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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防控指挥部机动车限行(武汉疫情限行)

最新通告!滞留在外地的武汉市民及车辆,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可以进城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进出武汉市车辆和人员管理的通告(第17号)

为全力做好本市疫情防控各项保障工作,巩固现阶段疫情防控成果,内防扩散,外防输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进出本市车辆、人员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进城车辆、人员管理

(一)因保障疫情防控、城市运行、生产生活、防疫物资运输等原因必须进城的人员和车辆以及滞留在外地的武汉市民及车辆,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进城。

(二)本市在进出城通道,由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置综合服务站点,对进城车辆和人员(原则上一车2人,含司机)进行车辆及身份检查、车辆消毒、体温检测、隔离救治、人员防护等工作。

(三)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组织有关用人单位、社区、旅行社做好进城人员信息备案工作。由所在用人单位和社区对进城人员实行疫情防控双重管理,落实本市“双测温两报告”制度的要求,共同做好健康监测等日常疫情防控工作。

二、出城车辆管理

(一)保障我市城市运行的水、电、油、气及生活物资保障车辆(本市车辆),凭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派工单、收件函,对车上人员(原则上一车2人,含司机)身份核验无误、体温检测正常后及时放行。

(二)对捐赠我市医疗物资、防疫物资、生活物资的车辆,凭接收单位开具的证明、收件函,对车上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无误、体温检测正常后及时放行。

(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运送医护人员、抗疫医疗物资车辆凭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公函,对车上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无误、体温检测正常后及时放行。

(四)警车、消防、抢险、环卫、邮政等特种车辆及印有“公务用车”字样的车辆,对车上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无误、体温检测正常后及时放行。

三、出城人员管理

(一)因保障疫情防控、城市运行、生产生活、特殊疾病治疗等原因必须出城的人员以及滞留在汉外地人员(以下简称出城人员)可以出城,但要坚持错峰出城、分批实施,适时安全有序原则。

出城人员不属于被要求隔离的人员(包括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及处于观察期的治愈出院患者),且须身体健康,没有发热、干咳、气喘等症状。

(二)中央、省直在汉单位人员出城的,由所在单位报请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

市直部门单位人员出城的,由所在单位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

区直部门人员出城的,由所在单位报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其他人员出城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并经其批准后,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三)进出城通道综合服务站现场执勤民警查验批准文书,对出城人员身份核对无误、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放行。

(四)出城人员到达目的地后,须做好不少于14天的健康监测,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备案。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失效时间另行通告。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4日

来源: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1月26日0时起 武汉中心城区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

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9号)

为控制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风险,武汉市现就城区交通管制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0年1月26日0时始,除经许可的保供运输车、免费交通车、公务用车外,中心城区区域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市民确有通行需求的,按指挥部第8号通告执行,各社区配备足够车辆保障需求。

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8号)

为解决武汉市民居家出行不便等问题,全市紧急征集6000台出租车,分配给中心城区。每个社区3-5台,由社区居委会统一调度使用,自2020年1月25日中午始,为辖区居民出行提供免费服务。社区居委会为生活不便居民上门免费提供送餐、送菜、送药等居家服务。

信息来源: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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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疫情期间,武汉车辆需要办理通行证吗

需要办理。 <br>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疫情防控关键期,将全面加强武汉市区域内交通管控,减少机动车出行。除抗疫车辆、公务用车、公共交通、医护人员用车、运输生活必需品车辆和救护、消防、抢险、环卫、警车等特种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为进一步管控市内人员车辆,保障防疫、生产生活等车辆正常通行,对前期报备车辆,我市将进一步规范统一市内车辆通行证。

疫情期间武汉车辆通行证怎么办

通行证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制作,由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负责审核登记发放。其他相关部门车辆需通行的,经省市防控指挥部登记备案后,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领取通行证。

特殊情况通行

救护、消防、抢险、环卫、警车等特种车辆可直接通行。

医护人员、公安民警(辅警)凭相关职业证件通行。

公务用车,公共交通车,用于运输生活必需品、医疗物资、建设物资的货运车辆凭单位证明通行。

因特殊情况有临时通行需求的,由所在单位(社区)出具出行事由证明,随车携带工作证件,可以通行。

未取得通行证、无特殊情况的车辆不得在市内通行。武汉交警各管控岗位将加大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通行的车辆进行宣传和劝返,依法处罚;对不听劝阻仍强行通行的,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