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每月一次限行申请在哪里申请
深圳限行预约申请每个月一次,并且可以在深圳深圳交警的官网和官微上申请。
进入“深圳交警”官微申请入口后,点击申请后填报申请信息,填入信息后,点击“确认信息”即完成申请。
微信关注深圳交警。成为星级用户就可以。另外在深圳交警的网站也可以找到链接。需要车架号,车牌号,手机号等。申请很容易。但是还可以更人性化,因为必须至少提前一天申请,不能说我今天想用车,即时申请就可以。所以如果有急事就麻烦了,另外每个月有一次机会,可以改成一年12次机会随便哪个月用,因为有的月份可能不会用车,某个月可能会多次用车。
[img]2019深圳东部预约怎么预约+通行区域+通行规定
2019深圳东部预约怎么预约 预约通行区域 预约车辆规定
现在大家去往深圳东部的一些区域是需要预约的,大家要是开车来这里游玩,可不要弄错这些区域,要不然大家可就是白来了啊!具体的预约信息,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2019深圳东部预约怎么预约
一、预约配额
梅沙片区、大鹏片区分别设定预约配额3万个,其中个人预约配额2万个,商户预约配额1万个。
二、预约渠道
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东部限行即可开始预约
三、预约时段
预约时段为上午(0点至12点),下午(12点至18点),晚上(18点至24点),预约成功后将收到短信提醒。
预约通行区域
一、大鹏片区
迭福山隧道以南(含迭福山隧道)大鹏新区所有道路。
二、梅沙片区
含大梅沙、小梅沙、东部华侨城,西起盐梅路三洲田公路路口,东至盐梅路深圳海关小梅沙教育培训基地,北至东部华侨城围合区内所有道路(不含盐坝高速)
预约车辆规定
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必须经网络预约成功,才能进入预约通行区域。
10座及以上客车、出租车、载货汽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及前往惠州等地的高速公路过境车辆,不受预约通行规定的影响。
预约通行区域生产生活车辆不受影响
1、为保证预约通行措施不影响东部两个片区内部政府、机构、企业、居民的生产生活,对东部两个片区内部政府、机构、企业、居民所有车辆统一予以备案,不受限行规定的影响。
2、在辖区交警大队开放临时备案接口,为辖区内紧急需求提供即时备案,备案车辆数不受预约配额限制。
处罚规定
限行期间,交警部门将通过在出入预约区域的关键路段、节点的车牌识别卡口进行识别,违者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处300元罚款、扣3分。
好了,大家一定要收好这些信息啊!可不要白去了!
深圳怎么申请限行
深圳 怎么申请限行关注深圳交警公众号,注册成为星级用户,首页有个办理类业务,点击进去,有个申请通行证(外地车),按提示填入信息即可,1个月只能申请1次,提前一天申请,当天申请的只能第二天用。一、关于罗湖口岸(火车站片区,含和平路)限行路段:经和平路(船步街路口以南段)进入罗湖口岸交通楼、火车站广场或沿河路限行对象:空载出租小汽车限行规则:单双号限行。按车牌号最后一位数字对应日期尾数,同为单数或同为双数的,禁止进入通行。二、关于东门中路(深南路口至晒布路口段)单双号限行规定(一)限行对象:空载出租小汽车限行路段:东门中路南北双向限行时间:每日12时至22时限行规则:单双号限行。按车牌号最后一位数字对应日期尾数,同为单数或同为双数的,准予进入通行。三、关于皇岗口岸片区单双号限行规定限行路段:皇岗口岸片区限行对象:空载出租小汽车限行时间:每日0时至7时限行规则:按车牌号最后一位数字所对应当天日期尾数,当车牌尾数单数对应日期双数的(或车牌尾数双数对应日期单数的),准予进入皇岗口岸出租小汽车候客区排队载客四、关于福田口岸片区限行(一)进出福田口岸西侧公交场站的公交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福田口岸西侧通道进入,由公交场站北面出口驶出。(二)进出福田口岸片区的社会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裕亨路东侧的南北向道路和裕亨路北侧的东西向道路通行后驶出口岸片区。(三)裕亨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空载出租小汽车进入,所有进入渔农村的载客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的指引由裕亨路(靠左侧车道)东行经过福田口岸,进入渔农村综合停车场出租车落客点下客后驶离。五、关于玉平大道限行(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车辆驶入玉平大道北往南方向通往清水河、红岗路、红岭路的右转匝道。(二)需往笋岗物流园区的大型车辆,可以经泥岗/红岭立交北往东匝道进入泥岗路辅道通行需往清水河的大型车辆,可以经泥岗/红岭立交北往东匝道东行至洪湖立交掉头通行。(三)大型车辆是指中型或重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及大型客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