2021年3月8日,目前河北省限号区域包括:

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保定、沧州、廊坊主城区。

1、唐山、邯郸、保定、沧州、廊坊限行时间为7:00-20:00;石家庄、秦皇岛限行时间为7:00-19:00;

2、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保定、沧州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管理;廊坊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3、限行城市下辖各县市限号措施,以当地交管部门发布为准。

4、邢台、张家口、承德、衡水、辛集目前不限号,各地限号措施如有变动,请以最新消息为准。

石家庄市限行规定

主城区限行时间及范围:

限号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限号区域:主城区三环及古城路(含)以内道路。

限行范围:本地及外地号牌机动车实行“两个尾号为一组”轮换限行。

点击查看石家庄限号查询方式

注: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

业车辆和单位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小型载客汽车不执行限行措施。

石家庄市外地车限行:

执行限号措施的同时,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 7:00至9:00、17:00至19:00时

段,外埠号牌载客汽车(含外埠出租车)禁止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出租车、公交车、通

勤班车、以及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抢险车、救护车、外地来石旅游的专用客车等车辆除外。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大(中)型省(市)际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大(中)型车辆、经市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注册地为保定市主城区);

4.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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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限行2022最新限号时间

石家庄限行的汽车类型包括外地燃油车、本地燃油车。

一、外地燃油车、本地燃油车

(一)限行一

限行时间

2023年01月02日至2023年04月02日,工作日07:00-19:00(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范围

石家庄市:三环路古城路(含)以内道路。

在微信公众号【车主指南】回复【石家庄限行】,查看限行地图,更直观!

限行规定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客车实行尾号限行措施,限行尾号轮换规则与京、津保持一致,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尾号调整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在微信公众号【车主指南】回复【石家庄限行】,实时查询限行尾号,每天更新!

(二)限行二

限行时间

2023年01月02日至2023年04月02日,工作日07:00-19:00(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范围

石家庄市赞皇县:城区不含石臼山街(东环路)、嶂石岩路(南环路);滨河路自京赞路口至龙门桥限行,龙门桥至赞元线不限行。

限行规定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客车实行尾号限行措施,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尾号调整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限行三

限行时间

2023年01月02日至2023年04月02日,工作日07:00-19:00(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范围

石家庄市赵县:国柏路以南(不含国柏路)、工业四街以东(不含工业四街)、稻香路以北(不含稻香路)、龙腾街以西(不含龙腾街)

限行规定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客车实行尾号限行措施,限行尾号与北京、天津同步轮换,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尾号调整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四)限行四

限行时间

2023年01月02日至2023年04月02日,工作日07:00-19:00(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范围

石家庄市新乐市:东名街以东,南环路以北,东环以西,无繁路以南。

限行规定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客车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限行尾号轮换规则与北京市同步轮换限行。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五)限行五

限行时间

2023年01月02日至2023年04月02日,工作日07:00-19:00(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范围

石家庄市深泽县:东环路通武线国道(不含)以西,滨河路(不含)以北,西环路(不含)以东,北环路(不含)以南,县城主城区所有街道

限行规定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小型载客汽车、非营运客车(以上均含外埠号牌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每天车牌尾号轮流限行的方式,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限行措施另行通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六)限行六

限行时间

2023年01月02日至2023年04月02日,工作日07:00-19:00(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范围

石家庄市灵寿县:东至建设大街(含),西至G234兴阳线(不含),南至S201省道-SL88高速连接线(不含),北至G234兴阳线(不含)。

限行规定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客车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限行尾号轮换规则与京津冀保持一致,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周一至周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七)限行七

限行时间

2023年01月02日至2023年04月02日,工作日07:00-19:00(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范围

石家庄市平山县:北至北外环路(不含),东至东外环路(不含),南至冶河西路(含)-高速辅路连接线王子庄大桥-工业路(不含),西至钢城路(不含外环路至柏坡西路段)-西外环路(含柏坡西路至冶河西路段)。

限行规定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客车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限行尾号轮换规则与京、津保持一致。尾号是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八)限行八

