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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货车限行图片(深圳龙岗货车限行吗)

深圳货车限行2022最新规定

深圳货车限行2022最新规定,具体如下:

1、区域

东起沿河路不含沿河路,西至沙河东路不含沙河东路。南起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及福强路不含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福强路,北至布心路,泥岗路、北环大道不含布心路、泥岗路、北环大道。

2、路段

罗湖区:爱国路布心路至沿河北路段。

福田区:梅林路、梅华路、梅丽路、凯丰路、中康路、梅观路北环大道至南坪快速路段。

南山区:后海大道、南海大道北环大道至港湾大道段、南山大道北环大道至东滨路段。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货车限行规定限制。

开货车的注意事项:

长途载重货车司机由于长时间、长距离驾驶,难免会出现疲倦、精力不集中等状况,更有甚者在开车的时候打起了瞌睡。特别是在道路又宽又直,或者是长下坡的时候,货车司机最容易视觉麻痹而造成惨重的事故。

在驾驶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前方有载重货车,想要超过去,正确的方法是先驶离大货车100米左右的距离。观察前方路况,在确保前方路况良好、视线良好的情况下,打超车转向灯、鸣号、频闪大灯,同时观察货车的走向。如果货车并没有占道行驶,且无左摇右晃的倾向,那么就加大油门快速将其超过。

蓝牌小货车在深圳、那些路段是限行、或限时通行

禁止小型货车行驶的时间和路段

(一)周一至周五7时30分至21时禁止小型货车在深南路(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红荔路(红岭路至香梅路段)、笋岗路(雅园立交至皇岗路段)、莲花路(皇岗路至香梅路段)行驶。

(二)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小型货车在水库路段(东湖水厂至沙湾特检站)、丽水路(学苑大道口至丽山路口)行驶。

(三)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小货车在以下区域、路段和广场行驶

(四)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小型货车驶入景田北片区:东起新洲路(不含新洲路),西至香梅路(不含香梅路),南起红荔路(不含红荔路),北至北环大道(不含北环大道)。

(五)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小型货车驶入广场沿河路、求知路、观艺路、烟桥路。

(六)周一至周五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小货车在以下区域、路段和广场行驶:

深圳限时行驶规定哪些路段?

在深圳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4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上,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须按规定路线和区域行驶。

2014年12月29日,深圳市交警局发布了《关于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须按规定路线和区域行驶的通告》。该通告规定,2月1日起,工作日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30~19:30)期间,实行上述限制方案。

深圳龙岗区深汕路限行吗

截至2019年9月,深圳龙岗区深汕路没有限行,但深圳龙岗区部分路段限制重型、中型自卸货车(有两牌两证泥头车)通行。

龙岗区对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但未安装档案号牌的重型、中型自卸货车(本地无两牌两证泥头车,含挂车),每天0时至24时,禁止驶入以下区域、路段。

1、区域

东起龙城大道(含龙城大道),西至黄阁路(含黄阁路)与爱南路(含龙翔大道至龙岗大道段),南起龙岗大道(不含龙岗大道),北至龙平公路(含龙平公路)。

东起黄阁路(含黄阁路)与爱南路(含龙翔大道至龙岗大道段),西至盐龙大道辅道(不含盐龙大道辅道),南起龙岗大道(不含龙岗大道)与G15高速(不含G15高速),北至清林路(含清林路)。

2、路段

龙岗区:龙平东路(龙城大道以东段)、雅乐园路(平南路至龙岗大道段)、龙园路(福宁路至南联路段)、平南路(龙岗大道至龙平东路段)、龙兴街(龙平东路至龙岗大道段)、圩肚街、向东路、龙岗路(鹏达路至龙岗大道段)、建新路、翠竹路(建新路至龙岗大道段);

冲之大道(张衡路至稼先路段)、教育北路(盐龙大道至龙腾路段)、龙腾路(教育北路以西路段)、雅园路(五和大道至坂雪岗大道段)、永香西路、力嘉路、松柏路、富康路(沙荷路以北段)、保康路、松茂路、六和路、六约路、礼耕路、勤富路、科技园路(香叶路以西段)、景芬路(香叶路以西段)、香叶路、星火路、龙岭南路、竹坡路。

扩展资料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七十八条 市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交通拥堵治理措施:

(一)实行机动车保有量增量调控;

(二)实施交通高峰时段区域限行;

(三)限制机动车使用频率,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励多人共乘;

(四)合理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使用成本,削减繁忙路段交通流量;

(五)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

(六)其他交通拥堵治理措施。

第七十九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了预防和处置道路交通拥堵,可以在特定路段、时段限制特定车辆通行。

在发生道路交通拥堵时,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疏导。

第八十条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立道路交通通行状况实时监测机制,发布交通信息。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发布实时路况信息,引导交通出行,疏解道路交通拥堵。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应当通过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可的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系统,确定车辆的排放检验信息,并现场抽查车辆有无排放控制装置。对未达到本行政区域现行执行的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阶段排放限值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自带入境的机动车在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可的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系统无法查询车辆排放检验等技术信息的,申请注册登记时,应当提交有资质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出具的达到本行政区域现行执行的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阶段排放限值的检验合格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新闻网-6月1日起这种车在龙岗这些路段将限制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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