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牌照北京怀柔限行规定
一、怀柔限行区域范围:南华大街、龙山东路、环湖路、富乐大街、开放路以内道路(含上述道路)。
二、对于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黄标车全天禁止进入本通告划定区域内道路行驶。
(二)进入本通告划定区域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下列进入本通告划定区域内的机动车,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1、已经领取外埠客运通行证的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
2、已经领取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品通行证运输爆炸品的车辆。
3、已经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
扩展资料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 在道路划设的公交专用车道内,在规定的时间内只准公共汽车、电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该车道行驶;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时,按照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标志指示,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在划设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共汽车、电车应当在公交专用车道内顺序行驶。在未划设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公共汽车、电车不得在快速车道内行驶。超越前方车辆时,只准借用相邻的一条机动车道,超越前方车辆后应当立即驶回原车道。
第六十一条 遇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以及施工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限制车速、调换车道、暂时中断通行、关闭高速公路等交通管制措施。采取交通管制措施时,应当设置交通标志或者发布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
外地车牌在北京怀柔区限号吗
外地车牌在北京怀柔区不限号,但进入怀柔区部分路段需办理进京证,并且黄标车部分路段全天禁行。
进入北京市六环路(不含)以内行驶的外埠车辆,以及前往昌平、怀柔、延庆、大兴部分区域行驶的外埠车辆,需办理进京通行证。
对于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进入怀柔区,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黄标车全天禁止进入南华大街、龙山东路、环湖路、富乐大街、开放路以内道路(含上述道路)行驶。
二、进入南华大街、龙山东路、环湖路、富乐大街、开放路以内道路(含上述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下列进入本通告划定区域内的机动车,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1、已经领取外埠客运通行证的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
2、已经领取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品通行证运输爆炸品的车辆。
3、已经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
扩展资料
违反禁行规定的处罚:
1、未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2、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平峰期间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认定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
3、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货汽车,6时至24时在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4、对本市载货汽车、黄标车、以及外省、区、市黄标车,进入禁限区域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外地车进京注意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
怀柔怀长路限行吗
限行。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关于对怀柔区部分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调整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为保障怀柔区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1年6月20日起,对以下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调整交通管理措施如下:
一、南华大街(不含)以北,龙山路(含)、龙山东路(含)及水库环湖路(含)以东,开放路(不含)以西,富乐大街(不含)以南的道路,全天禁止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夜间(23时至6时)允许轻型、微型载货汽车通行。
二、南华大街、富乐大街、开放路6时至23时禁止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
三、怀长路宽沟路口至京沈路怀长立交桥路段(双方向),6时至23时禁止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
四、怀长路怀昌交界至宽沟路口路段、北台路怀顺交界至宽沟路口路段(双方向),6时至23时禁止中型(含)以上的载货汽车及中型(含)以上的专项作业车通行。
五、京密高速、怀雁路,全天禁止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
六、确需进入上述道路行驶的,需办理通行证件。
七、对于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本通告划定的区域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八、军队、武警、消防救援、警用车辆及执行任务的工程抢险、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九、原涉及上述道路24小时禁止载货汽车通行的通告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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