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限行规则
截止到2023年3月28日,天津限行规定是自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4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2020年8月29日起,外环线范围进行调整,外环线以内区域面积增大,但是限行区域政策不变,按原外环线政策执行。对于“闯限行”违法,将处罚款。所谓“闯限行”,即是违反天津尾号限行规定和外地车外环线(不含)以内早晚高峰期限行规定,三小时内不重复处罚。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4类特种车辆。
(二)大中型客车(含公共汽车、班车、长途汽车等)、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
(三)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使字号牌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作业车辆。
(五)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六)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和本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电动车和摩托车限行标准:
安装临时号牌的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其他电动车不限行。已登记安装临时号牌的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延长过渡期2年(2022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8日),期满后禁止上路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驾驶人以及乘车人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不得载人;已满十八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摩托车限行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限行规定是禁止摩托车在外环线以内道路(不含外环线)通行,但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除外。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天津限行
天津区域号牌限行规定
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天津本市及外埠号牌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实施尾号限行措施。
限行时间:工作日的7时至19时(PS: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辆车一个星期只限一天。限行区域:外环线内(不含)。限行规则:由于是尾号限行,每辆车一个星期只限一天。区域指标遵循两种限行规定:尾号限行、高峰时段限行。
天津的交通
天津公路网是以国道和部分市级干线为骨架,以放射状公路为主的网络系统,以外环线沟通各条放射公路的联系。
通过天津的国道主干线有4条:京津塘高速公路、京福一级汽车专用公路、拉丹高速公路和拉丹高速公路津唐支线;国道5条:京哈、京塘、津同、津榆公路和山广公路。市级干线有:津围、津北、津沽、津岐、津汉、津静、金钟、津霸、津永、津杨、津涞、津港等公路。
天津不仅处于京沪铁路、津山铁路两大传统铁路干线的交汇处,还是京沪高速铁路、京津城际铁路、津秦客运专线、津保客运专线等高速铁路的交汇处,是北京通往东北和上海方向的重要铁路枢纽。
天津市外地车限行规定
天津市外地车限行规定为工作日每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号牌机动车本市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外埠号牌(北京号牌除外)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可通过“天津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预约申办相关通行凭证,允许在上述时段进入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天津限行的其他规定。
车辆限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区域限行的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尾号分为5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分别为:
(一)自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7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二)自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10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2020年10月5日至2021年1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4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以上内容参考 天津市交管局——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