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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重点车辆限行(石家庄市限行车牌号吗?)

今天石家庄限号是多少

石家庄常态限行

注意:目前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黄牌货车):石家庄依然禁行,24小时禁止驶入三环、古城路及以内道路行驶;

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含专项作业车)

1、每日05:00至24:00,所有重型、中型货车禁止进入三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2、途经我市的外埠(石家庄市及所辖县、市以外)重型、中型货车,须绕行三环路以及京港澳高速、石黄高速、石太高速、青银高速、绕城高速等三环路以外其它道路。

3、昼夜禁止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在三环路(不含)以内高架桥上行驶;三环路辅路通车后,55吨(含)以上重型货车通行三环路辅路,禁止进入主路行驶。

(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含专项作业车)

1、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禁止所有货运车辆(含环卫清扫、园林施工、道路设施维护车辆以及外埠号牌等货车)通行二环路(含二环主路及高架桥)以内所有道路;消防、抢险、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等载货汽车除外。

2、每日9:00至11:00、15:00至17:00,禁止轻型、微型载货汽车通行中山路(西二环至东二环)、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中华大街(南二环至和平路)、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维明街(槐安路至新华路)、青园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友谊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体育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

3、每日7:00至19:00,禁止载货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三)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

1、全天禁止以上车型在市区二环路(含)以内道路、二环至三环之间主干道延伸(连接)线内道路以及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仑大街、秦岭大街、天山大街、黄河大道、长江大道、珠江大道路段通行。

2、以上车型在三环路辅路通车后通行三环辅路,禁止进入主路行驶。

(四)营运人力三轮车以及未在国家机动车公告目录内的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燃油四轮车

以上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属于拼装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五)载客汽车

1、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7:30至8:30、17:30至19:00时段,外埠号牌和10座(含)以上冀A牌照的载客汽车禁止通行二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班线客运车、出租车、公交车、通勤班车、救护车,以及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抢险车、军用、警用载客汽车等车辆除外。

2、每日8:30至11:00、15:00至17:30,禁止10座(含)以上载客汽车通行中山路(西二环至东二环)、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中华大街(南二环至和平路)、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维明街(槐安路至新华路)、青园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友谊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体育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

3、每日7:00至19:00,禁止10座(含)以上载客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六)“黄标车”

“黄标车”24小时禁止在市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和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矿区城区内道路上通行。

(七)通行证办理

对用于民生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及急救、抢险的重型、中型货车(7:00至9:00、17:00至19:00除外),以及注册地或单位所在地或车主居住地在限行、禁行路段、确需通行市区道路的轻型、微型货车以及10座(含)以上载客汽车,机动车所有人为本市户口、企业或临时来石参会的外埠号牌公务用载客汽车,可以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办理专用《通行证》,并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在确认车辆违法行为已处理、年检正常、尾气排放合格(持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交强险在有效期内且重点车辆的相关信息已纳入辖区交警大队监管服务平台等情况下,由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持相关手续(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个人居住地证明、临时参会通知等)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服务大厅(地址:中华南大街476号,电话:85858148)登记备案后,免费办理市区道路《通行证》,并随车携带。

【提醒】即日起,石家庄市严控重型、中型货车(黄牌货车)入市,在常态限行的基础上,严禁“黄牌货车”在5:00至24:00进入三环(含)以内道路通行。

石家庄什么时候解除限制

进出石家庄最新消息

离开石家庄

(一)高风险(包括按照高风险管理)地区或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外出。

(二)中风险地区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原则上不外出,如确需出行,须经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三)藁城区以外的其它低风险县(市、区)人员省际、市际出行,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四)符合规定出行条件的离石人员,应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返回石家庄

(一)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原则上不来石返石。已来石返石的,第一时间落实集中隔离观察措施并至少进行2次核酸检测。

(二)中风险地区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非必要不来石返石,确需来石返石的,应持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手续,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人员,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四)低风险地区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来石返石。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来石返石,应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五)符合规定出行条件的入石人员持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到达目的地后不需要隔离。其中,群众到达城市地区后,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跨省返乡人员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监测和症状监测,在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详情请点击石家庄出台若干措施保障群众方便有序出行

此前消息

滞留在石外地人员安全有序离石返乡

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因疫情滞留在石外地人员安全有序离石返乡工作,现将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1.本《通告》适用于我市低风险区域内且返程目的地不属于中高风险区域或敏感地区的滞留在石外地人员。

2.离石返乡人员可自行在石家庄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滞留在石外地人员离石返乡信息登记表》,并如实填写。

3.离石返乡人员需持《登记表》并携带本人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和返回地所在村(居)委会或本人工作单位接收证明(可提供电子版),直接到滞留地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离石手续,24小时内为其开具出市证明。

4.乘私家车离石返乡人员持出市证明离石返乡;交通工具有困难的,由滞留地所在县(市、区)政府统一组织车辆,保障其尽快安全有序离石返乡。

5.离石返乡人员到达目的地后,需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村(居)委会、单位报备。

6.离石返乡人员遇有困难,可拨打热线电话12345。

点击查看2021石家庄外地人员返乡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按照分区分级原则,经专家评估论证,自2021年1月23日起,对石家庄市和各县(市、区)分区分级管控。

点击查看2021石家庄分区分级管控措施

为准确把握、全面落实2021年1月28日《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在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提出如下具体措施。

