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车辆限号最新规定2022
规定如下:
根据4月15日西安市公安局发布通告:自2022年4月20日起,西安绕城高速实行载货汽车早晚高峰限行措施。每日7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20时,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全段将对轻型和微型载货汽车(轻型、微型封闭式货车除外),中型、重型载货汽车以及专项作业车辆限行。
以下载货汽车均不受限行措施限制: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含外埠)的新能源载货汽车;军警车、工程救险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应急车辆、高速公路养护专项作业车辆。
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西安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持有通行证件的应急管理、疫情防控、抢险救灾车辆。
限号规定的具体要求:
确有运输需求的物资运输载货汽车,应到西安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通过“西安交警”微信服务号办理“载货汽车临时通行证”。限行时间内需过境西安的载货汽车,可通过临兴高速、京昆高速等道路绕行。
该限行措施有效期2年。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4日为限行措施政策过渡期,西安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予以提醒、警告、宣传和纠正;2022年5月5日起,西安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载货汽车司机予以处置。
以上内容参考:陕西政府-明起绕城高速载货汽车早晚高峰限行
[img]西安车辆限行范围
11月18日限号3和8。
有西安市辖区内都限号限行。长安、临潼、户县、周至、阎良、高陵都包括。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
2016年11月14日13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了我市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6〕76号)有关规定,现就机动车禁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时间:2016年11月15日6时起执行。
二、禁限行区域:全市行政区域内。
三、禁限行具体规定:2016年11月15日6时起,机动车尾号数为5和0的,禁止上路行驶。后续禁限行按机动车尾号0-9的数字划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个组合,按照禁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个位数字所对应的机动车尾号数字组合进行限行(如:16日限行1和6,17日限行2和7,18日限行3和8,19日限行4和9,20日限行5和0,以此类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四、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在三环路(含三环路)范围内通行。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六、外埠机动车进入西安市行政辖区的(除高速公路),按照本通告规定执行。
七、以下类情形机动车不受禁限行措施影响:
1.公共汽车、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出租汽车(含快捷货运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
2.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班车(通勤班车)、邮政专用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运证件的车辆;
3.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4.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5.“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
八、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的解除或升级事宜,另行通告。
六、气象部门视情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七、交通运输部门、地铁管理部门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
西安机动车限号规则
西安机动车限号规定和范围:
一、限行时间
2021年9月13日至9月27日(18日至21日不限行)、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日(含周六、周日)7时至20时按照限行规定通行。
外埠小型载客汽车(9座及9座以下)2021年9月13日至9月27日(18日至21日不限行)、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日(含周六、周日)零时至24时按照限行规定通行。
二、限行区域
机动车限行区域分为普通限行区域和赛事核心区域。
(一)普通限行区域:在我市现行工作日尾号限行区域【以西安市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不含路)连线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
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路)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的基础上,增加西安市绕城高速公路全段(含路)。
(二)赛事核心区域:绕城高速(北段)、东城大道(不含路)以北,G210国道西韩公路段(不含路)以西,秦汉大道(含路)以南,尚宏路(不含路)以东围合区域。
三、限行规定
限行期间在限行区域内,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每日限行两个尾号;同时实行对外埠小型载客汽车(9座及9座以下)全号段限行措施。
限行期间在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实行对本地机动车(陕A、陕U号牌)尾号限行措施,每日限行两个尾号;外埠机动车可经绕城高速公路过境通行。
9月28日至10月19日期间、10月30日后,我市恢复原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