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御河路禁止八座以上的车辆通行吗
对,南绕城道路(其中不含经八路—104国道路段,包含104国道—西三环路段)以北、西三环(含)以东、北绕城道路(其中不含经八路—104国道,包含104国道—西三环路段)以南、经八路(不含)以西区域内道路。
二、通行时段
每天6时至22时时段上述限行区域禁止黄牌照货车(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其他黄牌照的载货汽车)通行,执行任务期间的工程救险等特种车辆除外。
每天22时至次日6时时段准许国五(含)以上黄牌照货车(不含危化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在南绕城道路(含)以北、西三环(含)以东、北绕城道路(含)以南、经八路(含)以西区域内道路通行(御河路、解放路、迎宾大道道路除外),准行时段通行不再办理货车通行证,但仍需执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关交通管理规定。
三、绕行路线
根据沧州市中心城区周边路网情况,限行车辆绕行以下路线通行:
(一)高速公路绕行路线。
过境沧州市中心城区的车辆绕行环城高速,通过黄石、京沪、京台高速公路就近选择路线绕行。
京台高速沧州北口禁止限行车型向东(市区方向)驶出高速,允许向西(河间方向)驶出高速。
黄石高速沧州东口禁止限行车型向西(市区方向)驶出高速,允许向东(孟村方向)驶出高速。
黄石高速沧州西口禁止限行车型驶出高速。
廊沧高速西花园口禁止限行车型驶出高速。
石家庄市区七座车通行办法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12月22日发布新版《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自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至2018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市公安局交管局将根据道路状况、交通流量的变化,对通行规定适时进行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新版市区通行规定全面倡导守法出行、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绿色出行的现代交通理念,引导群众自觉养成“以步代车、以骑代驾、公交出行”等绿色出行习惯。
石家庄市这样规定的:6座(含)以上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货车 , 7:00至12:00、14:00至18:00,对驾驶6座(含)以上载客汽车(公共交通车辆除外)、0.5吨(含)以上小型货车、垃圾运输车辆、搬家公司车辆,在下列路段限制通行。
中山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和平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裕华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中华大街(裕华路至和平路)、平安大街(裕华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裕华路至和平路)、维明街(新华路至槐安路)、青园街(槐安路至谈南路)。 星期六、星期日,6座以上载客汽车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确需通过禁行、限行路段的,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须到市公安交管局一站式服务大厅(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476号,电话:0311-85858148)免费办理《市区通行证》,随车携带,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扩展资料:
市公安局交管局有关人员介绍,2011年2月,交管部门研究制定并面向社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下称原《通告》),目前原《通告》已不在有效期(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8日)范围内。
且由于受到机动车保有量剧增、轨道交通建设、城市道路及管网建设、大气污染治理行动的影响,交管部门已对市区限行路段、范围和时间做出了相应调整,实际执行情况与原《通告》规定产生了差异。
受上述因素影响,急需对原《通告》做出重新调整,并在社会公告后执行。交管部门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其他城市管理经验,对原《通告》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主要有以下几项:
纯电动汽车不受限行规定限制。新版市区通行规定,增加了在石家庄市注册、核发机动车号牌的纯电动9座以下载客汽车不受时段和区域限行措施的限制。
扩大了交通事故快速理赔范围。对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的范围,由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下提高到5000元以下。这样可以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恢复道路交通通畅。
调整了部分限行车型时间路段。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在原早晚高峰限行基础上,高峰限行时段由7:30-8:30、17:30-19:00扩大至7:00-9:00、17:00-19:00,平峰时段不受限时段由12:00-14:00扩大至11:00-15:00,即平峰时段9:00-11:00、15:00-17:00。
限制货车在市区二环内部分主干道(原来7条限行路段基础上增加友谊大街、体育大街、槐安路主路;延长中山路、中华大街限行起点至二环范围)通行。对摩托车、“三车”明确限行区域统一为二环路(含)以内及二环至三环之间主干道延伸(连接)线内道路。
载客汽车限行内容只保留外埠号牌、本地10座(含)以上客车二环路(不含)以内(7:30-8:30、17:30-19:00)限行规定及槐安路主路7:00-19:00的限行规定;平峰时段部分主干道的限制车型由原先的7座(含)以上扩大至10座(含)以上,即本地10座以下蓝色牌照载客汽车,在其他时段、路段不受限制。
参考资料:人民网:石家庄新版市区通行规定下月起执行 有三大变化
2021北戴河限号限行规定
为了加强我市旅游旺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实施办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秦皇岛市2021年旅游旺季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旅游旺季交通管理工作,保障旅游旺季交通安全畅通,决定2021年7月1日至8月31日,依法采取交通限行措施,具体如下:
一、双休日单双号限行
7月10日至8月22日,每周六、日,早7:00——晚20:00,北戴河区在常态化尾号限行的基础上,实行双休日单双号限行措施。
