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新能源车进沪限行吗
限行,不论是什么车型,在上海市区只区分沪牌既上海牌照和外地牌照,在工作日从早上7点到9点 晚上4点到6点高峰时间不允许外地牌照的车辆上内环高架,而外环及外环以外或其他时间则不限行。在非工作日外地牌照的新能源车可以通行快速道路。
上海市区的高架路及部分过江大桥和隧道,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扩展资料:
上海市区限行外地车的区域问题
1997年1月1日起,本市对外来机动车(客车暂缓)实行限制通行,限制通行区域由下列道路组成。
1.浦西地区:以杨浦大桥下桥向东,周家嘴路——军工路——逸仙路——场中路——沪太路——汶水路——真北路——北翟路——吴漕路——吴翟路——老沪青路——华翔路——沪清平公路——七莘路——漕宝路——虹梅路——沪闵路——漕溪路——龙漕路——龙吴路——龙华西路——龙华路——宛平南路——中山南路上南浦大桥到江边所构成的范围(不含上述道路)。
2.浦东地区:以南浦大桥下桥向东,龙阳路——杨高路——罗山路——杨浦大桥到江边所构成的范围(不含上述道路)。
3.已领取《通行牌》的车辆,可以在上述限制通行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但货运机动动车必须遵守本市关于货运机动车夜间运输的通行规定,在7时至20时的时间范围内不准进入下列道路组成的限制通行区域:
惠民路——大连路、大连西路——广中路(大连西路—中山北一路)——中山北一路(广中路—西宝兴路)——中山北路——中山西路——漕溪北路——斜土路——斜土东路——西藏南路——陆家浜路连接黄浦江所组成的范围(含上述道路或路段);控江路(大连路——黄兴路);内环线高架道路(源林路上匝道西向东车辆除外)、南北高架道路。
4.小客车进入本市非经营性小客车限制通行区域的,仍按机动车号牌末位数通行。
5.临时来沪的货运机动车因装运鲜活农副产品以及急需办理空运、水运、铁路托运手续等情况必须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可以在办理临时通行手续后按临时通行证指定的路线行驶。临时通行证当日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上海市外地来沪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你好,我的电动车是外地牌照,可以在上海上路吗?
外地电动车牌照也是外地的不可以在上海上路行驶,要取得上海市牌照才可以上路行驶。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外省市非机动车登记)外省市号牌非机动车需要在本市通行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本市非机动车牌证。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九条 (一般通行规定)
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和下列规定:
(一)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1.5米的范围内行驶,残疾人手摇轮椅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2.2米的范围内行驶。
问一下上海的达人,外地上的牌照的电动车到上海可以骑么?
能,完全可以,不过如果你不是上海牌最好带上软卡和购车发票复印件,因为软卡是为了防止交警查,购车发票复印件是为了防止治安联防查.如果不带可能会被暂扣车,这样你就会很烦,而且要回去取.
拓展资料: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经2013年10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管理,非机动车登记管理,非机动车通行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43条,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2001年9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8号发布的《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予以废止。其中第四章 非机动车通行管理第二十六条(通行车辆)
下列非机动车可以上道路行驶:
(一)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
(二)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
(三)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通行的其他非机动车。
应当登记上牌的新购车辆,驾驶人可以持购车凭证在购车后15日内临时通行。
禁止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其他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参考资料: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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