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最新上海外地车牌限行规定是什么?
2021最新上海外地车牌限行规定增加的限行时间,并加强了对内环地面道路的限制。
2021最新上海外地车牌限行规定:
2020年10月24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宣布延长外地车牌高架限行时间,由原来的的8小时调整为13小时。另外,自2021年五一小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内环地面道路也将限行,具体规定为:
周一至周五7:00-20:00(周末及法定休息日除外),内环内地面道路(不含边界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通行。
外地车主的注意事项:
1、悬挂“沪C”号牌的机动车禁止在中环路(杨高南路立交桥至华夏高架路)、华夏高架路以及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悬挂“沪C”号牌的客运出租小型客车可以在规定区域内的S20外环高速公路上通行。
2、上海国际度假区高架路通车实施3方面交通措施,全天禁止行人、非机动车(含残疾人专用车)、二轮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后三轮机动车、电瓶车、农用运输车、货运机动车、
“沪C”号牌小客车、全挂牵引车、拖拉机、轮式机械车、拖带挂车的汽车、教练车、试车号牌车辆以及运载危险品的车辆通行。
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上海推最严“限行令”,外牌车“无路可走”
[img]上海货车禁区范围地图
很多人都在咨询汽车的各种事宜,有一位粉丝问:如果你想知道上海货车限行区域的范围,我们来看看我的介绍,希望能给你带来一些帮助。
一、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范围大,关键范围是几条道路组成的区域。东边界线大致为龚俊路、内环高架、 S1 22段、S202段。南界为S20段,西界为中环路、友乐路段,北界为逸仙高架、中长路。
禁止时间是每天06:00到第二天01:00。
二、城市货运汽车
这是一个由以下道路组成的圆圈。重点道路包括:惠民路、大连路、中山北路、中山西路、中山南路、中山南路、中山南路、陆家浜路等。这些道路也在禁行范围内,正常工作日禁行时间为07:00-20:00。
除了部分时间禁止通行的道路,还有全天禁止通行的道路,包括中长路以南的逸仙高架、文水路以南的南北高架、内环高架。有沪闵高架、北宅高架、嘉闵高架。
当然,其他省市的货车受到的限制比较多,范围与国家排放标准中柴油货车大致相似。但以下区域限制更为明确,如杨浦大桥、陆家嘴圈、五角场区域、 世纪 公园周边、大浦路隧道等区域。
如果出行,请按当地具体规定出行,否则将面临扣分罚款的处罚。 @2019
上海闵行区外地车限行吗
截至2019年11月,上海闵行区外地车不限行,但悬挂外省市号牌的拖拉机、低速货车禁止在全市道路通行。
上海市外地车辆限行规定:
一、本市道路禁止下列车辆通行:
第二点 悬挂外省市号牌的拖拉机、低速货车。
二、悬挂外省市号牌的摩托车,禁止在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1、沿沪太公路—宝钱公路—沪宜公路—外青松公路—沪青平公路—朱枫公路—亭枫公路—S19新卫高速公路—新卫公路—卫六路—沪杭公路以及本市与浙江、江苏省交界线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2、沿外青松公路—沪青平公路—复兴路—淀山湖大道—港周路—盈朱路—青赵公路—北青公路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三、每日7时至20时,悬挂外省市号牌的货运机动车,禁止在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沿杨浦大桥及其地面道路—周家嘴路—军工路—逸仙路—场中路—沪太路—汶水路—真北路—天山西路—剑河路—北翟路—S20外环高速公路(北翟路至漕宝路段)—漕宝路—虹梅路—梅陇立交—虹梅南路—S20外环高速公路(虹梅南路至徐浦大桥段)—徐浦大桥及其地面道路—S20外环高速公路(徐浦大桥至杨高南路立交段)—杨高南路立交—杨高南路—高科西路—锦绣路—罗山路—罗山路立交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
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上海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本市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