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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限行是什么时候结束的(苏州限行时间2021)

车辆限行等限制公民权利的行为,无论是还是规范性文件都没有权力来设定

您说的是现行是否合法的问题?

仅供参考:

机动车限行是否违反宪法?

不少专家学者对各城市机动车采取限行的作法提出了异议,甚至一些法学专家认为“机动车限行令”与宪法相违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和硕士生导师莫纪宏曾经发表过一篇名为《机动车限行必须要有正当的公共利益》的文章,在当时引起了不少人的反响。

该文指出,北京市“机动车限行令”主要涉及了公民私有财产权和公共利益两大问题。北京市有关部门发布的交通“限行令”不仅在实体上侵害了公民的私有财产权,而且在程序上违法。私有财产权保护在2004年被写入宪法,宪法要划分好私有财产权和公共利益的界限,使私益和公益处于动态的平衡之中。此外,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还要注重加强程序法制的建设,完善在征收、征用方面的补偿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把对私有财产权的保障落到实处。

而对于宪法上一些公民的基本权利,即便政府采取限制措施可以实现更重要的社会公共利益,但由于这些公民的基本权利具有“不可克减”的特征,所以,对这些类型的公民基本权利所采取的任何性质和程度的政府限制措施都不具有正当性,在这一方面,例如1966年联合国大会所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4条所规定“不可克减的权利”。

对居民所持有的机动车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这些限制措施会影响到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相关的公民权利,主要包括公民的财产权利和机动车持有人的驾车通行权。由于涉及到上述两项公民权利,因此,是否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措施,就必须要给予宪法学上的合理解释。

“驾车通行权”是一项行政法上受到特定法律条件限制的权利,它与机动车作为机动车持有人的“财产”所享有的权利保护是不一样的。机动车驾驶人所享有的“驾车通行权”只能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来行使,其受到的法律限制也比公民的私有财产受到的法律限制更加严格。但是,这并意味着政府可以不需要基于充分和有效的理由来随意剥夺或限制机动车驾驶人的“驾车通行权”。

“限行”之前应广泛公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王锡锌认为,这项行政处罚措施的调整是涉及很多人利益的,即使这种调整是必要的也是合法的,但在调整时毫无疑问应该有充分的公开、公示的过程。这是一个执法程序上的调整,从公开和社会参与度来说,这种规则的制定要做到广泛参与,要有更高的透明度。此外,民众的认可度也是必要的。

如果说此前北京市交管局召开过群众座谈会,说起过这个事情,那应该算是一种征求意见的方式。但不是说过就算是有效公开了,毕竟公开要达到一定范围的知晓度。从法律上讲,对此利害相关者应该有充分的知情权。

王锡锌表示,执法部门应该按照特定程序公开,至少要在交管局的网站上,或者交通台、媒体等渠道公开才能达到一定效果。

莫纪宏也提到,必要的公众听证程序、必要的社会公共利益、合理的政策目标以及有效的利益平衡等等要素,都是政府在采取对机动车限行措施时必须考虑的法律条件。建议有关部门可以举行相关的公众听证会,多听听各方面的意见,再行决策,这样才能在最大限度地坚持法治原则、尊重公民权利的前提下,来有效地改善北京市的城市交通管理状况。

北京汽车限行好处

北京实施新的限行和交通治理方案,北京市的社会车辆和外地进京车辆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这些车辆将减征1个月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将封存30%的公务用车,此外,还要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

上述环境和交通的治理措施无疑是北京市有关部门作出的顺应民意的政策抉择,是后奥运时期延续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的“绿色奥运”思想的具体行动。据有关官员介绍:可预期的治理效果为每天停驶的车辆能有近80万辆,按北京市机动车大约320万辆计算,大约要占到四分之一,这真是个可观的数字。如果现实执行过程中,限行车辆真能达到这个比例,相信效果会比较明显。

对限行私车一直存在是否限制了个人财产权的争论。虽然比起“单双日限行”,现在的措施有所放宽,有关方面还主动“减征1个月养路费和车船税”。但比较起来,对老百姓大力倡导“自我约束”的方式,通过公车示范和政策奖励实现私车自主限行,显然更合理一些;提倡“拼车”比用行政命令“限行”更为合理合法。而如果私车主动限行更长时间,则可以减征更多养路费和车船税。

为了调动私车主参与限行的积极性,还应该让市民加入对公车封存和限行的监督行列,看看哪些机关对30%的“封存”令置若罔闻。对于公车封存管理,如果主要依靠单位领导和管理体制进行“自我约束”,难免会出现疲软。虽然在报道中,有关部门也多次提到会“严格执法”,但除此之外,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也很重要。让人们看得见,也才能更让人信服。公众多一点知情权,对治理就多一份信心,多一份理解,因为大家小家的牺牲最终是为了实现集体的理性。

现在北京市的治理措施明文规定是“试行”,时间是半年。半年后的政策效果———私车限行能否获得最终的理解,需要以更加透明的程序,实现各种利益的平衡和考量。如果做得好,就可能成为公共政策的经典范例。

为了建立一种公共政策讨论的平台,可以由北京市人大来参与和决定限制通行的措施和方案。“限行”的好处其实有三:一是环境保护,二是道路畅通,三是节约能源,我们相信社会应该可以在这方面找到“公意”,达成共识。如果通过公开程序不断进行政策试验,让各方都达到满意,就可以上升为执行层面更具刚性的法律。

蓝天白云,秋高气爽,有老天爷的恩赐,也是环境综合治理的整体作用,后奥运时代北京的空气会如何,还不是车辆“限行”一家就能够保证的。在其他方面,也需要进行公开的博弈,只有确立官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公共决策才能达致最完美的状态和效果。毫无疑问,这里面的政治意义超越了限行本身。

不知这个回答您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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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杭州限牌令的一道政治题!!

这个要辩证的回答。任何事情都要两面性。一方面,杭州现在高峰时段确实拥堵,限牌加限行是一个解决办法,同时还能减少雾霾,从这方面说,限牌对于所有在杭州生活,工作,学习的人都有利。另一方面,现在杭州的公共交通还没有跟上,限牌之后务必会影响一些人的刚需出行,所以,政策既然出了,就不能朝令夕改,唯一的解决矛盾的方法就是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例如高峰时段加密公交班次,规划更多的公交专用道并严格的管理,推行一小时公交换乘免费,投入更多的出租车,增加公共自行车数量以及网店,同时将更多地的网店升级为24小时服务等。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即可以提高市民出行的便利性,同时也将限牌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