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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沙大货车限行区域(上海大型货车限行时间)

长沙禁止货车通行有哪些路

一、长沙全天24小时禁止载货汽车(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下同)、轮式自行机械车、专项作业车、人力三轮车、人力车(俗称板车)在五一大道、湘江橘子洲大桥、银盆岭大桥、福元路大桥、营盘路隧道、南湖路隧道、湘江路浏阳河隧道、营盘路年嘉湖隧道、万家丽路高架桥通行。

二、东西向方面,全天24小时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在福元路大桥通行。切断中心城区货运车辆的东西向连通,引导车辆在外围的环线绕行。

三、南北向方面,全天24小时禁止外籍货车在万家丽路高架全线、芙蓉路的北二环至雀园路路段、潇湘大道的北二环至南二环路段通行。对外籍货运车辆通行的南北向干道采取禁行,引导车辆在外围的环线绕行。

四、每日7时至22时,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在南二环、韶山路、湘府路、湘江路围合区域内通行(含边界道路);

每日7时至24时,禁止外籍载货汽车,中型、重型本籍载货汽车在远大路、长郰路、035县道、滨河路、京港澳高速围合区域内通行(含边界道路,京港澳高速、长琊路、035县道除外);

每日7时至22时,禁止中型、重型本籍载货汽车在学士路的含浦路长韶娄高速路段、象嘴路的含浦路至云栖路路段通行。

扩展资料

《长沙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中规定:

第六条  大型公共交通车必须按规定的线路行驶;小型公共交通车必须按规定的线路、时间行驶。

大型公共交通车、小型公共交通车、长途客车必须按规定站点停车。

第七条  机动车辆不准在禁行的道路和禁行的时间行驶。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行时,应事先到公安机关办理通行证。

禁止拖拉机六时至二十二时在主要道路上行驶。

禁止载运不可解体的超过高度、宽度、长度物品的车辆七时至十九时在主要道路上行驶。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四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一)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

(二)更改、毁损行驶记录仪记录资料的;

(三)使用干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装置的;

(四)不按规定在道路中间行驶的;

(五)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的;

(六)不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的;

(七)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

参考资料来源:潇湘晨报数字报-长沙部分区域及路段货车限行

上海黄牌货车限行时间和范围

22:00-7:00、范围外环以内。通过查询上海黄牌货车限行规定显示,外地黄牌货车22:00-7:00时间段能进入外环以内范围。上海,简称“沪”,别称“申”,是中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和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城市,是首批沿海开放城市。

上海对外地货车限行规定

上海市对外来机动车(客车暂缓)实行限制通行,限制通行区域由下列道路组成:

浦西地区:以杨浦大桥下桥向东,周家嘴路—军工路—逸仙路—场中路—沪太路—汶水路—真北路—北翟路—吴漕路—吴翟路—老沪青路—华翔路—沪清平公路—七莘路—漕宝路——虹梅路——沪闵路—漕溪路—龙漕路—龙吴路—龙华西路—龙华路—宛平南路—中山南路上南浦大桥到江边所构成的范围(不含上述道路)。

浦东地区:以南浦大桥下桥向东,龙阳路—杨高路—罗山路—杨浦大桥到江边所构成的范围(不含上述道路)。

已领取《通行牌》的车辆,可以在上述限制通行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但货运机动动车必须遵守本市关于货运机动车夜间运输的通行规定,在7时至20时的时间范围内不准进入下列道路组成的限制通行区域:

惠民路—大连路、大连西路—广中路(大连西路—中山北一路)—中山北一路(广中路—西宝兴路)—中山北路—中山西路—漕溪北——斜土路—斜土东——西藏南路—陆家浜路连接黄浦江所组成的范围(含上述道路或路段);控江路(大连路—黄兴路);内环线高架道路(源林路上匝道西向东车辆除外)、南北高架道路。

临时来沪的货运机动车因装运鲜活农副产品以及急需办理空运、水运、铁路托运手续等情况必须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可以在办理临时通行手续后按临时通行证指定的路线行驶。临时通行证当日有效。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

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上海-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外地来沪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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