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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前街如何限行的啊北京(一中前街社区)

北京市公交车道限行时间

新施划的9处公交专用道(7时至9时,16时至19时)

一、环线主路6处路段:

1.西二环阜成门桥区由南向北方向

2.北二环西直门桥迤东至积水潭桥迤西由西向东方向

3.东二环东便门桥迤南至光明桥迤南由北向南方向

4.北二环积水潭桥迤西至西直门桥迤东由东向西方向

5.西三环莲花桥迤南至六里桥迤北由北向南方向

6.西三环六里桥迤北至莲花桥迤南由南向北方向

二、环路联络线3处路段:

1.蒲黄榆路(玉蜓桥——刘家窑桥)

2.东直门外大街(东直门——农展桥)

3. 北辰路(安华桥——北辰桥)

三、30条延长使用时间公交专用道明细

下列公交专用道使用时间原为7-9时、17-19时。从2007年1月1日起,晚高峰公交专用道使用时间延长1小时,即从17-19时,调整为16-19时。(早高峰使用时间不变,仍为7-9时)

1.广安门外大街(广安门—六里桥)

2.学院路(西直门桥—林大北路东口)

3.阜成路(甘家口—定慧桥)

4.崇内大街(东单—崇文门)

5.东单北大街(东单三条—东单)

6.前门大街(前门—天桥)

7.中关村大街北延(成府路西口—清华西门)

8.安外大街(安定门桥—安贞桥)

9.安定路(安贞桥—安慧桥)

10.安立路(安慧桥—大屯路)

11.体育馆路(天坛东门—光明桥)

12.劲松路(光明桥—劲松桥)

13.北京站前街(北京站口—方巾巷)

14.北京站东街(站东街东口—站前街)

15.北京站西街(站前街—崇文门三角地)

16.长安街东延(大望桥—四惠桥)

17.新街口外大街(积水潭桥—北太平桥)

18.前三门大街(长椿街—崇文门)

19.两广路(广渠门—广安门)

20.京顺路(四元桥—大山子)

21.广顺南北大街(宏泰西街西口—西八间房)

22.花园东路(北太平桥—牡丹园路口)

23.香河园路(左家庄—三元桥)

24.京顺路(三元桥—四元桥)

25.信息路(体育大学—上地南口)

26.朝阳路一期(东大桥—慈云寺桥)

27.西大望路(朝阳公园南路—工大路)

28.新华大街(东关路口—北苑路口)

29.北苑路一期(惠忠路东口—西拨子北路)

30.广渠路(广渠门—东四环)

扩展资料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道路划设的公交专用车道内,在规定的时间内只准公共汽车、电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该车道行驶;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时,按照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标志指示,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建议驾车时可以注意查看公交车道是否有时间标注,若没有时间标注,则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若有时间标注,则在规定时间内不允许社会车辆行驶。

参考资料公交车道限行时间 -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外地车在北京限行时间和范围

北京市对外地小客车的限制(注:私人小客车、公交车、小客车、面包车等。都属于乘用车的范畴。)。

时间限制:

工作日高峰时间为7时至9时、17时至20时。

工作日9时至17时,需遵守本市尾号限行规定,限行尾号与北京号牌车辆相同。

受限范围:

禁止在主路、辅路和五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外地货车在北京限行时间:

1、每天6时至24时,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禁止所有外地牌照货车通行。

2、每天0时至6时,在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外地号牌货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货车除外),必须办理进京证。

3、禁止国排放标准的全天柴油车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4、长安街(新兴桥至国茂桥)、南路、人民大会堂西路、广场东西路、池子街南北、常杰南北、富友街、王府井大街、太极厂路、中关村南路、科学院南路(知春路至北四环)、三里河路(木樨地路至甘家口)、万寿路。

北京限行区域

北京限行区域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北京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具体如下:

(一)自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7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10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2020年10月5日至2021年1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4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扩展资料: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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