一、石家庄市实行区域管控,控制车辆和人员跨市域流动,有效防止疫情扩散

二、藁城区、新乐市为高风险区域,执行现行管控措施

三、正定县、裕华区、高新区、长安区、无极县、新华区、平山县、赵县

(一)过去14天内有新增本土确诊病例的社区、村庄等,按照高风险区管理,继续严格执行居家防控,原有管控政策不变。

(二)其他无病例社区、村庄等,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1.各小区居民、村庄村民凭由所在居委会、村委会统一制发的通行证,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经扫码、测温出入,不扎堆、不聚集,除主城区(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外,原则上在本行政区内活动,严防交叉感染;必要时,维修、施工等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获准后进入。

2.居民出行鼓励优先选择私家车;在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辖区内交通运输、公共交通,根据实际需要逐步投入运力,并落实乘客实载率不超过50%等要求;逐步恢复出租车、网约车运营,严格落实一单一通风消毒要求。

3.超市、便利店、社区小店、果蔬店、农村商店、宾馆、酒店、菜市场、药店、理发店、干洗店、家电维修店等在落实防控措施的情况下有序恢复营业,通过合理设置人流动线、错时开门、错峰购物、延长营业时间等措施,控制客流。

4.餐饮企业实行线上订餐、线下配送,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

5.在落实办公场所和公共部位消毒消杀措施、做好人员健康防护的基础上,政务服务、银行、水电暖气讯营业网点等窗口(除邻近高风险区域网点),有序恢复营业。

6.各类生产企业在严格落实“五有”要求(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符合安全生产规范、合理安排用工,且能够实行封闭管理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四、晋州市、灵寿县、井陉县、元氏县、赞皇县、高邑县、深泽县、井陉矿区、循环化工园区、行唐县、鹿泉区、桥西区、栾城区低风险区,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落实好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疫情监测,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2.各小区居民、村庄村民凭由所在居委会、村委会统一制发的通行证,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经扫码、测温出入,不扎堆、不聚集,严防交叉感染;维修、施工等人员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获准后进入。

3.居民出行鼓励优先选择私家车;有序恢复辖区内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低风险区之间公共交通通行由相关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可逐步放开,落实乘客实载率不超过50%等要求;恢复出租车、网约车运营,严格落实一单一通风消毒要求。

4.超市、便利店、社区小店、果蔬店、农村商店、宾馆、酒店、菜市场、药店、理发店、干洗店、家电维修店等在落实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全面恢复营业,通过合理设置人流动线、错时开门、错峰购物、延长营业时间等措施,控制客流。

5.餐饮企业实行线上订餐、线下配送,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

6.在落实办公场所和公共部位消毒消杀措施、做好人员健康防护的基础上,政务服务、银行、水电暖气讯营业网点等窗口(除邻近高风险区域的网点)有序恢复营业。

7.各类生产企业在严格落实“五有”要求(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符合安全生产规范的基础上全面复工复产。

五、全市域影剧院、游戏厅、网吧、歌舞厅、棋牌室、健身房、洗浴(足浴)、培训机构以及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体育馆等密闭式场所暂不恢复营业;餐饮企业暂不开设堂食;地铁暂不恢复运营;公交、客运车辆途经高风险区域不上下乘客。

居家期间注意事项:

1.居家防控期间不得外出,不得会客。

2.在相对独立的房间居住,尽量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不要共用水杯、毛巾等物品,每天开窗通风3次,每次30分钟以上。如感到空气不新鲜,应立即开窗通风。

3.每天早晚各监测体温1次,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告体温和健康状况。

4.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要及时报告,由120转运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石家庄发布新冠疫情居家期间就医告知书

一、各类急危重症(心梗、脑梗、突发昏迷、中风、骨折等)患者可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转运至医疗机构就医。

二、非急诊就医患者可先拨打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电话进行健康咨询,确需转诊至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或治疗的,由所在社区组织专人专车全程接送。

三,特殊患者如血液透析、肿瘤、产检等可直接于既往救诊医院通过预约方式预约后,向所在社区报备,由所在社区组织专人专车全程接送。

四、倡导居民通过线上问诊、在线结算、药品配送等形式进行网络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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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限号几号结束

参考资料

12号凌晨已经结束

单双号限行是否12日结束仍不确定

此前曾有消息称,省会石家庄本次单双号限行将持续到本月12日结束,11月8日,九游网小编就此向公安交管部门咨询时,公安交管部门表示,关于限行是否在本月12号结束,以目前情况看尚难确定,也不排除单双号限行稍晚于12日结束的可能。但可以肯定的是,省会单双号限行不是长期措施。关于此次限行结束的时间,该局要等上级部门的通知,届时警方将第一时间向市民发布相关消息。

石家庄市交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省会的限行措施与空气质量挂钩,当空气质量指数AQI降至300以下后,将取消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措施也随之取消。

省会交管部门会执行一天一发布政策,当相关部门确定取消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应急响应后,他们也将第一时间通过媒体进行发布。限行尾号按日推算,第一天限行尾号:1、6;第二天限行尾号:2、7;第三天限行尾号:3、8;第四天限行尾号:4、9;第五天限行尾号:5、0,以此类推。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自11月4日起,按照石家庄市政府统一安排,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实施最高一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实施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措施。11月8日,省会单双号限行进入第5天,石家庄市公安局副局长、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局长武瑞琪当天表示,自实施单双号限行以来,省会交警已经查处2176辆不遵守尾号限行规定的“闯限”车辆,按限行规定沿三环劝返各类车辆21998辆,限行后,槐安路主路平均车速提速一倍以上,省会市区17处堵点全部消失,市区交通事故数量锐减近4成。另外,针对社交软件上流传的“车牌报失,可无视单双号限行”的传言,武瑞琪正面回应称,车牌报失后,凭临时牌照上路也要遵守单双号限行规定,且限行期间警方正对无牌车辆实施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