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车进武汉市有限制吗
法律分析:限行的,武汉外地车限行车辆包括三种,详情如下:
第一种包括:
一、中型(含)以下载客汽车:武汉长江大桥、江汉桥不限外地车,但要分单双号限行。每日7时至22时,按车牌尾号分单双日通行。出租车不受单双日限制通行。
(1)长江大桥、江汉桥全日禁止载货汽车、大型载客汽车(城市公交车除外)、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挂车、摩托车、非机动车通行,但准许自行车在长江大桥人行道内推行,非机动车可通行江汉桥辅桥。
(2)长江大桥、江汉桥每日7时至22时,中型(含)以下载客汽车按车牌尾号分单双日通行。出租车不受单双日限制通行。
(3)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的通行管理措施通行。
第二种外地货车限行:
一、三环线主线及区域内道路全天禁止外埠载货汽车通行。
二、三环外限货区域、道路。
第三种外地客车限行:
1、三环线区域内(不含三环线)所有高架桥、隧道禁止大型客车通行(允许通行的高架桥、隧道除外)。
2、长江大桥、江汉桥禁止大型客车通行(公交车、新能源大型客车除外)。
法律依据:《关于加强我市载货汽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一、三环线主线及区域内道路全天禁止外埠载货汽车通行。
二、载货汽车通行三环线区域内(不含三环线)所有桥隧时,需遵循以下规定:
(一)武汉长江大桥、武汉长江二桥、江汉桥及隧道内全天禁止载货汽车(含新能源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挂车通行。
(二)高架桥及除武汉长江大桥、武汉长江二桥、江汉桥外的跨江、河、湖桥梁全天禁止载货汽车(不含小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挂车通行(部分允许通行的高架桥除外)。
(三)部分因施工禁止货车通行的路段,以施工期通告为准。
三、下列区域(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全日禁止本埠载货汽车(含新能源载货汽车)通行。
(一)三阳路(沿江大道至京汉大道)——京汉大道(三阳路至_口路)——_口路(京汉大道至沿河大道)——沿河大道(_口路至大兴一路)——沿江大道(大兴一路至三阳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二)八一路(洪山广场环路至卓刀泉北路)——卓刀泉北路(八一路至东湖南路)——东湖南路(卓刀泉北路至东湖东路)——东湖东路——沿湖大道(落雁路至梨园广场北路)——梨园广场北路——东湖路(梨园广场北路至杏林西路)——楚汉路(杏林西路至中北路)——中北路(楚汉路至洪山广场环路)——洪山广场环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但八路、中北路、洪山广场环路允许小型新能源载货汽车通行)。
(三)澳门路(解放大道至建设大道)——建设大道(澳门路至黄浦大街)——黄浦大街(建设大道至解放大道)——解放大道(黄浦大街至澳门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四、下列道路全日禁止本埠载货汽车(不含小型新能源载货汽车)通行。
常青路、青年路(常青路至解放大道)、武胜路、鹦鹉大道(江汉桥至龟山南路)、龟山南路、武珞路、珞喻路、沿江大道(黄浦大街至三阳路)、黄浦大街(竹叶山环岛至长江二桥)、徐东大街(长江二桥至梨园环岛)、龟山北路(晴川大道至鹦鹉大道)、中南路(洪山广场环路至长江大道)、书城路(南湖大道—雄楚大道)、民族大道(南湖大道至雄楚大道)、南湖大道(珞狮南路至关山大道)、临江大道(罗家港路至建设十一路)。
[img]武汉单双号车辆限行规则?
截至2019年10月,武汉没有实施单双号车辆限行,但武汉长江大桥和江汉桥实施尾号限行规定,二七长江大桥和长江二桥对部分车辆禁行,具体规定如下:
1、二七长江大桥(解放大道立交至和平大道立交)、长江二桥全日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挂车、摩托车、非机动车通行,但每日23时至次日6时,准许总质量30吨(含)以下、单轴重13吨(含)以下的载货汽车通行。二七长江大桥全日禁止行人通行。
2、长江大桥、江汉桥全日禁止载货汽车、大型载客汽车(城市公交车除外)、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挂车、摩托车、非机动车通行,但准许自行车在长江大桥人行道内推行,非机动车可通行江汉桥辅桥。
3、长江大桥、江汉桥每日7时至23时,中型(含)以下载客汽车按车牌尾号分单双日通行。同时,禁止当日日期对应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如:1日、11日、21日、31日,禁止车牌尾号为1的车辆通行;2日、12日、22日,禁止车牌尾号为2的车辆通行,以此类推。出租车每日21时至次日7时不受尾号限制通行。
扩展资料
《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四十七条 为维护桥梁、隧道的使用安全,道路桥梁主管部门可以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通行限制建议,公安交管部门可以采取限高、限重、限行等限制措施。
道路桥梁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限制措施在相关桥梁、隧道入口处设置相应的设施和标志。
《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条 在本市申请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的机动车,经检验符合本市执行的机动车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环保标志。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为本市环保达标车型目录中轻型汽油车的,免于排气检测。
申请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的机动车,未经环保检验或者经检验不符合本市执行的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纳入对车辆营运、机动车维修的监督管理内容,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维修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不符合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限期改正,并处二百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继续上道路行驶的,处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继续上道路行驶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原罚款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交管局-关于加强二七长江大桥、长江二桥、长江大桥及江汉桥交通管理的通告
2020年武汉单双号限行规定是什么?
2020年武汉单双号限行规定是:1、当日期为单数时,限行号牌尾数为双数的车辆;当日期为双数时,限行号牌尾数为单数的车辆;限行的路段只有长江大桥和江汉桥,包括本地车和外地车。2、三环线区域内(不含三环线)所有高架桥、隧道,禁止大型客车通行(允许通行的高架桥、隧道除外)。3、武汉长江隧道、武汉长江公铁隧道、东湖隧道、水果湖隧道,只允许9座(不含)以下小型客车通行,最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4、左岸大道(江北大道段),禁止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通行;5、大治闸桥,禁止7座(不含)以上的客车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