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唐山市丰润区限哪号
全市实行机动车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6年11月11日18时起,全市所有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全天24小时禁止本地五轴(含)以上大货车(含持有通行证)通行,外地五轴(含)以上过境大货车只允许在高速公路通行。
二、自2016年11月12日起,每日7时至19时,市中心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实行非营运小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即: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包括临时车牌)。
三、以下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车;
2.“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3.工作期间的邮政专用车(含快递用车)、保险查勘车、殡仪馆的殡葬车、燃油(气)运输车;
4.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和专用清障车。
四、市中心区范围:
由开越路(不含)、大庆道(不含)、南湖大道(不含)、唐安路(不含)相连的内部区域。
五、本《通告》规定的机动车限行措施的解除由市政府另行通知。
唐山市微型货车限行区域
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大庆道,开越路,南湖大道(二环路至荷花南路),唐丰南路(南湖大道以北,原唐安南路),唐丰北路(大庆道以南,原唐安北路),建设北路(丰润区物流大道—大庆道)。道路为绿色交通示范区,除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外,每天7时至19时禁止小型载货汽车通行。
丰润区限号道路范围
丰润区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均限号。
一、限行时间。
2019年6月14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范围。
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丰南区、丰润区、开平区、古冶区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三、限行内容。
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禁行两个号码,禁行号码与北京市保持一致。
2019年6月14日至7月7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2019年7月8日以后,禁行号码与北京市同步轮换;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 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确需通行的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
参考资料来源:唐山市人民政府-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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