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快速路通行重型货车时间规定
天津快速路通行重型货车是按照车牌尾号单双号限行的。
天津市自2019年2月28日12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响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实行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执行日常限行措施的基础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全天实行按照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照双号实施)行驶,例:2月28日,双号通行;3月1日,单号通行;3月2日,双号通行,以此类推。
二、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2月28日12时起,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响应
[img]2018年1月13日天津中重型汽车限号怎么限
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年1月12日至17日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且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可能达到严重污染。根据环保部启动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的要求,经市政府批准,现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从1月13日零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本市自1月13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响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实行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
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执行日常限行措施的基础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按照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照双号实施)行驶,例:1月13日,单号通行;1月14日,双号通行;1月15日,单号通行,以此类推。
二、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三、违反限行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2月6日天津限号吗
您好,根据天津市交管局的通告,2月6日天津将实行限号措施,即尾号限行。具体限行规定如下:周一至周五,限行尾号为1和6的机动车;周六,限行尾号为1、6和7的机动车;周日,限行尾号为1、6、7和8的机动车。此外,还有部分路段实行全天候限行,请您熟悉当地的交通管制规定,以免影响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