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小型货车限行时间规定
邯郸市小型货车限行时间规定如下:
1、2020年8月6日,邯郸不限号,邯郸不有针对于小型车的限行规定。邯郸限行政策只限制微型和轻型载货汽车(皮卡车除外)、微型和轻型专项作业车。
2、这些车辆是在东环路以东区域:东环路以东,人民路(含本路)以北,秦皇大街(含本路)以西,邯临路(耒马台环形交叉口至秦皇大街路段,不含本路)以南区域范围内,进行全天24小时限制行时的。
3、运送用于保障主城区生产、生活、建设等正常活动必需品,使用汽油、柴油、天然气等燃料,符合生态环境部门对驶入限行区域车辆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且车辆登记所在地为主城区范围内的微型、轻型货车,确需驶入限行区域道路的。到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通行证管理办公室办理通行证件,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img]石家庄蓝牌货车能不能进二环内
石家庄蓝牌货车部分时段不能进二环内。
石家庄货车限行时段及区域:
1、每日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含环卫清扫、园林施工、道路设施维护车辆以及外埠号牌等货车)通行二环路(含二环主路、辅路及高架桥)以内道路。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抢险车、运钞车等载货汽车除外。
2、每日7:00-11:00、15:00-19:00时段,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通行中山路(西二环至东二环)、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中华大街(南二环至北二环)、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维明街(槐安路至宁安路)、青园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友谊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体育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
3、每日7:00至19:00时,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四十五条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对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手段进行监督抽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六条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被告知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应当及时进行维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
石家庄市蓝牌小货车限行规定
法律主观:
北京蓝牌货车限行规定:1、周一至周五7:00-9:00和17:00-20:00,禁止在五环路主辅路及其以内道路和大兴区部分道路行驶。2、周一至周五9:00-17:00,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