(一)限行区域和道路
滨海大道山东堡立交桥以西、河北大街西段——海岳路以南、驼峰路以东区域内全部道路(不含所列道路),以及海北路(228国道以南路段)、京哈高速北戴河引道(崔各庄互通以东路段)。
注:京哈高速方向来车可经太平庄立交桥——海北路(向北出城方向)——228国道方向行驶,也可经崔各庄互通——海岳路(或驼峰路)——海港区(或北戴河新区)方向行驶。
(二)限行规则
7月10日至8月22日每周六、周日,本市号牌机动车(冀C号牌车辆)在北戴河区单双号限行。周六准许双号车辆通行(禁止单号车辆通行),周日准许单号车辆通行(禁止双号车辆通行)。车牌尾号: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已核发通行证的货运机动车,除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外,执行双休日限行措施。
(三)特殊通行需求
1.以下机动车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中型以上通勤班车;
(2)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环保监察监测、保险公司现场勘查、银行运钞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用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需按规定路线、时间通行);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已申领新能源号牌的小型客车(含已备案的新能源客车)。
2.通行证申领
符合以下条件的,经办人应持机动车行驶证、单位出具申请函或介绍信,到东山大队(北戴河区单赤路北侧)申领北戴河旅游旺季道路通行证。
(1)执行旅游旺季保障工作任务的区(县)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所属各委办局、事业单位,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的车辆按照既定比例核发;
(2)因工作需要,确需在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的各驻秦单位、企业等,按照最低保障原则核发;
(3)户籍所在地为北戴河区的残疾人的代步汽车,由北戴河区残联负责统一申报核发(需提供本人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为北戴河区的市民,因家庭成员患病且行动不便,确需乘私家车定期到医院就诊、治疗或其他特殊原因的,可持居民户口薄或实际居住地证明、医疗诊断书、行驶证、驾驶证申领。
二、其它限行措施
(一)重点限行道路
1.北戴河区西海滩路(剑秋路至老驼峰路段)、中海滩路(保二路至东三路段)、保四路、保五路、保六路、七桥南路、东一路、东二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持有专用通行证机动车除外。
2.北戴河区中海滩路(保五路至东二路段),设置为步行街,禁止车辆通行,持有专用通行证机动车实行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3.北戴河新区戴河大街、滨海新大道,每日7:00至22:00禁止大型货车、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通行。绕行路线:青乐公路(S261)——新102国道。
4.海港区西环路(北环路至河北大街)、228国道(海港区西环路至北戴河区205国道),禁止中型以上载货汽车、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三轮汽车通行。绕行路线:北环西路——102国道与205国道合并路段——205国道——228国道——北戴河机场公路(S319)。
5.海港区河滨路,新奥海底世界段(文育路——文昌路),实行由西向东单行通行管理措施,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沿海路段(湾海一号国际公寓南门——山东堡立交桥)及以南区域内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
(二)中型以上载客汽车限行
9座(不含)以上中型客车、大型旅游客车(黄色号牌载客汽车),禁止在北戴河区东经路(东三路以西路段)、西经路、西海滩路、剑秋路(联峰路以南路段)、康乐路(鹰角路以东路段)通行。
(三)其它车辆限行
1.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畜力车),禁止在北戴河区城市道路范围内通行。运送生鲜产品、生活垃圾及其他生活必须品确需通行的货运机动车,可到市交警支队五大队办理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2.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摩托车),禁止在滨海大道山东堡立交桥以西、河北大街西段——海岳路(不含)以南,新驼峰路(不含)以东区域内全部道路,以及海北路(228国道以南路段)、京哈高速北戴河引道(崔各庄互通以东路段)通行。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摩托车不受限行。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废弃物的车辆,禁止在北戴河区范围内道路通行;运送燃油、燃气、医用氧气等民用危险化学品车辆,需到交警五大队办理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4.禁止双人骑、多人骑自行车,在北戴河区范围内道路行驶。
为保障旅游旺季北戴河道路安全畅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北戴河区道路承载力和交通流量变化,采取其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关注秦皇岛交警微信公众号及高德、百度等移动导航系统,及时了解限行道路和时间,合理安排出行路线和时间,提前规避限行区域和道路。
本通告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认真遵守本通告规定,文明行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更新时间:2021年3月31日
2021年3月8日,秦皇岛中小学校已全面开学,为有效维护校园周边良好交通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市交警支队决定自3月12日起恢复全市各所小学周边道路限行措施。其中包括:
迎秋里小学(八一街)
新一路小学(新一街)
建设路小学(金屋巷)
滨河路小学(纤维街)
西港路小学(晨光街)
青云里小学(渤海路、蓬莱路)
迎宾路小学(马坊街)
山海关兴隆小学(教军场路)
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并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具体限行措施及限行时间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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