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地名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地名管理,规范地名的命名、更名和使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及地名标志的设置,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地名管理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和领土完整,尊重当地历史和现状,保持地名相对稳定,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地名包括:
(一)山、河、湖、泉、岛、洞、滩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
(二)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等行政区划名称,群众自治组织所辖区域名称和自然村名称;
(三)城镇道路、广场、公园、立交桥、跨街天桥等名称;
(四)住宅区名称和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五)门牌号(含沿街门牌号、楼栋号、单元号、户号);
(六)文物古迹、古遗址、纪念地、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名称;
(七)公路、桥梁、隧道、水库、堤坝、涵洞、车站、机场、港口、电站等名称。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设立地名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本辖区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市民政部门是本市地名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县(市)、区民政部门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的地名管理工作。
公安、城乡规划、市政、房地产管理、建设、质量技术监督、财政、工商行政、水行政、交通、文物、旅游、国土资源、园林等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地名管理工作。第六条 地名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第七条 对体现历史文化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地名实行保护。第二章 地名的命名和更名第八条 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简明确切、名实相符,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
(二)禁止使用对国家、民族、性别、宗教等有歧视含义的文字作地名;
(三)禁止使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未按国家规定批准,不得使用外国地名、外国人名或外语音译名称作为地名;
(四)乡(镇)、街道办事处一般以其乡(镇)人民政府驻地居民点和街道办事处所在街、路、巷名称命名;
(五)专业设施的专名一般应与当地的主地名一致;
(六)使用规范汉字,避免使用生僻字;
(七)乡(镇)级行政区域名称,县级行政区域内建制村名称,同一城镇内的道路、住宅区、桥梁、广场、建(构)筑物等同类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原则。第九条 门牌号应当有规律地编排,不得随意编号、无序跳号、重号。
门牌号的具体编排规则由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门牌号管理部门制定,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条 居民住宅区和大型建筑物、构筑物的命名,应当符合《城镇建筑物命名标准》。
使用城、别墅、山庄、园(苑)、小区等用作住宅区通名,或者使用大厦、中心等作建筑物(群)通名,应当名实相符,与其建设规模、使用功能、所处环境等因素相一致。第十一条 地名的命名按下列规定报批:
(一)山、河、湖、泉、岛、洞、滩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除依法应由国家、省审批的外,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涉及两个以上县(市)、区的,经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商后,共同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二)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等行政区划名称,按照国家、省规定报批;群众自治组织所辖区域名称和自然村名称,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
(三)城镇道路、广场、公园、立交桥、跨街天桥等名称,由有关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市、县(市)、上街区地名主管部门申请,经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四)住宅区名称和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名称,由有关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报市、县(市)、上街区地名主管部门审批;
(五)门牌号由建设单位或产权所有人向县(市)、区门牌号管理部门申请,由县(市)、区门牌号管理部门编排门牌号,并报同级地名主管部门备案;
(六)文物古迹、古遗址、纪念地、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名称,除依法应由国家、省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外,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市或县(市)、上街区地名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市或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审批;
(七)公路、桥梁、隧道、水库、堤坝、涵洞、车站、机场、港口、电站等名称,由有关专业部门在征得所在地人民政府同意后审批。
[img]郑州今天限行吗
不限行。
郑州限行的汽车类型包括外地燃油车、本地燃油车、外地纯电动、本地纯电动、外地插电混动、本地插电混动。
限行区域、范围
郑州市:嵩山路以东、紫荆山路以西、陇海路以南、环翠路以北区域(不含边界道路)
航海路、长江路、大学路、京广路、南三环除外。
2020年3月9日(周一)零时起,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消杀措施的前提下恢复部分城市管理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执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郑政通〔2017〕42号),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号。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通行证的车辆除外。
二、恢复郑州市域内出租车(网约车)运营;有计划恢复郑州市域内班线客运;城市公交、地铁根据客流量需要增加运力投入、缩小发车间隔,逐步恢复正常运营。
三、恢复道路正常停管秩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现场执法、视频监控抓拍、路检路查等方式,严格交通管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全力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四、小区地下停车场在落实扫码测温措施情况下正常使用。
郑州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提升公交车运输能力推广,有效调节运营方案。调节驾驶工作方案,提升发班相对密度,提升 公交车线路运输能力,每日方案提升3200班次,运输能力提高6%;减少上班高峰时段发班间距,降低旅客高峰期侯车时间,确保旅客上班高峰期交通出行要求;提升小区驳接大巴路线发班相对密度,便捷群众交通出行挑选公交车加地铁站等方法低碳出行;充分运用智能化智能监控系统功效,采用更为灵便的生产调度对策,启用高峰时段区间车、大站顺风车,迅速消防疏散高峰期客流量,加速车子资金周转,提升 经营高效率;调节公共汽车加气电池充电时间,调节车子质保方案,确保经营出行要求。
提升文化教育,提升服务水平。提升对车身安全驾驶和文明行为服务项目文化教育,提升公交车服务项目质量,为旅客构建优良的公交车搭车自然环境。在早中晚高峰时段分配管理者、青年志愿者志愿队到大的网站疏通值勤,维护保养搭车纪律。
适度调节驾驶机构,加开班次,加设预留火车。依据客流量状况,适度调节驾驶机构,制订火车临时性增开计划方案,日增开40列次。依照路线配属火车总数及维修方案分配,加设预留火车,在其中工作日内共16列预留车,礼拜天共19列预留车。提升预留车储放地址,迅速机构火车发布。依据客流量状况,适度增加经营时间。
对于极端天气等突发性状况,已与新郑机场、郑州东站创建紧急工作机制,依据当场旅客停留状况,适度调节增开火车,多方面协同,迅速疏通旅客。如遇大客流量则依据当场状况立即起动三级客流量操纵,疏通旅客,避免 拥挤、排队等状况产生。客流量很大、产生异常现象立即要求地铁站公安机关帮助,保证 地铁站货物运输机构稳定井然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