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怎么限号规定
尊敬的您,重庆市的机动车限号规定如下:
1. 限行时间:周一至周五的早上7:30-9:00和晚上17:30-19:00。
2. 限行范围:主城区内的渝中、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大渡口、渝北、巴南、北碚、万州、涪陵、永川、合川、江津、綦江、长寿、黔江、璧山、铜梁、荣昌、潼南、开州、梁平、城口、丰都、垫江、忠县、石柱、彭水、酉阳、秀山等区县。
3. 限行对象:机动车,包括小汽车、摩托车、客车、货车等。
4. 限行标准:按照车牌尾号限行,具体规定如下:
- 尾号为1和6的车辆:周一限行;
- 尾号为2和7的车辆:周二限行;
- 尾号为3和8的车辆:周三限行;
- 尾号为4和9的车辆:周四限行;
- 尾号为5和0的车辆:周五限行。
5. 免限行车辆:新能源汽车、公安、消防、救护、环卫、邮政、公交、出租车、旅游客车等特定车辆。
以上就是重庆市机动车限号规定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img]重庆限号是怎么限的
重庆限行规定
限行时间:
从2020年6月20日起,每天7:00至22:00在中心城区部分路段实行高排放车辆限行。考虑到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违规闯禁的高排放车辆,将给予三个月过渡期,以警告教育为主。
限行区域:
01、沙坪坝区:
G93成渝环线高速高滩岩立交至物流园立交段,双碑磁器口片区杨梨路、沙磁路、磁童路、壮志路、凌云路、梨新路、双碑隧道、双碑大桥、大学城东路(沙坪坝段)。
02、高新区
大学城片区西双大道、西永大道、曾家大道、大学城东路(高新区段)、大学城西路、大学城南路、大学城北路、大学城中路、纵五路、大学城南一路、大学城南二路、思贤路。
03、巴南区
鱼洞及龙洲湾片区渝南大道—龙洲大道—巴滨路—大江东路—大江西路—大江中大道—大江南大道—金竹街—智云大道及其以内道路,箭河路、东城大道(腊梅立交至福鹿大道路口)、富城路。
04、南岸区
茶园片区玉马路(不含)—桂雨路—长生路(不含)—水云路(不含)—天文大道(不含)及其以内道路,峡江路(盘龙立交至通江大道)、茶园路(南山立交至石塔立交)。
05、两江新区
龙健路至龙宁路、金渝大道(加工区路口至礼仁立交)、湖云街(陡溪立交至金童路路口)、金童路(金福路路口至湖云街路口)、金开大道(翠云立交至天山大道路口)、棕榈泉支路、金州大道(金开大道路口至金通大道路口)、人和大道(人和立交至古木峰立交)、肖家沟南路、肖家沟北路、肖家沟西支路、云杉北路、青枫北路、杨柳路、红杉路、星光一路、星光二路、星光大道、米兰街、黄杨路、白杨路、镜泊东路、镜泊西路、镜泊中路、鸳鸯路、鸳鸯北路、湖津路、湖津支路、龙帆路、万年路、龙寿路、人兴路、和睦路、和睦北路、吉乐大道、金山大道(古木峰立交至赵家溪立交)、黄山大道。
06、渝北区
两路城区渝都大道—双凤桥立交—汉渝路—五星路—双龙西路—凯歌路及其以内道路、渝都大道 、渝航大道,空港新城片区兰馨大道、同茂大道、桂馥大道、桂馥东路、百果路、金兰路,回兴片区宝圣大道、宝桐路、翠苹路、兴科大道。
07、九龙坡区
华龙大道、华福大道北段(华凤大道路口至华龙大道)、华玉路(龙门阵大道至凤中路)、华凤路、华岩寺路。
08、江北区
双碑至石马河立交、宏帆路、海尔路(五里店立交至水口路口)。
09、大渡口区:
大滨路。
010、北碚区
东至新朝阳桥南桥头、西至缙云山索道转盘、南至碚青路状元小学、北至碚东大桥北桥头及其以内路段所有道路、国道212线索道转盘路口至澄江大桥南桥头、温泉路(国道212线运河入口广场至缙云大众温泉)、北金路团结桥路口至龙凤大道。
重庆车辆尾号限行时间新规2021
一、错峰通行时段
实施时间3月1日起,工作日的早高峰7:00—9:00和晚高峰17:00—19:30时段,每日共4.5小时。
二、错峰通行范围
1、错峰通行车辆:所有渝籍和非渝籍号牌汽车。
2、错峰通行区域:高家花园大桥及复线桥、石门大桥(双向)、嘉华大桥(双向)、渝澳大桥、嘉陵江大桥、曾家岩大桥(双向)。
黄花园大桥(双向)、千厮门大桥(双向)、朝天门大桥(双向)、东水门大桥(双向)、长江大桥、长江大桥复线桥、菜园坝大桥(双向)、鹅公岩大桥(双向)、真武山隧道(双向)。
三、错峰通行规则
在工作日按汽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对应规则为:
星期一:1和6错峰通行。
星期二:2和7错峰通行。
星期三:3和8错峰通行。
星期四:4和9错峰通行。
星期五:5和0错峰通行。
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进京应遵守的规定:
(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1、初次办理的,须到本市各进京检查站或者办证处办理有效期为7天的进京通行证件;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可以到本市交通支、大队办理1次有效期为5天的进京通行证件。进京通行证件应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内部左下侧。
2、初次办理进京通行证件时,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5)经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凭证。
(6)外省、区、市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还需提交登记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危险品运输资质凭证。
3、初次办证后延期或者再次办理的,经审核在京期间存在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将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方予办理进京通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