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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路线限行视频(上海路段限行时间)

上海限行规则

2022年上海最新规定的限行时间为每日7时至20时。

根据限行要求,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

为进一步为缓解道路拥堵,改善交通秩序,自2020年11月2日起,上海外牌限行时间由原来的8小时(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延长为13小时(7时至20时)。

内环内地面道路限行时间:

每日7:00-9:00,17:00-19:00(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共计4小时。

2021年5月6日起,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内环内地面道路(不含边界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

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限行时间,高架道路限行时间,每日七时至20时,每天13个小时,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内环道路限行时间每日七时至九时,17时至19时,限行的区域,延安路高架桥,南北高架桥,逸仙高架桥,沪闵高架桥,中环路,华夏高架路,罗山路,度假区高架路,内环高架路,龙东高架路,虹梅高架路,北翟路,地道南浦大桥,卢浦大桥,延安东路隧道。

上海限行范围

自2021年5月6日起,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沿杨浦大桥地面投影—宁国路—黄兴路—中山北二路—中山北一路—中山北路—中山西路—中山南二路—中山南一路—中山南路—南浦大桥地面投影—龙阳路—罗山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警车等特种车辆除外)。

限行范围:市中心内环内地面道路,且不含边界道路,具体以标志设置为准。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在内环以外道路及边界道路行驶,不受限行措施影响。限行时间为工作日交通早晚高峰各2小时,即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工作日非交通早晚高峰及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不限行。

限行范围:市中心内环内地面道路,且不含边界道路,具体以标志设置为准。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在内环以外道路及边界道路行驶,不受限行措施影响。限行时间为工作日交通早晚高峰各2小时,即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工作日非交通早晚高峰及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不限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第五十四条 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

第五十五条 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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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地车限行规定?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本市部分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每日7-10时、15-20时,对延安、沪闵等高架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外牌限行道路包括延安高架路(S20以东段)、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逸仙高架路(全线)、沪闵高架路(全线)、中环路(全线)、华夏高架路(全线)、罗山高架路(全线)、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

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南浦大桥、卢浦大桥、延安东路隧道、虹梅高架路主线(中环立交—S20外环高速)。

外地车牌照在上海规定道路限行时间上高架,处罚为扣3分,罚200元。

扩展资料:

不受限行措施影响的几种车辆:

(1)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新能源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邮政专用车、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学校校车;

(3)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上海“限行”微面又出升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