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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电动摩托车限行区域(上海对电动摩托车上牌上路有什么限制政策)

外地牌照的摩托车能在上海开吗?

外地牌照的摩托车可以在上海开,但部分路段禁止通行。

悬挂外省市号牌的摩托车,禁止在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1、沿沪太公路—宝钱公路—沪宜公路—外青松公路—沪青平公路—朱枫公路—亭枫公路—S19新卫高速公路—新卫公路—卫六路—沪杭公路以及本市与浙江、江苏省交界线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2、沿外青松公路—沪青平公路—复兴路—淀山湖大道—港周路—盈朱路—青赵公路—北青公路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扩展资料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交通发展规划、道路通行条件、道路交通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车辆登记限制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  市公安机关根据必要、合理和有利交通畅通的原则,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采取均衡交通流量、分隔车辆通行时间、划定限制通行区域和核发机动车通行凭证、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疏导等交通管理措施。

采取前款规定的交通管理措施,应当通过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或者发布通知、决定等方式明示。车辆驾驶人和行人应当遵守上述交通标志、标线指示和通知、决定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外牌侧三轮摩托车屡闯禁区 交警部门一举查扣近2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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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沪C黄牌摩托车行驶范围

除以下禁行区域外为可行驶范围:

浦东新区部分区域内道路,包括:沿浦东南路—东昌路以及黄浦江边线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沿杨高南路—花木路—锦绣路—民生路—杨高中路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沿潍坊路—东方路—浦电路—源深路—潍坊路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悬挂“沪C”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禁止在本市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区,以及上述浦东新区部分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图上红色区域为禁行区域

扩展资料

关于停止摩托车办理登记注册(上牌)的通知

沪领(2008)002号

各国驻上海领事馆:

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向各国驻上海领事馆致意,并谨就如下事宜告知如下:

为保护环境,减少排放,根据中国国家环保总局规定,本市自2008年1月1日和7月1日起,分别对总重大于3.5吨的柴油车、天然气汽车、液化石油气汽车和总重小于3.5吨的汽车实施第三阶段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III标准”)。达不到上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辆,将不能在中国注册登记(上牌)和投入使用。此项规定同样适用领馆及其人员携运进口的公私用机动车辆和拟从外省市转入本市的已登记机动车辆。

此外,基于同样原因,本市目前已不再为摩托车办理登记注册(上牌)。

顺致崇高的敬意。

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二OO八年一月三日于上海

参考资料上海公安-关于本市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上海蓝牌摩托车行驶范围

上海蓝牌摩托车续驶里程在50CC以下,蓝牌标明是助力车。

因此,根据规定,下列区域道路禁止悬挂沪C、沪D、沪E号牌的轻便摩托车通行:

沿宁国南路(不含此路)mdash杨树浦路(宁国南路至宁国路,不含此路)mdash宁国路(含此路)mdash黄兴路(含此路)mdash中山二路(含本路)mdash中山北路(含本路)mdash中山北路(含这条路)。

中山西路(含此路)-中山南路2号(含此路)-中山南路1号(含此路)-中山南路(含此路)-陆家浜路(含此路)-南浦大桥地面道路及黄浦江围合的区域。

摩托车是由汽油机驱动,用手操纵的两轮或三轮车。它轻便、灵活、快捷,广泛应用于巡逻、客货运输等领域。它也被用作运动器材。

摩托车的种类:一般来说,摩托车分为街车、公路赛车、越野摩托车、巡航车、旅行车等。

摩托车的组成:摩托车由发动机、传动系统、行驶系统、制动系统和电器仪表五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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