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今天限行尾号是几
时间:2020年1月11日(星期六),廊坊市不限号。
一、廊坊市限行规则:
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星期一限行尾号2和7,星期二限行尾号3和8,星期三限行尾号4和9,星期四限行尾号5和0,星期五限行尾号1和6,尾号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主。
二、廊坊市区限行区域:
廊坊市区北环道(云鹏道、桐万路)、东环路(创业路、原郊区快速路东段)、南环道(原郊区快速路南段)、西昌路(南延)、光明西道(廊涿高速引线)、西环路(原郊区快速路西段)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以内道路。
扩展资料
《廊坊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中规定:
第七条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机动车使用人不得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违反限制通行规定。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督、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对在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
参考资料来源:闽南网-廊坊今天限什么号?2020廊坊限行最新通知+限号查询
廊坊机动车限行措施
(一)关于违法停车的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第二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二)关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指示的,处以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罚款。
[img]廊坊市限号区域
廊坊限号区域是:1、廊坊市自2019年7月8日起,限行号码与北京市同步轮换为新一轮。即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10月6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将开始新一轮限行;2、截止10月6日限行尾号:周一限行尾号:4\/9,周二限行尾号:0\/5,周三限行尾号:1\/6,周四限行尾号:2\/7,周五限行尾号:3\/8,周六日不限行;3、限行区域:廊坊市区北环道(云鹏道、桐万路)、东环路(创业路、原郊区快速路东段)、南环道(原郊区快速路南段)、西昌路(南延)、光明西道(廊涿高速引线)、西环路(原郊区快速路西段)合围区域以内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