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区外地货车晚上几点可以进
郑州市区外地货车进入根据路段不同,可以进入的时间也不同,具体如下:
一、京港澳高速以西、南绕城高速以北、西绕城高速—郑云高速以东、北四环以南区域内(以上道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驶入,禁止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驶入。
二、京港澳高速以西、南绕城高速以北、西绕城高速—郑云高速以东、北四环以南区域内(以上道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总质量4.5吨以下且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厢式货车每天6时至22时禁止驶入,其余各类载货汽车(纯电动轻型、微型货车除外)、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
三、北四环路以南、东四环路以西、南四环路以北、西四环路以东区域内(以上道路均含本路)所有高架路全天24小时禁止大型载客汽车、各类载货汽车和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驶入。
四、北三环路以南、东三环路以西、南三环路以北、西三环路以东区域内(以上道路均含本路),每天的7时至9时和17时30分至20时禁止纯电动轻型、微型货车驶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五条 外地机动车转入本市办理登记前,应当到取得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污染物排放检验,并符合本市机动车同类车型注册登记执行的排放标准。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检验不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三十六条 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可以采取限制行驶的管理措施。
第三十七条 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省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配合下,可以选择时间和路段,利用遥感检测等技术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抽测。抽测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治理并复检,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其机动车行驶证;复检合格的,当日发还机动车行驶证。
第三十八条 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抽测。抽测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治理并复检。被抽测的机动车停放地管理单位、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员应当配合。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我市召开“郑州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新闻发布会”
连霍高速郑州段货车禁行吗
不限行。2022郑州货车限行最新规定:一、限制通行、禁止通行措施,(一)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各类载货汽车(运输危险品、渣土、混凝土、建筑物料、装饰建材物料、散装水泥、砂石的货车和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纯电动微型货车、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纯电动轻型货车、轻型多用途货车、微型厢式货车、微型封闭式货车、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除外)、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1、限行路段:北四环路(大河路,不含本路)以南、东四环路(含本路)以西、南四环路(含本路)以北、西四环路(含本路)以东区域内(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
郑州晚上几点货车可以进市区?
郑州货车进市区时间为:
1、纯电动轻型、微型货车在9:00—17:30和20:00—次日7:00可以在北三环路以南、东三环路以西、南三环路以北、西三环路以东区域内(以上道路均含本路)驶入。
2、总质量4.5吨以下且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厢式货车在22:00—次日6:00可以在京港澳高速以西、南绕城高速以北、西绕城高速—郑云高速以东、北四环以南区域内(以上道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驶入。
3、使用纯电动厢式或纯电动封闭式载货汽车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可不受有关限行规定的限制。
4、郑州市京港澳高速以西、南绕城高速以北、西绕城高速—郑云高速以东、北四环以南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驶入。
郑州市《关于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由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委、城管局和建委五部门联合发布,2018年11月21日起开始实施。
1、京港澳高速以西、南绕城高速以北、西绕城高速—郑云高速以东、北四环以南区域内(以上道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驶入,禁止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驶入。
2、京港澳高速以西、南绕城高速以北、西绕城高速—郑云高速以东、北四环以南区域内(以上道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总质量4.5吨以下且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厢式货车每天6时至22时禁止驶入。
其余各类载货汽车(纯电动轻型、微型货车除外)、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
3、北四环路以南、东四环路以西、南四环路以北、西四环路以东区域内(以上道路均含本路)所有高架路全天24小时禁止大型载客汽车、各类载货汽车和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驶入。
4、北三环路以南、东三环路以西、南三环路以北、西三环路以东区域内(以上道路均含本路),每天的7时至9时和17时30分至20时禁止纯电动轻型、微型货车驶入。
5、军车、警车、消防车、校车、救护车、工程救援车辆等及公安交警部门的道路清障、事故救援专用车不受限制。
扩展资料
2018年10月10日,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就进一步规范入市载货汽车发布联合通告,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予以严查和处罚。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政府——我市召开“郑州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新闻发布会”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政府——发布通告规范货车入市纯电动货车不受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