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限行2023
2023年成都限行恢复常态化。
(一)全市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
1、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为绿色标杆工地和应急抢险工程提供保障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
2、运输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采用集装箱式密闭运输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
3、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
(二)工作日的6:00至22:00,禁止国Ⅲ(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本次暂不实施)。
(三)工作日的6:00至22:00,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物陆盯汽车尾号限行,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汽车)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
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本次暂不实施)。
(四)全天24小时禁止悬挂大型汽车号牌(黄色)且核定载质量5吨(不含)以上的货运车辆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成都将对哪类车辆实施限行管控措施?
2023年4月10日起,对高污染小、微型载客汽车实施限行管控措施。限行车辆为国Ⅱ及以下悉宏排放标准小、微型载客汽车。限行时间为每日7:30至20:00。自2023年4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该做法的目的是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罩和发展绿色低碳交通,助推实现“双碳”目标。
成都2023限号规定
2023成都最新限号规定源键纳是工作日7:30至20:00限行。
尾号限行范围是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以内所有道路。尾号限行车辆是所有“川A”、“川G”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限行车辆中,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
成都介绍
成都市自古有“天府之国”的美誉,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国家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亮姿、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也是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务院确定的西部地区科技中心、商贸中心、金融中心和交通、通信枢纽、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等。
成都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古蜀文明发祥地,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境内金沙遗址有雹没3000年历史,周太王以“一年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故名成都。蜀汉、成汉、前蜀、后蜀等政权先后在此建都,又一直是各朝代的州、郡、县治所。
成都绕城货车限行时间新规2023
2023年成都绕城货车限行时间新规如下:
一、2023年3月20日起,下列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重型自卸货车、重型罐式货车通行(确需进入区域内工地运输的车辆除外,但必须使用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
1、区域一:东至科华南路、南至第一绕城高速、西至剑南大道北段、北至府城大道西段、府城大道东段以内的合围区域。
2、区域二:东至金盾路、文翁路;南至武侯祠大街、高升桥路、一环路西一段、武侯大道双楠段;西至中环路(武侯大道路口至清江中路路口);北至清江东路(含)、十二桥路(含)以内的合围区域。
3、区域三:东至九寨沟路、静康路;南至静居寺路;西至二环路东四段;北至迎晖路以内的合围区域。
4、区域四:东至三环路东段;南至长融东三路、长融西三路、和泰路、和泰西一路、中环路双店路、中环路崔家店路;西至杉板桥南五路、杉板桥路、枫丹路、二仙桥北路;北至民兴路以内的合围区域。
5、区域五:东至金周路、两河路、兴科路;南至西源大道;西至新业路、天河路;北至百草路、地铁二号线以内的合围区域。
二、2023年3月20日起,上述区域内的下列道路每日6:00至22:00,禁止核定载质量5吨(不含)以上的燃油燃气货运车辆通行。具体是:
1、高新区范围内的锦城大道(天府大道至益州大道梁尺)、锦尚西一路(天府大道至益州大道)、蜀锦路(天府大道至益州大道)、锦悦西路(天府大道至益州大道)、碧林街(绿茵街至阳光街)。
2、青羊区、金牛区范围内的芳邻路、百花东路、浣花滨河路、同怡路(金博路至金泽路)、金博路(同怡路至蜀辉路)、金泽路(同怡路至蜀辉路)、蜀辉路(金博路至金泽路)。
3、锦江区范围内的牛沙橡纳高北路、静沙北路、马家沟路、古雅坡路、通宝街。
4、成华区范围内的二仙桥东三路(成华大道十里店路交叉路口至东风渠东华大桥)茄颂、长林盘路、民智路。
5、金牛区范围内的金博路(蜀辉路与金博路路口至同怡路与金博路交叉路口)。
成都2023新规的其它通行规定
1、建筑垃圾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通行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
2、遇大型活动、道路建设、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应级别启动时及其它情况需调整交通管理措施时,以公安机关发布的相关通告和执勤民警的指挥为准。
3、相关政府部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需要和道路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将适时对货车通行的区域和时段等进行调整,并提前向社会公告。
4、违反本通告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5、本通告有效期从2022年8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