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限行时间被扣几分和罚款多少
深圳限行时间会扣3分,处三百元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
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规定: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百元罚款:
(一)转弯车不让直行车或者其他不按规定让行的;
(二)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三)遇有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强行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的;
(四)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的。
(五)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未按规定依次交替通行的。
一年内有以上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四次起每次处五百元罚款。
扩展资料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七十八条 市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交通拥堵治理措施:
(一)实行机动车保有量增量调控;
(二)实施交通高峰时段区域限行;
(三)限制机动车使用频率,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励多人共乘;
(四)合理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使用成本,削减繁忙路段交通流量;
(五)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
(六)其他交通拥堵治理措施。
前款第(五)项规定的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应当上缴市财政专户,并专项用于发展公共交通以及交通安全隐患、交通拥堵治理。费用收取和使用情况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
第七十九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了预防和处置道路交通拥堵,可以在特定路段、时段限制特定车辆通行。
在发生道路交通拥堵时,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疏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沧州市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img]听说 深圳7.23 开始限行, 请问信息可靠吗 ?
可靠的。已经在i深圳里面正式发布了限外信息。
限行时间: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其余时间段不限行);
限行范围:深圳全市范围(高速公路及进出口岸、机场的部分道路除外);
处罚规定:前两次违反限外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300元,记3分;
申请外地车免限行通行证:如果外地车在限行时段需进入限行路段,可提前申请,每月一次,不可申请当天免限行。
深圳限行是否符合法律?
深圳限行符合法律。
具体情况如下:
1、“限牌”大闸落下,一些法律界人士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有法律依据吗?著名律师张兴彬就认为,2014年12月28日,新华社发出《限行限购限贷今后不能再“任性”了》的消息,报道全国人大拟在《立法法》中规定,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设其义务,而深圳有趁修改中的《立法法》尚未生效,连夜“抢建”之嫌。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之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深圳这次突然限牌有违《行政许可法》之规定。
2、张兴彬指出,此次深圳市政府的限牌令还违反了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由深圳市人大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市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交通拥堵治理措施:(一)实行机动车保有量增量调控;(二)实施交通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但条例第八十六条也规定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本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的措施前应当公告相关预案,听取公众意见”。
3、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