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机动车是怎么限行的呀?
(一)限行时间。 2015年8月28日0时至9月4日24时。 (二)限行范围。 市区:三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 县区(含鹿泉、藁城、栾城)、矿区:城区道路(范围根据当地政府要求和道路情况确定)。 (三)限行措施。 1、全天24小时,禁止运输土方、渣土、砂石料、混凝土、煤炭、焦炭等扬尘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在限行区域内上路行驶。 2、每日5:00-24:00,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在限行区域内上路行驶。 3、除上述车辆外,每日7:00至21:00,所有机动车实行尾号限行措施,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但以下车辆除外: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以及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邮政专用车以及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班车通行证》的单位通勤班车;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绿色通行证》且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黄牌货运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以及新鲜肉、蛋、奶);殡仪馆的殡葬车辆;省际旅游大型客车;其他经市政府批准的城市运行保障类车辆。
石家庄货车限行时间几点到几点
1、一限行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19: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禁止中型大型载客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石家庄外地车限行规定:在工作日7:00至9:17:00至19:00时段(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外埠号牌载客汽车禁止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每日7:00至19:00,禁止载货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2、二限行区域:三环路古城路(含)以内道路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常规限行措施: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7:00至9:17:00至19:00时段,禁止所有货运车辆(含环卫清扫园林施工道路设施维护车辆以及外埠号牌等货车石家庄早晚高峰限行时间几点到几点?一限行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19: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石家庄星期六日货车不限行。
3、三限行措施:对非营运客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均含外埠牌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每天限行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常规限行措施: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7:00至9:17:00至19:00时段,禁止所有货运车辆(含环卫清扫园林施工道路设施维护车辆以及外埠号牌等货车一限行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19: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禁止中型大型载客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限号时间安排: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19:00。
4、石家庄外地车限行规定:在工作日7:00至9:17:00至19:00时段(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外埠号牌载客汽车禁止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二限行区域:三环路古城路(含)以内道路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常规限行措施: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7:00至9:17:00至19:00时段,禁止所有货运车辆(含环卫清扫园林施工道路设施维护车辆以及外埠号牌等货车)通行二环路(含二环主路及高架桥)以内所有道路;消防抢险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等载货汽车除外限号路段:主城区三环及古城路(含)以内道路。
5、出租车公交车通勤班车以及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抢险车救护车外地来石旅游的专用客车等车辆除外三限行措施:对非营运客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均含外埠牌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每天限行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每日9:00至11:15:00至17:00,禁止轻型微型载货汽车通行中山路(西二环至东二环)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中华大街(南二环至和平路)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维明街(槐安路至新华路)青园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友谊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体育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限号路段:主城区三环及古城路(含)以内道路。
[img]石家庄早晚高峰限行时间几点到几点
外埠号牌载客汽车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
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外埠号牌载客汽车禁止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
出租车、公交车、通勤班车、以及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抢险车、救护车、外地来石旅游的专用客车等车辆除外(即19:00-7:00,9:00-17:00可以上路行驶)。
不限车辆
一、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