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雁塔区航天大道黄牌货车限行吗?
西安市主要是按照货运车辆燃料种类划分货运车辆限行区域。不同燃料种类的货运车辆分区域、分时段按需求及道路通行条件申请通行权限。
(一)燃料种类为汽油的货车
按照2007年10月1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管理的通告》,汽油货车遵守以下限行规定: 限行区域:西安市二环路以内(含二环路)区域。 限行时间:7:00-22:00
(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货车
按照2018年11月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柴油货车遵守以下限行规定:
限行区域:
1、一类管控区:西安市三环路(含)以内区域。
2、二类管控区:以西安市三环路为界并向外延伸,东至210国道、101省道以西区域,西至西安高新区、未央区与西咸新区交界区域内,南至107省道(关中环线),北至西咸北环线西安市行政区域。
3、三类管控区:西安市行政区域一类、二类管控区以外区域。
限行时间:
1、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全时段通行二类、三类管控区,每日21时至次日7时可通行一类管控区,其他时段禁止驶入。
2、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全时段通行二类、三类管控区,禁止通行一类管控区。
3、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只可通行三类管控区,禁止通行一类、二类管控区。
(三)新能源货车
按照2017年3月1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新能源汽车不受冬防期市区道路限行等交通管制限制;对从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给予通行便利,不受市区道路限时限行的交通管制限制。
目前,由于西安市处于全面复工复产期间,物资运输是城市政策运转的重要保障,按照中省市保障物资运输“一断三不断、三不一优先”的文件精神,西安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对有办理通行证需求的货运车辆责成各大队积极予以办理,全面保障西安市物资运输。
黄牌救援车在西安限行吗?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促进城市道路交通有序运转,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在我市相关区域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20年11月16日(周一)至2021年11月12日(周五),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我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南横线、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三、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四、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二)校车,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三)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救助专用”或“西安救助”标识的专用民政救助车辆。
(四)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六)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七)执行任务的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
(八)“使”、“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九)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禽畜,新鲜的肉、蛋、奶等),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六、公安交管、资源规划、交通、城管、地铁、城投、住建等职能部门,要不断深化城市智慧交通体系建设,优化和增加公交专用道的规划和设置,进一步提高公交、地铁运力及服务水平;加快慢行交通体系建设,科学设置非机动车及行人通道,合理增设公共自行车站点并加大投放,最大限度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科学管理能力;全力做好突发情况、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七、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实时监测,做好超标排放车辆的监督检测和执法工作,努力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八、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机动车禁(限)行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十、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可根据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空气污染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通限行管理的区域、时段和尾号限行规则,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特此通告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10日
西安黄牌车限号吗?
除了出租车、救援车辆、公共服务车辆、特种车辆、电动绿牌,其他都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