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江禁渔期新规定2022
为有效保护鱼类自然繁衍生息,持续恢复我县天然水域水生渔业资源,以水养鱼、以鱼养水,实现水体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自我净化,更好地保护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我县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下列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正文一、禁渔期和禁渔区
禁渔时间:自2022年3月1日零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禁渔范围:全县辖区内所有河流、滩涂、沟渠等天然水域。
二、禁渔作业类型
(一)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娱乐性垂钓除外的一切捕捞行为;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爆炸钩、大刺钩、一人多竿、单线多钩、长线多钩、多线多钩等钓具和钓法;禁止使用各类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设备垂钓;严禁扎巢取卵、挖沙和从事其他影响水域生态的活动;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禁止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提供交易场所。
(二)在我县天然水域内:常年禁止电、毒、炸鱼及使用禁用的渔法、渔具、钓具进行捕捞,禁用渔具和钓具参照《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执行;常年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垂钓;常年禁止制造、宣传销售禁用的渔具;可视锚鱼器、拦河缯(网)、密眼网(网目内径尺寸低于6厘米的粘网,其他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厘米的网具)、弓镖射鱼器、鱼叉、迷魂阵、地笼网、吸螺机、底拖网等有害渔具为我县常年禁用的渔具。
三、监督和管理
(一)县农业农村局是县人民政府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渔业管理工作。
(二)县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水利、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渔业管理的协管部门,协同监督渔业法律法规的施行,并按照本部门职责和权限依法行政,配合搞好渔业执法工作。
(三)各乡镇、各部门和广大群众有义务对我县渔业资源进行保护,对违法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要积极举报、制止或扭送违法人员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违法处罚
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阻碍和妨害渔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规定分别予以
拓展资料:禁钓的原因
为确保重庆市水生生物多样性,根据市农业农村委等8部门通告,在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的禁钓期内,我市境内的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以及大宁河、涪江、渠江、綦江等754条禁捕河流全面禁止垂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重庆市嘉陵江什么时候可以钓鱼
重庆市嘉陵江7月1日到下一年的3月1日是可以钓鱼。因为是重庆每年的3月1日到6月30日禁止休闲垂钓,禁钓地点有巴南木洞一直到涪陵南沱、嘉陵江草街上游、长江在江津和大渡口交界的地维长江大桥以上。从7月1日零时起,重庆市为期四个月的天然水域禁渔期宣告结束。
[img]重庆北碚区2022年7月份能钓鱼吗
能。
从2022年7月1日零时起,重庆市为期四个月的天然水域禁渔期宣告结束。但是要限于一人一杆,不允许路亚,炮钩等。
2022年3月1日零点到6月30日24点重庆所有水域是禁止垂钓和捕捞的,这段时间是鱼儿繁殖期,请各位钓友遵守,而且现在野生水域是禁上捕捞野生鱼的,贩卖野生鱼现在也是犯法的哟,2022年6日30日后是可以钓鱼但要注意小鱼是要放生的大鱼可以带着,希望钓友们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