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限外地车牌号吗?
太原对外地车有限行。
太原市机动车交通流量调控措施具体如下:
一、调控路段
滨河东路(胜利桥东的南匝道至祥云桥东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滨河西路(胜利桥西的南匝道至祥云桥西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二、调控方式
1、非晋A号牌机动车在上述调控时段及路段禁止通行。
2、大中型客车、晋A牌号出租车、新能源号牌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除外。
3、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
扩展资料
为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公众健康,我市决定从3月16日0时至3月31日24时,对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尾号限行的临时交通管制措施,请大家注意。
限行区域为太原绕城高速东环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晋中段)以西,绕城高速北环段以南,绕城高速西环段、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清徐段)以东,小牛线、榆古路以北的范围,但均不含上述道路。
尾号限行期间,限行区域内禁止中、重型载货汽车通行,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须办证通行。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其他机动车按号牌尾号限行20%。根据限行方案,3月16日、21日、26日、31日限行尾号“1”“9”的车辆;3月17日、22日、27日限行尾号“2”“8”的车辆;3月18日、23日、28日限行尾号“3”“7”的车辆;3月19日、24日、29日限行尾号“4”“6”的车辆;3月20日、25日、30日限行尾号“5”“0”的车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车辆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特种勤务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不受限制。
限行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我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警方提醒大家,此次限行时间跨度较大,请大家牢记各自车辆对应的限行日期,对违反规定行驶的车辆,交警将依法抓拍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太原人民政府-我市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
参考资料来源:黄河新闻网-今日起,太原市滨河东、西路限行!
太原市对小型客车限行吗
解答
太原对小型客车应该没有限行规定,对黄牌客车主城区限行,小型客车应该全是蓝牌客车不属于限行车辆。8月份太原要召开二青会,在会议期间对大多数车辆是要限行的。
7月26日,太原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最终确定的二青会交通管控方案:8月6日至8月20日,每日7时至22时,太原市绕城高速东环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晋中段)以西,绕城高速北环段以南,绕城高速西环段、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清徐段)以东,小牛线、榆古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的范围实施限行。在这期间,滨河东西路早晚高峰限行暂停,新能源号牌车辆不受限行影响。
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含非本市车辆)实施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具体为: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通行;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通行。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管理和单双号限行规定。不受限行管控的车辆有: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通勤大中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新能源号牌车辆;持有“二青会”通行证车辆。限行期间,市内公交车全部免费乘坐(不含太原至晋中城际公交线路)。
在预演及开幕式期间,太原交警还将对部分区域实施管控,时间为8月4日、8月6日、8月8日的17时至22时。管控区域为南中环西街(滨河东路至晋阳大道)以南、滨河东路(南中环桥至通达桥)以西、唐城公路(滨河东路至晋阳大道)以北、晋阳大道(唐城公路至南中环西街)以东,不含以上边界道路,所有车辆凭通行证进入。
[img]太原明天限号吗?
1月3日不限行
一、限行时间:2017年1月4日0时至8日24时;
二、限行区域:绕城高速东环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晋中段)以西,绕城高速北环段以南,绕城高速西环段、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清徐段)以东,小牛线、榆古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道路范围内。
三、限行措施: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管理措施。具体为: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通行;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和单双号限行规定。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
五、在采取交通限行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