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的外地车限行政策”下月在京实施
11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外地车限行政策”将在北京正式实施。《北京市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中
规定:每辆外地牌照车辆一年中只可办理12次“进京证”,每次核发的“进京证”最长使用期限为7天,外埠客车限行区域延伸至北京六环路(不含)和通州区全
域(不含高速公路主路)。在“进京证”有效期届满前,车辆应驶出限行范围,否则将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
外地车进京证新规
措施1 外地车辆进京证限行区域扩大
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
措施2 进京通行证要明示
进京通行证应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内侧左下部(通过“北京交警APP”办证的,需自行下载打印)。
措施3 每年最多办12次每次最长7天
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
措施4 在限行区域内停放也将受限制
在“进京证”有效期届满前,车辆应驶出限行范围,这意味着,除了上路天数受限外,外地牌照车辆的停放也将受到制约。
禁限范围
外埠客车限行区域延伸至六环路
Q:外地车在北京是怎么限行的?
A:根据新规,外埠客车限行区域将延伸至北京六环路(不含)和通州区全域(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这意味着外地车辆在京的限行范围扩大了。目前时
段的规定是,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行驶。其间需遵守北京市尾号限行规定,限行尾号与北京号牌
车辆相同。
Q:外地车在北京是怎么禁行的?
A:二环路主路(全线)、长安街及延长线新兴桥(不含)至国贸桥(不含)之间路段、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北池子大街、南池子大街、北河沿大
街、南河沿大街、府右街、北长街、南长街、人民大会堂西路、正义路、台基厂大街、西安门大街(西四南大街至府右街之间路段)、文津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
(北池子大街至东黄城根北街)、地安门内大街、景山后街、景山西街、景山东街、西什库大街西岔(西什库大街至西安门大街),全天24小时禁止外省、区、市
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通行(只针对二环主路,二环辅路及其跨线桥桥下路段均不在限行范围之列)。
灵境胡同东段(府右街至西黄城根南街段)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通行。
6时至12时,外埠号牌的载客汽车不能左转或右转进入长安街行驶。由北向南或由南向北横穿长安街及延长线,是不违反限行规定的。
Q:实在搞不清外埠车辆哪些道路和时段限行,怎么办?
A:可以在百度、高德等手机导航APP内设定自己的车辆信息,输入车牌等信息后,系统将在导航中自动提示限行路段及时间。
使用期限
外地车限行区域全年最多行驶84天
Q:新规实施后,外地车一年能在北京限行区域内开多少天?
A:从今年11月起,《通告》将正式实施,每辆外地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也就是全年外地车最多可以在北京市的限行区域内开84天,“保障短期来京办事,管控本地化长期使用”。
已经领取外埠客运通行证的省际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Q:外地车还能进京吗?会不会不方便?
A:市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出台的管理措施对于正常临时来京办事的人员没有影响。
《通告》规定,每辆外埠号牌车辆每年可以办理12次进京通行证,根据实际需要,既可以连续申办,也可以每月或不定期申办。进京通行证每次最长有效期为7天,每辆车每年可以在办证范围内通行的时间为84天,占全年时间的23%,可以满足临时来京办事、旅游等需求。
停放新规
进京通行证需置于车内前风挡玻璃处
Q:不开车上路,停在小区、单位可以吗?
A:根据《通告》的要求,在“进京证”有效期届满前,车辆应及时驶出上述限行范围。这意味着,除了上路天数受限外,外地牌照车辆的停放也将受到制约。
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在上述范围内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未办理
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进入上述范围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按照以往的处罚标准,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将处以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Q:北京交警APP申请进京证后,是否需要打印纸质版本?
A:“史上最严外地车限行政策”出台前夕,交管部门曾表示方便驾驶员出行,在“北京交警APP”内开通过网上申请“进京通行证”的便民服务,可以直接生成电子版进京证,同时也不再强制要求必须打印出纸质证件。
而在今年11月新政实施后,这一项内容将发生变化,通过“北京交警APP”网上办证后,车主仍需自行下载打印进京通行证并放置于车内前风挡玻璃处。
此举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便于交通、交管部门检查。针对“未办进京证”或“进京证过期”车辆在限行区域内违规停放问题,交通部门也曾有设想——搭建一个公共参与度较高的平台,便于对其进行监督。
此外,有关负责人还曾表示,为确保政策落地实施,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强化路面现场执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全市非现场执法监控设备,大力推进信息
数据技术与交通执法实战全面融合,通过车辆通行证办理数据与前端执法设备采集信息关联比对,实现全数字化交通执法闭环管理,有效提高执法效能和管控效果。
【公开课】
如何办理进京证?
“北京交警”APP线上办理
1、在“北京交警App”首页中,点击“货运汽车和小型客车办理进京证”平台,进入办理页面。
2、点击添加车辆后,进入机动车信息登记页面,办理人需要填写“机动车类型”、“机动车牌号”、“发动机号”等三项信息。
提示:每个注册用户最多可为1辆机动车申请办理电子进京证。
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需提供6个证明:
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行驶证;
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经北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凭证。
提示:全市24个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全天24小时(法定节假日无休)办理进京证。
文章来源:央广网
北京外地车早晚高峰限行
1、载客汽车:早高峰限行时间是7点至9点,晚高峰限行时间是17点至20点;限行范围:五环路以内(含五环)。
2、非载客营运汽车:早高峰限行时间是9点至17点;限行范围:五环路以内(含五环),按照尾号限行。
[img]北京市里三环内什么车不能进啊?
截至2019年10月,北京市里三环内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外省、区、市核发号牌的摩托车、外省、区、市黄标车不能进入。
北京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限行规定:
一、对于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每天6时至23时,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五环路主路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二)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以下简称“黄标车”),全天禁止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和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通行;本市相关部门不予办理营运证和通行证。
(三)本市黄标车按车辆注册月份每3个月进行一次尾气排放检测,检测不合格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二、对于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二)每天6时至24时,禁止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三)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载客汽车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执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按照北京市机动车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执行。
(四)全天禁止摩托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五)挂车以牵引车(指有动力的拖车)车型和号牌为准进行管理。
(六)对于外省、区、市黄标车,不予办理进京通行证件,全天禁止进入本市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和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行驶;自2015年1月1日起,禁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 在道路划设的公交专用车道内,在规定的时间内只准公共汽车、电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该车道行驶;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时,按照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标志指示,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进出或者穿越道路的,应当让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先行。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的机动车应当让在主路上行驶的和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让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行驶缓慢时,应当停车等候或者依次行驶,不得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不得鸣喇叭催促车辆、行人。
第九十三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0元罚款:
(一)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道线的道路上,未按照规定行驶的;
(二)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的;
(三)未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或者交通警察指挥行驶的;
(四)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
(五)未按照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
(六)违反倒车规定的;
(七)违反牵引挂车规定的;
(八)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
(九)违反试车规定的;
(十)违反灯光使用规定的。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