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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二轮车专用道路限行(广州二轮车专用道路限行规定)

广州市区货车禁行路段及时间。

关于广州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穗公〔2015〕173号 GZ0320150116

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零时起,在我市中心区继续实施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一切货车进入通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广州市籍号牌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外市籍号牌核定载质量为0.6吨以上(含0.6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0.6吨以上(含0.6吨)的牵引车通行:

东面: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以南路段)、中山大道(东环城市快速路至茅岗路段)、茅岗路(不含)、广园快速路(茅岗路至奥体路段)、奥体路、大观路(奥体路至云溪路段,不含)以西;

南面:南环城市快速路(丫髻沙大桥以东路段)以北,新光快速路厦滘立交(番禺大道出入口)以北路段;

西面:增槎路(石丰路至增埗桥路段,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珠江(增埗桥至丫髻沙大桥)、增埗桥、珠江大桥东桥、珠江隧道、鹤洞大桥以东;

北面:石丰路(不含)、黄石西路(不含)、黄石东路(不含)、白云大道(黄石东路口以北路段,不含)、同泰路、广州大道北(同泰路至北环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州大道北至华南快速干线路段)、华南快速干线(北环高速公路至云溪路段)、云溪路以南。

二、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沙太路(华南快速干线三期以北路段)南往北方向]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外市籍号牌核定载质量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通行:

东面:开创大道(广深高速公路至广园快速路段,不含)、广园快速路(开创大道至石化路段)、石化路(不含)、黄埔东路(石化路至港湾路段,不含)、中山大道东(港湾路至大观路段)、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东以南路段)以西;

南面:南环城市快速路以北;

西面:广清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龙山立交以南路段)、增槎路(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至沙贝立交路段)、西环城市快速路以东;

北面: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立交至开创大道路段)以南。

三、内环路及其放射线全天24小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1.5吨以上(含1.5吨)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1.5吨以上(含1.5吨)的牵引车通行。

四、第一、二、三条中的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五、在本《通告》非禁止货车通行的范围和时间内,如另有规定禁止货车行驶的路段,则按规定执行。

六、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七、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八、本通告自2015年10月1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将依据实施效果依法进行评估修订。《广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2010〕269号)、《关于限制货车通行新光快速路的通告》(穗公〔2011〕136号)同时废止。

扩展资料

交通管制,指的是出于某种安全方面的原因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交通路段的车辆和人员通行进行的控制措施。一般是在集会游行、大型运动会、道路桥梁建设、救灾抢险、执行重要警卫任务等情况下对交通行为实行的限制,主要是临时性的规定。

交通管制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对车辆和行人在道路上通行以及其他与交通有关的活动所制定的带有疏导、禁止、限制或指示性质的具体规定。实行交通管制后,市民应该遵守管制通告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

参考资料: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广州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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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区货车限行时间

您好以下是对您的解答

1 广州黄埔区针对本市的货车时间限制:7点-9点,17点-20点

限制对象:本市核定载重5吨及以上的货车、特种作业车,核定牵引质量5吨及以上的拖拉机,其他城市核定载重0.6吨及以上的货车、转向作业车,牵引质量0.6吨及以上的拖拉机。

2 针对外地货车的时间是限制:7点-22点

限行对象:核定载重量5吨及以上的货车和专用汽车,牵引能力5吨及以上且挂外地牌照的拖拉机。

广州全天禁摩的道路及限时禁摩着道路

广州禁摩时段路段敲定

方案五一起实施,广州大道、中山路等主干道仍可通行,番禺花都暂不限摩

禁摩时段

每天9:00-16:30,20:30-次日5:00

禁摩路段(5月1日起执行)

解放南路、解放中路、解放北路、东风东路、东风中路、东风西路、环市东路、环市中路、环市西路、天河路、天河北路、天河东路、林和中路、林和西路、中山大道西(科韵路路口以西)、江南大道北、江南大道中(昌岗路路口以北)、新港东路(黄洲大桥以西)、新港中路、新港西路、达道路(寺右新马路路口以南)、美华北路、新河浦路(东湖路以东)、合群一马路(东湖路以东)

本报讯 广州市限摩方案昨日正式出台,将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市民的意见,前段时间公布的限行路段有所放宽,南北向留出广州大道,东西向留出中山路、黄埔大道、昌岗路供摩托车通行。

限行时段放宽半小时

本次出台的限行方案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将原先的限行时段放宽了半个小时,即原来设定的晚上8时后限行改为8时半后限行。具体限行时间为:每天9:00-16:30,20:30-次日5:00。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梁醒虾告诉记者,这一方案是在广州市社情民意中心多次调查结果的基础上制定的,考虑到72%的摩托车主的居住地离单位有5公里以上的路程,且一部分车主下班时间为晚间7时至8时,所以时段有所放宽,在上班的高峰期,摩托车仍可通行。

限行路段有所调整

从2004年5月1日起,增加下列道路作为禁止摩托车行驶的路段:

解放南路、解放中路、解放北路、东风东路、东风中路、东风西路、环市东路、环市中路、环市西路、天河路、天河北路、天河东路、林和中路、林和西路、中山大道西(科韵路路口以西)、江南大道北、江南大道中(昌岗路路口以北)、新港东路(黄洲大桥以西)、新港中路、新港西路、达道路(寺右新马路路口以南)、美华北路、新河浦路(东湖路以东)、合群一马路(东湖路以东)。

与前期公布的拟限摩方案相比,本次出台的方案在东西向留出中山路、黄埔大道、昌岗路等主要干道,南北向留出广州大道,以方便市民的出行。

2007年市区全面禁摩

广州市政府表示,将逐步扩大摩托车限行的时段和路段。从2006年1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在东风东路、东风中路、东风西路行驶。从2007年1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在广州市区和小谷围岛行驶。具体路段包括:

广州市区(含所指路段):东至黄埔区与增城市交界处;南至海珠区、黄埔区与番禺区交界处;西至芳村区、白云区与佛山市交界处;北至北环高速公路(沙贝海至增槎路路口)、增槎路(北环高速公路路口至西槎路路口)、西槎路、石潭路、黄石西路、黄石东路、白云大道(黄石东路路口至同嘉路路口)、同嘉路、同宝路、沙太路(同宝路路口至中成路路口)、中成路、中元路、天源路(中元路以北)、广汕路(天源路路口至罗南大道路口)、罗南大道(广汕公路至广深高速公路路口)、广深高速公路(罗南大道以东)。

小谷围岛(广州地区高校新校区)。具体范围待其基础道路建成后另行确定。

番禺花都暂不限摩

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梁醒虾还指出,除执行任务的军警用摩托车外,违反上述规定驾驶摩托车在禁行时间、道路上行驶者,由公安机关依照交通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疏导、限制、禁止摩托车通行的措施。但番禺、花都和白云区等一部分地区尚不在限摩之列,因为这些地方公交路网还不够完备,因此仍然保留摩托车以方便市民的出行,未来这些地区是否会限摩要视具体的发展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