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外地车辆限行最新规定
截至2023年1月23日,西安市外地车辆限行最新规定如下:
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延西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
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不受措施限制的机动车: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西安限号期间开车上路罚款吗
西安限号期间限号车辆违反规定上路,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西安限行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限行区域为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南横线、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
扩展资料:
西安市《关于实施机动车常态化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第五条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燃料种类为甲醇M100燃料的汽车。
(二)校车,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三)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
(四)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六)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七)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备案的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
(八)“使”、“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九)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禽畜,新鲜的肉、蛋、奶等),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西安:限行车上路罚200元记3分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环保局——关于实施机动车常态化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西安车辆限号最新规定2022
规定如下:
根据4月15日西安市公安局发布通告:自2022年4月20日起,西安绕城高速实行载货汽车早晚高峰限行措施。每日7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20时,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全段将对轻型和微型载货汽车(轻型、微型封闭式货车除外),中型、重型载货汽车以及专项作业车辆限行。
以下载货汽车均不受限行措施限制: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含外埠)的新能源载货汽车;军警车、工程救险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应急车辆、高速公路养护专项作业车辆。
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西安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持有通行证件的应急管理、疫情防控、抢险救灾车辆。
限号规定的具体要求:
确有运输需求的物资运输载货汽车,应到西安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通过“西安交警”微信服务号办理“载货汽车临时通行证”。限行时间内需过境西安的载货汽车,可通过临兴高速、京昆高速等道路绕行。
该限行措施有效期2年。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4日为限行措施政策过渡期,西安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予以提醒、警告、宣传和纠正;2022年5月5日起,西安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载货汽车司机予以处置。
以上内容参考:陕西政府-明起绕城高速载货汽车早晚高峰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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