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星期五限号几和几啊
星期五限行5和0
限行一
限行时间: 2023年01月30日至2023年11月10日,工作日07:00-20:00(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 西安市: 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租孙雹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延西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
限行规则: 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限行二
限行时间: 2018年09月01日起,全天
限行区域: 西安市:西安北站落客平台
限行规则: 从2018年9月1日起,西安北站二楼落客平台禁止未载客机动车驶入
限行三
限行时间: 2023年01月30日至2023年11月10日,工作日07:00-20:00(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 西安市鄠邑区: 以鄠邑区城区为中心,向东扩展至南北七号路(大庞路)以西,向南扩展至东西六号路(余禹路)以北,向西扩展至南北四号路(渭天路)以东,向北扩展至东西四号路(正小路)以南。(不包括上述道路)
限行凯饥规则: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客车实行尾号限行措施,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弊帆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如需通行,请办理通行证。
限行四
限行时间: 2023年01月30日至2023年11月17日,周一09:00-19:00(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 西安市阎良区: 西禹高速以东、关中环线以南(不含关中环线)、新兴路以西(不含新兴路)、环机场路以北(含环机场路)围合区域
限行规则: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客车实行尾号限行措施,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
西安限号最新通知2023年限行
2023西安限行最新通知具体如下:
每周一的限号措施主要是将车牌号的最后一位数字限制在0、2、4、6、8的车辆(含零元号牌、军队号牌),不得在指定路段行驶。
具逗缓扮体的限号路段会依据西安市交管局的相关规定而不断变化,每周一的限号路段和限号车辆会作出相应的调整,建议您提前了解本周西安道路拥堵情况,出行前可仅在西安市交管局官网或其它官方网站上查询本周一西安限号信息。
我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
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延西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根据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对应的空气污染山灶分级,预案分别采取相应的预警应急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物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物减排措施。随着污染程度加重,应急措施逐级加严并升级。
不受限行规定的车辆: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哪碧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等。未粘贴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
2023西安限行最新通知
2023西安限行最新通知具体如下:
为方便市民朋友出行,经西答好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会商,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2年12月21日起,暂停执行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恢复执行时间另行通告清渣铅。
限行区域:
我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延西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
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机动车:
1、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2、校车、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3、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喷涂专用标识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救助专用”或“西安救助”标识的专用民政救助车辆。
4、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梁差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