限行时间

2023年01月02日至2023年04月02日,工作日07:00-19:00(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范围

石家庄市栾城区:西城大街(西外环)以东(不含西城大街),柴武大街(东外环)以西(不含柴武大街),衡井公路以南(不含衡井公路),南外环以北(不含南外环)。

限行规定

限行尾号轮换规则与京、津保持一致。尾号是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九)限行九

限行时间

2023年01月02日至2023年04月02日,工作日07:00-19:00(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范围

石家庄市藁城区:廉西大街以东含廉西大街,世纪大道以北含世纪大道,尚东街以西含尚东街,翼辰街以西含翼辰街,西城街以东含西城街,三铺路以南含三铺路至307国道(不含307国道)。

限行规定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客车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限行尾号轮换规则与京、津保持一致。尾号是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十)限行十

限行时间

2023年01月02日至2023年04月02日,工作日07:00-19:00(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范围

石家庄市井陉县:城外拓宽路口-陉山大道路口,河边路307国道路口-陉山大道路口,陉山大道路口-微矿路口

限行规定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客车实行尾号限行措施,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十一)限行十一

限行时间

2023年01月02日至2023年04月02日,工作日07:00-19:00(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范围

石家庄市行唐县:外环内(不含外环)

限行规定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客车实行尾号限行措施,限行尾号轮换规则与石家庄市保持一致。尾号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尾号限行规则: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十二)限行十二

限行时间

2023年01月02日至2023年04月02日,工作日07:00-19:00(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范围

石家庄市元氏县:城区南至南环路(不含南环),北至龙河新区南路(含龙河新区南路),东至107国道(不含107国道),西至恒山大街(含恒山大街)

限行规定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客车实行尾号限行措施,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十三)限行十三

限行时间

2023年01月02日至2023年04月02日,工作日07:00-19:00(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范围

石家庄市高邑县:南至千秋路(不含千秋路)、北至太行路(不含太行路)、西至107国道(不含107国道)、东至东环路(不含东环路)

限行规定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客车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河北单双号限行将增至哪3市?

3市单双号限行:沧州、邯郸、邢台

9市俩尾号限行:石家庄、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衡水、定州、辛集。限行日历如下:

最新通知!邢台市自1月21日零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由橙色(Ⅱ级)预警升级为红色(Ⅰ级)预警,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限行期间,减免公交乘车费用。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未来三天我市气象扩散条件逐步转差,对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消除不利。经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18年1月21日零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由橙色(Ⅱ级)预警升级为红色(Ⅰ级)预警,并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补充说明实施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②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③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④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⑤接到红色预警且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在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对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对未到校的学生,学校可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学生在家学习。

⑥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季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季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②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纯电动车辆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

④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⑤倡导排污单位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⑥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严格执行《邢台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秋冬季错峰生产企业清单。

②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③对国省干线环城公路及出市口公路进行洒水降尘作业3遍,慢车道一天清扫2遍。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道路增加5次以上机扫、湿扫等清洁频次。

④干洗行业停业(有溶剂冷却循环设施的除外)。

⑤加大施工工地洒水抑尘措施,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增加4次以上洒水频次。

⑥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和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运输和生产。

⑦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业(电器、门窗安装等不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序除外)。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⑧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

⑨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⑩机动车限行措施。除纯电动车辆、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主城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4条街道及合围区域)、县(市、区)城区内禁止核定载重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除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等新能源车辆、残疾人专用车、学校校车、银行运钞车外,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限行区域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围合区域(含上述街道),限行时间为7︰00至21︰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限行期间,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减免公交乘车费用。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禁止2005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市主城区内、县(市、区)城区3公里范围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大型运货柴油车辆绕行城市最外侧环线。

⑪钢铁、焦化、电力、玻璃、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制定错峰运输“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停止原材料和产品机动车运输。

⑫除列入错峰生产的企业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行业内的所有企业停产。

⑬部分重点企业采取临时性减排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及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分工,迅速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同时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