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供暖时间2022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根据《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太原供暖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如遇特殊情况,政府可以调整供暖时间。
《条例》还规定,居民热用户室温应当保持在18±2°C。非居民热用户的室内温度执行国家规范标准或者由供用热双方在供热合同中约定。
缴费方式:
城北热力供热区域内,有物业代收费的小区居民可到所属物业缴费,缴费方式包括现金、POS机刷卡、支付宝、微信等。
城北热力直接收费的小区,居民可通过“太原市城北热力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中的“在线缴费”功能自助缴费,也可通过工商银行线下网点、自助缴费终端或手机App缴费。
居民还可以到城北热力收费服务中心缴费,地址位于恒山路三角线街6号。
以上内容参考 本地宝-2022-2023太原供暖最新通知汇总(更新中)
[img]太原供暖时间
太原市正常供暖时间是从每年11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
根据《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本市居民生活供暖期间为:当年十一月一日至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因特殊情况,政府可以调整供暖期间。居民热用户室温应当保持在18±2℃。非居民热用户的室内温度执行国家规范标准或者由供用热双方在供热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三条供热单位、热源单位应当保证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因设备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供热的,应当及时组织抢修并通知热用户,同时报告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正常供热。
太原市供暖的其他规定。
《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热用户使用的采暖系统应当符合供热技术规范,并做好日常巡查、维护和检修工作,防止跑、冒、滴、漏。
热用户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改拆、移动热网管道、标志、井盖、阀门、仪表等供热设施,不得擅自安装散热器和扩大用热面积,不得改变供热设施使用性质及运行方式,不得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取水装置或者擅自放掉和取用热网管道软化水。
太原2022至2023年供暖时间表
2022年11月15日起,太原市开始实施中等偏上季节性供暖。
2023年3月15日前,全市各区、县及乡镇要求采用中等偏上季节性供暖方式运行。
2022年12月1日起,太原市开始实施高等季节性供暖。2023年3月31日前,全市各区、县及乡镇要求采用高等季节性供暖方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