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石家庄限号是多少
石家庄常态限行
注意:目前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黄牌货车):石家庄依然禁行,24小时禁止驶入三环、古城路及以内道路行驶;
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含专项作业车)
1、每日05:00至24:00,所有重型、中型货车禁止进入三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2、途经我市的外埠(石家庄市及所辖县、市以外)重型、中型货车,须绕行三环路以及京港澳高速、石黄高速、石太高速、青银高速、绕城高速等三环路以外其它道路。
3、昼夜禁止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在三环路(不含)以内高架桥上行驶;三环路辅路通车后,55吨(含)以上重型货车通行三环路辅路,禁止进入主路行驶。
(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含专项作业车)
1、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禁止所有货运车辆(含环卫清扫、园林施工、道路设施维护车辆以及外埠号牌等货车)通行二环路(含二环主路及高架桥)以内所有道路;消防、抢险、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等载货汽车除外。
2、每日9:00至11:00、15:00至17:00,禁止轻型、微型载货汽车通行中山路(西二环至东二环)、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中华大街(南二环至和平路)、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维明街(槐安路至新华路)、青园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友谊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体育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
3、每日7:00至19:00,禁止载货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三)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
1、全天禁止以上车型在市区二环路(含)以内道路、二环至三环之间主干道延伸(连接)线内道路以及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仑大街、秦岭大街、天山大街、黄河大道、长江大道、珠江大道路段通行。
2、以上车型在三环路辅路通车后通行三环辅路,禁止进入主路行驶。
(四)营运人力三轮车以及未在国家机动车公告目录内的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燃油四轮车
以上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属于拼装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五)载客汽车
1、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7:30至8:30、17:30至19:00时段,外埠号牌和10座(含)以上冀A牌照的载客汽车禁止通行二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班线客运车、出租车、公交车、通勤班车、救护车,以及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抢险车、军用、警用载客汽车等车辆除外。
2、每日8:30至11:00、15:00至17:30,禁止10座(含)以上载客汽车通行中山路(西二环至东二环)、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中华大街(南二环至和平路)、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维明街(槐安路至新华路)、青园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友谊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体育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
3、每日7:00至19:00,禁止10座(含)以上载客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六)“黄标车”
“黄标车”24小时禁止在市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和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矿区城区内道路上通行。
(七)通行证办理
对用于民生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及急救、抢险的重型、中型货车(7:00至9:00、17:00至19:00除外),以及注册地或单位所在地或车主居住地在限行、禁行路段、确需通行市区道路的轻型、微型货车以及10座(含)以上载客汽车,机动车所有人为本市户口、企业或临时来石参会的外埠号牌公务用载客汽车,可以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办理专用《通行证》,并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在确认车辆违法行为已处理、年检正常、尾气排放合格(持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交强险在有效期内且重点车辆的相关信息已纳入辖区交警大队监管服务平台等情况下,由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持相关手续(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个人居住地证明、临时参会通知等)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服务大厅(地址:中华南大街476号,电话:85858148)登记备案后,免费办理市区道路《通行证》,并随车携带。
【提醒】即日起,石家庄市严控重型、中型货车(黄牌货车)入市,在常态限行的基础上,严禁“黄牌货车”在5:00至24:00进入三环(含)以内道路通行。
石家庄外地车限行规定 什么样的车不能去石家庄
自2014年5月1日起,除法定节假日外,工作日7:30-8:30、17:30-19:00时段,二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只允许冀A牌照的小型客车(九座以下) 、班线客运车、出租车、公交车、通勤班车、救护车、消防车、抢险车、执行任务的军、警用车通行,外地牌照车辆禁止在二环以内通行。
扩展资料:
外埠号牌机动车办理石家庄市区通行证方可进入二环以内。
通行证办理条件及要求:
1、外埠号牌机动车的车主系个人,且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办理最长6个月有效期的通行证。需要持行驶证、户口本(或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居委会(或街道办)介绍信办理。
2、外埠号牌机动车的车主系企业、商业公司、驻石机构,且持有石家庄市工商注册手续的,可办理最长3个月有效期的通行证。需要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
3、临时来石的外地单位办公用车应错开高峰时段通行,确需高峰时段通行的,可办理1-7天临时通行证。需要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信、参会通知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
4、符合上述办证要求的车辆,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交通违法处理完毕、“绿标车”、车辆检验合格、交强险合法有效,办理通行证时需携带交强险副本以备查验。
办理流程:
1、外埠号牌机动车通行证自2014年4月28日起开始办理。
2、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持上述相关手续到市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服务大厅或13个入市口警务站登记备案后,免费办理市区通行证,其中,长期(3-6月)通行证,到市交管局服务大厅办理(地址:中华南大街476号,电话:0311-85858148)。(“五一”小长假期间照常办理,不休息。)
通行证使用规定:
1、此证用于市区二环路(不含)以内市区道路(除槐安路、和平路高架桥主路及中山路)工作日的交通高峰时段(7:30-8:30,17:30-19:00),六座(含)以上载客汽车、货运汽车需与市区通行证共同使用。
2、此证需要分别张贴在机动车前、后风挡玻璃右下角处,以备检查。
3、此证加盖“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通行证专用章”有效,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4、机动车驾驶员需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通警察的管理。
资料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外埠号牌机动车办理石家庄市区通行证详解
河北公安交管网-外埠号牌机动车4月28日开始办理石家庄市区通
石家庄车辆限行规定
石家庄市车辆限行规定实行尾号限行,按号牌车辆号码末位数字奇偶分组限行的办法,其中规定除副中心区(裕华区、新华区、长安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合并为新区)、无极县、辛集市、晋州市、灵寿县、井陉矿区、元氏县、赵县、栾城区(原行唐县,合并为栾城区)、井陉县、藁城区(合并为藁城市))外,尾号为奇数的车与尾号为偶数的车限行的时间相反。工作日早上7:30-8:30,晚上17:30-19:00限行尾号,规定假期不实行限行。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被罚款并扣留车辆,同时会影响个人的记录和信用,建议广大车主遵守交通规则,从我做起,共建文明石家庄。
[i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