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哪些地方限号
河北限号城市包括:【石家庄市外地车限行】
执行限号措施的同时,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
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外埠号牌载客汽车(不包括出租车)禁止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出租车、公交车、通勤班车、以及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抢险车、救护车、外地来石旅游的专用客车等车辆除外。
【国一国二车限行区域】
石家庄、廊坊、保定、晋州、正定、唐山、衡水、邯郸。
【石家庄国一国二车辆限行规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在石家庄注册登记的国、国排放标准机动车工作日24小时(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全天禁止驶入石家庄市主城区,即三环路(含)、古城路(含)以内合围区域,外埠号牌车辆参照执行。
【正定国一、国二车限行措施】来自正定公安交警大队的消息:正定城区从5月25日起,禁止国一、国二标准车辆进入。限行区域:正定城区:北至教场庄村;南至河北大道;东至城东街;西至107国道(河北大道、城东街、107国道不限行),限行时间:24小时限行(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处罚标准:对违反通告规定通行的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罚款100,记3分。
【唐山市限行国、国车辆】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自2018年9月1日起,对国、国排放标准机动车采取禁行的措施。禁行区域:唐山市中心区大庆道一开越路一南湖大道一唐安路一大庆道合围区域。(不含以上几条道路)禁行时间:工作日
24小时(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外地车参照执行。
【衡水市限行国、国车辆】衡水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禁止国、国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进入衡水市主城区外环线(含)以内。(外环线起始点自胜利东路京九地道桥—胜利东路—京衡大街——南外环—西外环—北外环—至胜利东路交汇处)
【邯郸限行国、国车辆】为进一步加强邯郸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的文件要求,支队以市局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明确了国一、国二排放标准车辆的限行规定。
2021河北限号表
截至2021年3月8日,目前河北省限号区域包括:
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保定、沧州、廊坊主城区。
1、唐山、邯郸、保定、沧州、廊坊限行时间为7:00-20:00;石家庄、秦皇岛限行时间为7:00-19:00;
2、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保定、沧州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管理;廊坊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3、限行城市下辖各县市限号措施,以当地交管部门发布为准。
4、邢台、张家口、承德、衡水、辛集目前不限号,各地限号措施如有变动,请以最新消息为准。
石家庄市限行规定
主城区限行时间及范围:
限号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限号区域:主城区三环及古城路(含)以内道路。
限行范围:本地及外地号牌机动车实行“两个尾号为一组”轮换限行。
点击查看石家庄限号查询方式
注: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
业车辆和单位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小型载客汽车不执行限行措施。
石家庄市外地车限行:
执行限号措施的同时,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 7:00至9:00、17:00至19:00时
段,外埠号牌载客汽车(含外埠出租车)禁止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出租车、公交车、通
勤班车、以及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抢险车、救护车、外地来石旅游的专用客车等车辆除外。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大(中)型省(市)际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大(中)型车辆、经市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注册地为保定市主城区);
4.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外地车在唐山限号吗
外地车在唐山限号。
一、唐山限行时间:
2019年6月14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二、唐山限行范围:
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丰南区、丰润区、开平区、古冶区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三、唐山限行内容:
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禁行两个号码,禁行号码与北京市保持一致。2019年6月14日至7月7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2019年7月8日以后,禁行号码与北京市同步轮换;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四、以下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二)持有市区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四)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
(五)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
五、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执行相应的限行措施。
扩展资料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 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确需通行的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唐山市人民政府-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