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速公路为什么禁止危险品车通行
你好,根据《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十八条,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确需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车道、速度行驶,悬挂明显的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另外。按照《河南省载运危险物品车辆通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载运危险物品车辆通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严禁危险化学品车辆进入我省高速公路,对向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输燃油的车辆,凭《河南省高速公路载运危险物品车辆通行证》发卡通行。
河南省对危险品车在高速公路上的管控,是为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拓展资料:
2007年,河南省高速公路连续发生多起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自燃、追尾、泄漏等恶性事故,致使高速公路局部长时间关闭、救援人员中毒,甚至造成环境污染等恶性后果,严重影响了我省高速公路的通行安全。
5月15日2时12分,一辆装载四氯化钛的豫H63317号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行至京港澳高速新乡原阳段645公里处,因车辆阀门系统损坏造成泄漏,致使京港澳高速原阳段双向管制4小时40分,原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已对这起事故立案查处。
7月16日凌晨1时30分,一辆装载15吨TNT炸药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行至许平南高速平顶山段,与重型普通货车发生追尾事故后,货车翻入高速公路路旁沟内,货车侧翻于高速公路行车道与超车道之间。2时10分,因避让该事故车辆,客车又与货车追尾相撞,造成客车上乘客2人死亡、7人受伤。
7月25日8时30分,一辆装载剧毒化学品的中型普通货车行至京港澳高速漯河段,因下雨路滑、刹车不及时,与重型半挂货车追尾相撞,致使一名司机和一名押运员当场死亡,另一名司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所载剧毒化学品发生泄漏,参与抢险救援的高速交警、消防官兵、医护人员13人不同程度中毒。
经调查核实,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河南省在高速公路危险物品运输安全管理上还存在很多漏洞:一是从省外进入河南省高速公路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漏管现象严重。
由于周边省份均允许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而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明文禁止危险物品车辆通行,多数省界站口既没有提前设立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行驶高速公路的标志牌,又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
如5月15日装载四氯化钛的豫H63317号车谎称空载由郑焦晋高速焦作西站驶入高速公路; 7月16日装载TNT炸药的鄂F71959号车后方悬挂有等级为1.4级“爆炸品”及“危险品”标志,驾驶员也明知我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却能从二广高速豫鄂省界站进入我省高速公路;二是路面管控不力。
鄂F71959运输TNT炸药的车辆有明显的危险物品标识,从二广高速豫鄂省界站进入我省后,沿途没能被及时发现并引导下路;三是对故意伪装、手续不全非法运输危险物品的,查处不力,形不成有力震慑。
7月25日,装载硫酸(二)甲酯剧毒化学品的鄂J41505号车为普通后八轮货车,车身无任何“危险品”标志,且该车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使用40个塑料桶(每桶250公斤,共计10吨)装载硫酸(二)甲酯剧毒化学品,并用帆布遮盖车厢;7月28日,装载甲醇的皖KC2597号危险化学品车辆罐体用帆布伪装成普通货车。这两起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均系驾驶员违反有关规定,非法运输造成的。
参考资料: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
[img]注意!今日起至明年1月24日,郑州这些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由于重大活动工作需要,决定于2019年12月29 日至2020年1月24日对江山路部分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2019年12月29日至2020年1月24日,每天7:00至20:00,对江山路(车站北路至黄河文化公园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管制期间,禁止一切车辆在管制路段上通行或停留。
二、2019年12月29日至2020年1月24日全天,江山路〔S314(沿黄快速路)至黄河文化公园段〕对大型货车和危险品运输车实施限行。限行期间,禁止大型货车和危险品运输车在限行路段上通行或停留。
三、2019年12月29日至2020年1月24日全天,对武惠浮桥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管制期间,禁止一切车辆通行武惠浮桥。需经江山路和武惠浮桥往返郑州与焦作之间的车辆可绕行郑州黄河公路大桥、郑新黄河大桥或郑云高速公路、京港澳高速公路通行。
四、临时交通管制期间,将视情延长临时交通管制时段或提前解除临时交通管制。
五、请以上临时交通管制路段及区域内的沿街单位和居民提前安排好生产、生活出行线路,由此给市民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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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月3日至12日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全天禁行,这是为何?
北京
危险品运输车辆限行
限行时间:2021年3月3日零时至2021年3月12日24时
全天禁止运载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确需进入禁限区域道路行驶的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经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备案后,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通行。
河南高速
危险品运输车辆限行
限行时间 :2月28日0时至3月13日12时
限行路段: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京港澳与连霍高速公路互通的刘江立交桥)至安阳段(豫冀省界)向安阳方向,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安阳段至郑州方向正常通行。禁行路段沿线各收费站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驶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请提前绕行大广等其他高速公路。
苏州城区
危险品运输车辆限行
限行时间:2021年3月25日起实施
限行范围:相城中心城区货车限行范围调整为东至G524(不含)、南至姑苏交界、西至广济北路(不含)、北至太阳路(不含)的区域。
本地货运机动车每日7时至20时、外地货运机动车每日7时至21时,禁止在上述区域内道路通行。
为保障区域内工业区货运的实际需求,确定澄阳路(太阳路至春申湖路)、春申湖路(G524至澄阳路)为货运物流通道,全天允许货运机动车通行。
因运送生产、生活物资,必须在限行时段进入限行区域的货运机动车可申请核发通行证,根据通行证的种类,在规定时间、路段、区域通行。
近期,各省都在加强对危险品运输的管控与排查,各位危司机出行前需安排好运输路线,注意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